邱和順:被國家綁架的一萬天
為邱和順寫一封信給蔡英文總統
那天我去參加的,正是「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展覽,我特意參加這個場次,因為他們邀請到當年曾參與案件的退休員警來進行分享。他說,那個年代對嫌犯威嚇或嚴刑逼供只是正常,因為有些警察認為人就是不打不招。他也說,在警界有人會為升官講究績效,急於要給受害者家屬、給社會一個交代,所以即使手中握有的證據兇手指向其他人,也難以持續查下去,因為別區的刑警大隊已經對外宣布破案。
蔡總統,即刻終止台灣的酷刑進行式吧! —— 再讀 2019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邱和順訴中華⺠國案判決書全文講座側記
「你只要看了,你就會痛」——許玉秀大法官如此描述邱和順從 1988 年至今的人生。邱和順是誰,希望讀者已經知道了,因為每一個台灣人都應該要認識他:他是早已遠離威權的「民主台灣」裡,「酷刑的現在進行式」。
禁止酷刑,邱和順還在等待 ——國際反酷刑日聲援邱和順記者會
禁止酷刑,邱和順還在等待——國際反酷刑日聲援邱和順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每年的6月26日,是聯合國的「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in Support of Victims of Torture,或稱國際反酷刑日)。此紀念日緣於聯合國大會在1984年12月10日經會員國簽署通過《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下稱《禁止酷刑公約》),並於1987年6月26日正式生效,因此制定每年6月26日為「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除紀念公約生效外,亦支持全球各地遭受酷刑的受害者,以警惕世人關注酷刑與不人道待遇對於個人尊嚴、心理及生理所造成之嚴重侵害...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判決
2019年台灣法學界舉辦「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審理的第一個案件為邱和順訴中華民國,於同年10月17日作出判決。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於 2019 年 10 月 17 日作出判決,宣告中華民國政府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4 條關於國家應保障人民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以及第 7 條禁止酷刑,或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之義務。本判決由來自亞洲各國的法官共同做出,認定台灣政府侵犯了邱和順的基本權利。本判決對於邱和順案的平反及台灣的司法改革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 各國人民之所以能夠享有普世人權,固然倚賴政府保障及促進人權,但也需要國際社會相互監督,確保政府負起人權責任。...
邱和順在看守所內的第33個春天
「我種的羅漢松已經長得很高了。」邱和順笑著說。去年十一月,「海旺天光 ✸ 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在台北開展,而在十月左右,阿順寄了照片給司改會,照片中的他用有些得意又認真的神情拿著長得高高的羅漢松,植物長得高出照片,也許現在又更高了。倘若三十多年的光陰裡都能種植物,也許看守所內可以長出一座茂盛的花園。據說在難以見光的地方,植物的生長會抽高得更加快速,這是向光性使然。這張照片如今也隨著「海旺天光」竹南場的展開,回到阿順的故鄉—苗栗竹南,從這裡重新說起他的故事。
為邱和順自由而騎—各界聲援邱和順記者會 新聞稿
今年4月7日,邱和順60歲生日當天,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及長期救援此案的民間團體,正式將「特赦請求書」及請求特赦線上連署名單,遞交至總統府。救援團體更於4月15日,正式召開記者會呼籲總統赦免邱和順。
「六十和順~立即特赦邱和順」記者會新聞稿
「六十和順~立即特赦邱和順」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2020年4月15日(三)上午10:30 地點: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台北市鎮江街3-1號) 合辦: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國際人權聯盟(FIDH)(以上簡稱「邱和順案救援團體」) 今年3月9日起,「邱和順案救援團體」邀請法律界、政治界、學術界、藝文界、宗教界等國內外各界人士共同請願,建請總統特赦邱和順。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已於特赦請求書送出日為止(4月7日),成功邀請將近400位各界人士簽署「特赦請求書」,...
