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救援
冤案是許多人接觸廢死議題的起點。時至今日,司法瑕疵導致的冤獄仍不斷發生。我們了解司法並不完美,也熟知國家輕易用一發子彈奪走無辜生命的遺憾,而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遺憾。
大家都是被害者~~20090521社團聲援邱和順記者會紀實
2009年5月21日早上10:00於台大校友會館,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和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四個團體共同召開「不容司法怠惰 拒絕虛假正義~邱和順案(註)民間社團聲援行動 」記者會。邱和順及林坤明的家屬也到現場關切。
記者會是由行動劇拉開序幕。以邱和順案警方刑求的錄音帶內容作為聲音背景,一位志工扮演被告被捆綁在台上,用毛巾矇住口鼻,被另外兩位扮演刑求的警察則強灌被告辣椒水。主持人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表示,場面是虛擬的,但故事是真實的,從錄音帶中真實的聽見,過往警察的「辦案技巧」竟是如此。
記者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顧立雄律師首先發言。他表示,過度重視自白是台灣司法審判中很大的問題,審判者沒有辦法擺脫自白所產生的陰影(影響),因此只能一直修正自己的心證以符合自白。在這樣的過程中,審判者會忽略、放棄掉很多的資訊和證據,這樣不文明的辦案及審判過程,在很多案件上都出現,包括蘇建和案也是一樣。這個陋習不改,很多冤錯案件還是會持續不斷。
高涌誠律師緊接著代表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言。高律師說,前幾天司法院賴英照院長應邀演講關於司法改革的議題,他主動提及《流浪法庭30年》這本書所描述的第一銀行押匯弊案為例,並且強調司法要改革,必須重視品質和效率。但是品質和效率正好就是對邱案的最大反諷。第一銀行押匯弊案已經過去了,但是邱案卻是進行式,司法為什麼不作任何的動作去改正?這不是一句「尊重審判獨立」就可以輕輕帶過的。廢死聯盟一直主張及要求最高法院至少針對死刑重案,要開言辭辯論庭,甚至應該要有勇氣作為下級審的模範,不能夠繼續讓案件上沖下洗,應該自為判決才是。此外,他也表示台灣的重案羈押比緬甸軍政府還不如,緬甸軍政府至少還會規定羈押最長年限為五年,但台灣卻可以無限期羈押,這是對人權很重大的侵害。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接著發言。他首先對被害者家屬陸正的父親表示同情,看到他們的痛苦大家也都覺得很辛酸,但是,判邱和順死刑真的就是對陸爸爸的正義嗎?台灣的司法改革二、三十年了,但許多問題依然存在, 這些錯誤很多都是過去的檢警所犯下的,刑求逼供就是最典型的問題, 但法官依然不願意面對過去的錯誤、不願意好好的判。再加上重罪無限期羈押,許多人的青春就消耗在司法的怠惰中。國家應該給人民及時的審判,如沒有這樣的能力,或許就應該承認司法體系的無能,而給予當事人免訴,因此在王兆鵬教授的帶領下,民間司改會要研究速審法的立法。此外,林律師也補充,過去廢死聯盟提出的死刑案件最高法院應該要開言辭辯論庭的訴求,法務部同意修法,但是司法院卻反對,因此沒有結果。經由林律師向司法院探詢的結果是因為最高法院反對他們才反對,最高法院法官怎麼能夠這樣視而不見、草率輕忽人命?
最後由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律師發言。他說,很多人都覺得蠻野心足關心的是自然環境的問題,但是近幾年來他有很深的感觸,人的環境、社會的環境不好,就什麼都不會好,其中尤其司法環境影響各個議題很深。對於邱和順案來說,他覺得就算不了解個案的詳細內容,單就司法「管理」的角度來看,都很難想像一個個案可以被羈押長達21年,但卻得不到審判結果。台灣的司法人員是很聰明的,但是他們缺乏基礎的觀念,有很多證據證明這個案子有問題,就不能夠判人有罪,這就是無罪推定。就算真的是錯放了,社會真的會因此而崩潰嗎?台灣的司法應該要就事論事,而非就人論事。
記者會的最後,林坤明的家屬也上前發言表示他們的感謝,八十多歲的林媽媽從