生命與時間的賽跑—聲援邱和順
時間並不站在邱和順這一邊,救援團體因此開始思考不同的救援策略,希望能緩解他的身心壓力,才有可能繼續為司法平反進行努力。於是自去年底開始進行赦免邱和順的連署聲援,希望能先恢復他的自由之身,才有繼續進行司法平反的可能性。在連署赦免行動展開之後,也陸續開始在社群媒體、粉專進行宣傳、拍攝手繪縮時短片,希望讓更多人瞭解並關注本案,同時透過頻繁的會面、通信,讓看守所內的邱和順瞭解以上各種不同的行動,除了讓他瞭解救援的進度,也冀望這一步一步微小的舉動,讓他保持對案件的信心與希望。
跟大家說說邱和順
在過去,只要判死刑,就算尚未定讞,也要上腳鐐。腳鐐大約3公斤重,是釘死的,死刑犯不管穿衣、吃飯、上廁所、運動,都要帶24小時佩戴。死刑犯不能再24小時帶腳鐐是2006年才廢止的。所以邱和順從1989年到2006年間,有長達18年的時間24小時帶著腳鐐生活。有同樣經驗的徐自強曾經說,2006年當腳鐐除去的時候,他都不知道該怎麼走路了,頭也會暈。腳鐐嚴重影響他們的生活和健康。 除了腳鐐之外,在監獄內的狀況呢?舍房的空間狹小,空氣不流通,冬冷夏熱,飲食不佳,醫療系統欠佳是常態。很多人說關在監獄內是花國家的錢、花納稅人的錢「爽爽過」,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在裡面除了三餐外,所有其他的物資都需要自己購買...
審了23年的邱和順案,給台灣法律人補的一堂課
由於台灣的國際困境,加上刑事審判是一國司法權的行使,在缺乏國際壓力(如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或歐洲人權法院的機制),台灣的刑事訴訟制度進步緩慢,而且深受輿論審判的影響。再者,台灣獄政管理違反人性尊嚴、普世價值,英國法院甚至以此作為駁回引渡在台灣犯罪的該國人民林克穎的理由。亞洲人權法院在本案中,宣告台灣政府的各項追訴與獄政管理等作為是違反公政公約相關規定,才能迫使政府深切檢討反省。
模亞人權法院邱和順案 被告何須自證無罪
邱和順所受到的審判,是明顯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最低度的要求,邱和順沒有受到無罪推定原則的保障,本來應該由檢察官負擔的舉證責任,在我國的司法體制下,都轉由邱和順來負擔,邱和順必須證明自己是無罪的;此外,在審理的過程中,也沒有給予邱和順有效詰問證人及調查證據的機會,如此一來,讓邱和順甚至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機會。
邱和順案與模擬亞洲人權法院
本次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選擇邱和順案作為第一案,對於我國刑事法上的正當法律程序、司法人權保障上具有指標性意義。在國內刑事程序當中,法院所聚焦者,通常是法院認定之事實,是否為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於有所懷疑、適用法律有無錯誤等,然而對於刑事被告的人權保障,甚少用國際人權法的標準去檢驗。而本次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即是帶領我們重新思考,我國的刑事程序如何真正達成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遞橄欖枝的人權法院
邱和順案的始末,始終沒有機會在國家的法庭裡如實呈現。再審駁回、非常上訴駁回、大法官未來可能開啟的憲法訴願也不願意開門。模亞做了甚麼?其實只是嘗試呈現偵查和審判系統似乎製造了另一個被害現場。傳達的似乎是:被害人,我們已經不惜製造另一批被害人,來告慰你們的被害,還能怎樣?然後雙手一攤,別過身去,打算從此閉上眼睛、關上耳朵。
【模亞人權法院】坐困囚室30載 邱和順案時光膠囊的突破
這一次,筆者有幸連續三天在現場旁聽這場國際級的人權法院審理程序,印象最深的是,原告代理方的尤伯祥律師最後的慷慨陳述,娓娓道出台灣近代人權發展、司法改革的實踐進程,以及心中深沉的無奈。他說:「在整個國家都在往前走,法治乃至司法體系也在前進的同時,邱和順的案件乃至他的生命,卻被凍結在30年前的那個當下。那囚禁他、不到6平方公尺的小小牢房,彷彿時光膠囊,邱和順的生命和司法都被凍結在其中。」一語道破國家將無辜者投入暗無天日時光膠囊的可怕困境,格外令人動容。
心中的蟄伏:採筍、拜拜、嫩仙草
阿澤說:「挖竹筍要留點底座餘地,他會繼續往旁邊生。」或許這是筍子的生存之道,但這何嘗不是為人處世的道理呢?就像廢死聯盟致力於廢除死刑,並不是為了讓社會產生對立,也不是為了說服大眾死刑有多荒唐,而是為了留點餘地給那些被稱為「殺人犯」、「被告」的人,一個重生的機會。 在這隱世的竹林裡,每個動作、每一句話似乎都充滿的寓意,但這終究是他的生活,我們只是短暫參與的過客。
死刑案件、法官迴避與隧道視野
邱和順案在台灣法院的審理過程裡,邱和順上訴至最高法院11次,而在這11次審判當中,有超過半數法官是重覆而沒有自行迴避。原告方認為,既然法官已經參與了前次法院的審判,自然會對於這個案件就產生一定的成見,而在後來的審判時就沒有辦法完全客觀,這點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關於公平審判之權利!
長達23年的訴訟——從邱和順案看上沖下洗的司法審判程序
在台灣的刑事訴訟體系中,涉及謀殺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審判案件,在2010年刑事妥速審判法立法前,都可能無限期地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間來來去去。因為只要經過最高法院認定有疑義,就會一再地把案件發回給高等法院更審。在法律界,這個狀態俗稱「上沖下洗」,也就是在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之間來回循環,不斷上訴又發回。
【新聞稿】促請高檢署檢察長依《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救援邱和順
2018/5/4上午11時,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與聲援團體,聯合拜會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王添盛,為邱和順案提出《有罪確定案件促請審查意見書》,促請檢察長依據作業要點召開審查會議,以啟動邱和順案之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
盼望著那萬中無一的清白
1988年,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依「秘密證人」的指述,循線逮補邱和順等12名被告,指控他們共同犯下1987年12月的柯洪玉蘭分屍案,與同年12月震驚台灣社會的陸正案。然而,檢方的控訴基礎竟只建立在被告288份的自白筆錄上,且無其他實質證據可證明他們確實犯案。全案充滿瑕疵,不僅自白相互矛盾、與客觀事實不符,甚至自白筆錄是由警方透過刑求而來。相當罕見地,柯洪玉蘭的頭顱與四肢至今仍未尋獲,陸正也仍行蹤成迷。 由於該案疑點重重,國際特赦組織曾於2016年04月致函給時任法務部長的羅瑩雪,要求依《刑事訴訟法》與《刑事妥速審判法》撤銷對邱和順的死刑判決並釋放,待未來符合國際標準之審判予以重審。甚至,...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四、邱和順案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四、邱和順案 講者/尤伯祥律師 整理/盧孟君(廢死聯盟志工) 影片連結:死刑對冤案 4 邱和順案 2016 0429 從邱和順案看台灣司法良心的考驗 台灣司法良心的考驗:講座的開始,尤伯祥律師便切入他這次ppt的主題「台灣司法良心的考驗」。
邱和順案:更來更去,更到一個賣龍眼的(張娟芬)
編按:本文原分成四篇連載於風傳媒,經張娟芬授權,完整分享於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網站。 更來更去,更到一個賣龍眼的 張娟芬 法務部最近不斷放出要槍決邱和順的消息,似乎在探測媒體風向。高等法院今天(22日)也立刻配合,高調發新聞稿來駁回邱和順的再審聲請。邱案卷宗繁多,單單一個最後事實審,判決就有十一萬字。高等法院審判長邱同印、陪席陳世宗、受命周明鴻三位法官組成合議庭,竟然能夠在短短十三天之內,就完成調卷、閱覽、評議等過程?這是妥速審判,還是火速審判、一推了事?
是自白還是自黑?
是自白還是自黑? 文/任君逸(律師) 邱和順案,近日聲請再審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民間諸多團體紛紛對台灣高法院發出怒吼,認為其草菅人命,希望最高法院可以撤銷台灣高等法院這份離譜的裁定。
迴盪舞者肢體間的刑求--學界、藝文界同聲呼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迴盪舞者肢體間的刑求 學界、藝文界同聲呼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邱和順案非常上訴記者會新聞稿~
【626國際反酷刑日】邱和順案提請司法院確定裁判書類審查記者會新聞稿
626國際反酷刑日 54位法學者連署邱案裁判審查 ~邱和順案提請司法院確定裁判書類審查記者會新聞稿~ 【時 間】2014年6月26日(四)早上9:45 【地 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大廈門口(台北市博愛路127號) 【出 席】 邱和順案律師團:顧立雄律師、尤伯祥律師、鄭凱鴻律師 連署學者代表:胡博硯 助理教授 救援團體代表: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廢死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去年6月26日國際反酷刑日,民間團體舉辦「看見酷刑被害人」活動,公佈因為酷刑導致冤獄的四件案件「1996江國慶案」、「1987邱和順案」、「2002鄭性澤案」、「2000謝志宏案」。...
試讀邱和順案大法官不受理決議
試讀邱和順案大法官不受理決議 ⊙王信仁(律師) 一、背景說明 邱和順前就民國(下同)100年5月12日、98年度矚上重更(十一)字第7號涉嫌強盜等罪案件確定判決聲請再審,遭台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113號裁定)以:聲請再審所提出之證據資料,均為判決確定前已存在之證據,不具「嶄新性」:且依該等證據也無從推翻原確定判決之判斷,欠缺「確實性」,不合聲請再審之法定要件等理由,將再審之聲請駁回。邱和順認為最高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之裁判過度限制其聲請再審之訴訟權,有違憲之虞,於是向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但仍遭102年1月18日、大法官第1400次會議決議不受理。...
The Case of Chiou Ho-shun
Last updated: August 2011 The Case of Chiou Ho-shun (邱和順) Confession of an accused not extracted by violence, threat, inducement, fraud, exhausting interrogation, unlawful detention or other improper means … may be admitted as evidence.~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Article 156...
邱和順律師團聲明(20110512針對高院更11審再度判決邱和順死刑)
[編按] 今天(2011年5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更十一審宣判,判處邱和順死刑、林坤明17年有期徒刑、吳淑真10年有期徒刑。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勞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蠻野心足協會等民間團體也到現場聲援。律師團的聲明全文如下: 2011.05.12邱和順案律師團聲明書 今天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合議庭審判長周盈文、受命法官詹駿鴻、陪席林海祥就98年度矚上重更(十一)字第7號邱和順等涉嫌強盜案,判決被告有罪並處以極刑、被告林坤明有期徒刑17年、被告吳淑貞有期徒期10年這個判決結果,完全罔顧作為刑事訴訟法基石的無罪推定及證據裁判原則,...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在台灣,刑事案件可以無限期進行下去,而被告也可以被連續羈押好幾年、甚至數十年。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 (司法院) 著手制定一個妥適、迅速且公正的審理法──但許多評論者也表示,這部法律只會讓整個情況更糟。 By Celia Llopis-Jepsen, STAFF REPORTER, Sunday, Jan 03, 2010, Page 13, Taipei Times 譯者/邱麗玲 校正/楊宗澧
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中文翻譯請按此) In Taiwan, criminal cases can go on indefinitely and defendants can be detained for years, even decades, on end. A proposed speedy and fair trial law aims to tackle the problem — but critics say it would only make the situation worse By Celia Llopis-...
司法暗夜何時盡
2009年09月24日蘋果日報 林峯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9月22日下午3時不到,窄小的台灣高等法院第九法庭擠滿了旁聽的民眾與媒體。他們都是為了關切台灣司法史上被羈押最久的被告邱和順而來。 邱和順和幾位同伴被控在1987年12月21日傍晚綁架9歲學童陸正,企圖擄人勒贖,隨即將陸正殺害,並向陸家取贖。邱自1988年10月初落網遭羈押迄今即將屆滿21年,直到今年4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邱和順依然被認定有罪,判處死刑。8月6日最高法院又將原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大家就是為這更十一審的審判而來。
Eleventh retrial opens in Chiou case (20090922 Taipei Times)
JUSTICE SERVED?: The case, which has bounced between courts for two decades, has been panned for flaws including the submission of coerced confessions as evidence By Celia Llopis-Jepsen STAFF REPORTER Wednesday, Sep 23, 2009, Page 4 “Every time, I hope that this time the retrial will...
無罪推定是一切的根本~對邱和順案的看法(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社團聯合聲明)
柯洪玉蘭、陸正這兩件發生在1987年的兇殺案(以下簡稱邱和順案),高等法院於2009年4月13日更十審依舊無視於自白來自於刑求以及缺乏直接證據而判處邱和順死刑、林坤明有期徒刑17年和吳淑貞有期徒刑11年;三位被告的辯護律師隨即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於8月6日將此案再次發回高院。明天(9月22日)是邱和順案更十一審第1次開庭的日子,四個救援團體在此聯合發表聲明,呼籲高等法院應該嚴格遵守無罪推定原則,對於邱和順這個罪證不足的案件,予以無罪判決。
Groups pan judges over case marred by torture (20090522TAIPEI TIMES)
SAGA CONTINUES: Three defendants convicted of murder last month based on confessions that were given under duress are expected to face a 12th trial By Loa Iok-sin STAFF REPORTER Friday, May 22, 2009, Page 2 Human rights and judicial reform activists yesterday accused the High Court of bias after...
大家都是被害者~~20090521社團聲援邱和順記者會紀實
2009年5月21日早上10:00於台大校友會館,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和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四個團體共同召開「不容司法怠惰 拒絕虛假正義~邱和順案(註)民間社團聲援行動 」記者會。邱和順及林坤明的家屬也到現場關切。 記者會是由行動劇拉開序幕。以邱和順案警方刑求的錄音帶內容作為聲音背景,一位志工扮演被告被捆綁在台上,用毛巾矇住口鼻,被另外兩位扮演刑求的警察則強灌被告辣椒水。主持人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場面是虛擬的,但故事是真實的,從錄音帶中真實的聽見,過往警察的「辦案技巧」竟是如此。
不容司法怠惰 拒絕虛假正義(20090521邱和順案NGO聯合新聞稿)
不容司法怠惰 拒絕虛假正義 邱和順案民間社團聲援行動記者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蠻野心足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090521聯合新聞稿】 廿二年前因為柯玉蘭命案和陸正綁票案而遭起訴的司法案件,到今天仍未定讞,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羈押為期最長的記錄,其中被告邱和順及林坤明已被羈押逾21年,其它被告則早已不堪長期訟累放棄訴訟。警察違法偵查、檢察官濫權起訴、法官因習怠惰,使得台灣在刑事人權保障的改革無法大步前進,本案上即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Say NO to Judicial Indolence and Sham Justice (21 May 2009 Joint Press Release)
Say NO to Judicial Indolence and Sham Justice A Press Conference by NGOs Supporting Defendants Chiou Ho-shun et al. Joint Press Release by the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Wild at Heart 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 and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21...
多少纏訟 讓人從精壯耗到白頭?
2009-04-20 中國時報社論 中國時報20日社論指出,廿二年前新竹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更十審宣判,主嫌邱某判處死刑,另外兩嫌分別判刑十七年及十一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本案纏訟廿餘年,迄未終局結案。被害人遺體迄未尋獲,八位被告判刑定讞,一人業已過世,還有三人仍在上訴之中。 事隔兩日,監察院通過並公布由李復甸委員負責提出之民國六十八年一銀押匯弊案司法審判調查報告,此案歷經更十二審的程序,二十八年半的審理光陰,才讓曾遭羈押多年的三名被告無罪定讞。其中高院檢察署檢察官呂光華於更十二審時未附理由聲明上訴,二百餘日之後才完成上訴理由書,只是諸多延宕的縮影一例。調查報告中,...
Notice of Press Conference “The Death Sentence? Innocence? Or something else…”
“The Death Sentence? Innocence? Or something else…” Notice of Press Conference In 1987, defendants including Chiu Ho-Shun, were arrested for the death of a kidnapped Hsin-Chu school boy, Lu Cheng. They were sentenced to the death penalty and were barred from serving as public...
加害人?被害人? --陸正案更十審法庭觀察
加害人?被害人? --陸正案更十審法庭觀察 (原文刊載於司法改革雜誌第70期/作者:王顥翰,東吳大學人權碩士班研究生) 2009年3月27日早上九點半,陸正案以及一同被起訴的柯洪玉蘭遭殺害案行禮如儀的進行了更十審的言詞辯論庭。在我匆匆忙忙進入法庭的時候,三位被告、法官、檢察官以及被害人陸正的父親都已經就座。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陸正案的法庭觀察、第一次看到其中的三位被告。邱和順土土的、身材矮小,操著有口音、不太容易聽懂的國語;林坤明跟吳淑貞則非常普通,就像是每天都會擦肩而過的無數路人。而陸爸爸則穿著正式,一個人靜靜坐在靠檢察官那一側的位子。檢察官的話不多,只有一開始說了「被告犯罪事實明確...
盼望著那萬中無一的清白
1988年,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依「秘密證人」的指述,循線逮補邱和順等12名被告,指控他們共同犯下1987年12月的柯洪玉蘭分屍案,與同年12月震驚台灣社會的陸正案。然而,檢方的控訴基礎竟只建立在被告288份的自白筆錄上,且無其他實質證據可證明他們確實犯案。全案充滿瑕疵,不僅自白相互矛盾、與客觀事實不符,甚至自白筆錄是由警方透過刑求而來。相當罕見地,柯洪玉蘭的頭顱與四肢至今仍未尋獲,陸正也仍行蹤成迷。 由於該案疑點重重,國際特赦組織曾於2016年04月致函給時任法務部長的羅瑩雪,要求依《刑事訴訟法》與《刑事妥速審判法》撤銷對邱和順的死刑判決並釋放,待未來符合國際標準之審判予以重審。甚至,...
邱和順案:更來更去,更到一個賣龍眼的(張娟芬)
編按:本文原分成四篇連載於風傳媒,經張娟芬授權,完整分享於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網站。 更來更去,更到一個賣龍眼的 張娟芬 法務部最近不斷放出要槍決邱和順的消息,似乎在探測媒體風向。高等法院今天(22日)也立刻配合,高調發新聞稿來駁回邱和順的再審聲請。邱案卷宗繁多,單單一個最後事實審,判決就有十一萬字。高等法院審判長邱同印、陪席陳世宗、受命周明鴻三位法官組成合議庭,竟然能夠在短短十三天之內,就完成調卷、閱覽、評議等過程?這是妥速審判,還是火速審判、一推了事?
是自白還是自黑?
是自白還是自黑? 文/任君逸(律師) 邱和順案,近日聲請再審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民間諸多團體紛紛對台灣高法院發出怒吼,認為其草菅人命,希望最高法院可以撤銷台灣高等法院這份離譜的裁定。
試讀邱和順案大法官不受理決議
試讀邱和順案大法官不受理決議 ⊙王信仁(律師) 一、背景說明 邱和順前就民國(下同)100年5月12日、98年度矚上重更(十一)字第7號涉嫌強盜等罪案件確定判決聲請再審,遭台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113號裁定)以:聲請再審所提出之證據資料,均為判決確定前已存在之證據,不具「嶄新性」:且依該等證據也無從推翻原確定判決之判斷,欠缺「確實性」,不合聲請再審之法定要件等理由,將再審之聲請駁回。邱和順認為最高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之裁判過度限制其聲請再審之訴訟權,有違憲之虞,於是向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但仍遭102年1月18日、大法官第1400次會議決議不受理。...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在台灣,刑事案件可以無限期進行下去,而被告也可以被連續羈押好幾年、甚至數十年。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 (司法院) 著手制定一個妥適、迅速且公正的審理法──但許多評論者也表示,這部法律只會讓整個情況更糟。 By Celia Llopis-Jepsen, STAFF REPORTER, Sunday, Jan 03, 2010, Page 13, Taipei Times 譯者/邱麗玲 校正/楊宗澧
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中文翻譯請按此) In Taiwan, criminal cases can go on indefinitely and defendants can be detained for years, even decades, on end. A proposed speedy and fair trial law aims to tackle the problem — but critics say it would only make the situation worse By Celia Llopis-...
無罪推定是一切的根本~對邱和順案的看法(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社團聯合聲明)
柯洪玉蘭、陸正這兩件發生在1987年的兇殺案(以下簡稱邱和順案),高等法院於2009年4月13日更十審依舊無視於自白來自於刑求以及缺乏直接證據而判處邱和順死刑、林坤明有期徒刑17年和吳淑貞有期徒刑11年;三位被告的辯護律師隨即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於8月6日將此案再次發回高院。明天(9月22日)是邱和順案更十一審第1次開庭的日子,四個救援團體在此聯合發表聲明,呼籲高等法院應該嚴格遵守無罪推定原則,對於邱和順這個罪證不足的案件,予以無罪判決。
Say NO to Judicial Indolence and Sham Justice (21 May 2009 Joint Press Release)
Say NO to Judicial Indolence and Sham Justice A Press Conference by NGOs Supporting Defendants Chiou Ho-shun et al. Joint Press Release by the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Wild at Heart 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 and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21...
多少纏訟 讓人從精壯耗到白頭?
2009-04-20 中國時報社論 中國時報20日社論指出,廿二年前新竹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更十審宣判,主嫌邱某判處死刑,另外兩嫌分別判刑十七年及十一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本案纏訟廿餘年,迄未終局結案。被害人遺體迄未尋獲,八位被告判刑定讞,一人業已過世,還有三人仍在上訴之中。 事隔兩日,監察院通過並公布由李復甸委員負責提出之民國六十八年一銀押匯弊案司法審判調查報告,此案歷經更十二審的程序,二十八年半的審理光陰,才讓曾遭羈押多年的三名被告無罪定讞。其中高院檢察署檢察官呂光華於更十二審時未附理由聲明上訴,二百餘日之後才完成上訴理由書,只是諸多延宕的縮影一例。調查報告中,...
為邱和順自由而騎—各界聲援邱和順記者會 新聞稿
今年4月7日,邱和順60歲生日當天,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及長期救援此案的民間團體,正式將「特赦請求書」及請求特赦線上連署名單,遞交至總統府。救援團體更於4月15日,正式召開記者會呼籲總統赦免邱和順。
【新聞稿】促請高檢署檢察長依《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救援邱和順
2018/5/4上午11時,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與聲援團體,聯合拜會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王添盛,為邱和順案提出《有罪確定案件促請審查意見書》,促請檢察長依據作業要點召開審查會議,以啟動邱和順案之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
迴盪舞者肢體間的刑求--學界、藝文界同聲呼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迴盪舞者肢體間的刑求 學界、藝文界同聲呼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邱和順案非常上訴記者會新聞稿~
【626國際反酷刑日】邱和順案提請司法院確定裁判書類審查記者會新聞稿
626國際反酷刑日 54位法學者連署邱案裁判審查 ~邱和順案提請司法院確定裁判書類審查記者會新聞稿~ 【時 間】2014年6月26日(四)早上9:45 【地 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大廈門口(台北市博愛路127號) 【出 席】 邱和順案律師團:顧立雄律師、尤伯祥律師、鄭凱鴻律師 連署學者代表:胡博硯 助理教授 救援團體代表: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廢死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去年6月26日國際反酷刑日,民間團體舉辦「看見酷刑被害人」活動,公佈因為酷刑導致冤獄的四件案件「1996江國慶案」、「1987邱和順案」、「2002鄭性澤案」、「2000謝志宏案」。...
邱和順律師團聲明(20110512針對高院更11審再度判決邱和順死刑)
[編按] 今天(2011年5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更十一審宣判,判處邱和順死刑、林坤明17年有期徒刑、吳淑真10年有期徒刑。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勞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蠻野心足協會等民間團體也到現場聲援。律師團的聲明全文如下: 2011.05.12邱和順案律師團聲明書 今天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合議庭審判長周盈文、受命法官詹駿鴻、陪席林海祥就98年度矚上重更(十一)字第7號邱和順等涉嫌強盜案,判決被告有罪並處以極刑、被告林坤明有期徒刑17年、被告吳淑貞有期徒期10年這個判決結果,完全罔顧作為刑事訴訟法基石的無罪推定及證據裁判原則,...
Groups pan judges over case marred by torture (20090522TAIPEI TIMES)
SAGA CONTINUES: Three defendants convicted of murder last month based on confessions that were given under duress are expected to face a 12th trial By Loa Iok-sin STAFF REPORTER Friday, May 22, 2009, Page 2 Human rights and judicial reform activists yesterday accused the High Court of bias after...
不容司法怠惰 拒絕虛假正義(20090521邱和順案NGO聯合新聞稿)
不容司法怠惰 拒絕虛假正義 邱和順案民間社團聲援行動記者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蠻野心足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090521聯合新聞稿】 廿二年前因為柯玉蘭命案和陸正綁票案而遭起訴的司法案件,到今天仍未定讞,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羈押為期最長的記錄,其中被告邱和順及林坤明已被羈押逾21年,其它被告則早已不堪長期訟累放棄訴訟。警察違法偵查、檢察官濫權起訴、法官因習怠惰,使得台灣在刑事人權保障的改革無法大步前進,本案上即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四、邱和順案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四、邱和順案 講者/尤伯祥律師 整理/盧孟君(廢死聯盟志工) 影片連結:死刑對冤案 4 邱和順案 2016 0429 從邱和順案看台灣司法良心的考驗 台灣司法良心的考驗:講座的開始,尤伯祥律師便切入他這次ppt的主題「台灣司法良心的考驗」。
司法暗夜何時盡
2009年09月24日蘋果日報 林峯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9月22日下午3時不到,窄小的台灣高等法院第九法庭擠滿了旁聽的民眾與媒體。他們都是為了關切台灣司法史上被羈押最久的被告邱和順而來。 邱和順和幾位同伴被控在1987年12月21日傍晚綁架9歲學童陸正,企圖擄人勒贖,隨即將陸正殺害,並向陸家取贖。邱自1988年10月初落網遭羈押迄今即將屆滿21年,直到今年4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邱和順依然被認定有罪,判處死刑。8月6日最高法院又將原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大家就是為這更十一審的審判而來。
Eleventh retrial opens in Chiou case (20090922 Taipei Times)
JUSTICE SERVED?: The case, which has bounced between courts for two decades, has been panned for flaws including the submission of coerced confessions as evidence By Celia Llopis-Jepsen STAFF REPORTER Wednesday, Sep 23, 2009, Page 4 “Every time, I hope that this time the retrial will...
大家都是被害者~~20090521社團聲援邱和順記者會紀實
2009年5月21日早上10:00於台大校友會館,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和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四個團體共同召開「不容司法怠惰 拒絕虛假正義~邱和順案(註)民間社團聲援行動 」記者會。邱和順及林坤明的家屬也到現場關切。 記者會是由行動劇拉開序幕。以邱和順案警方刑求的錄音帶內容作為聲音背景,一位志工扮演被告被捆綁在台上,用毛巾矇住口鼻,被另外兩位扮演刑求的警察則強灌被告辣椒水。主持人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場面是虛擬的,但故事是真實的,從錄音帶中真實的聽見,過往警察的「辦案技巧」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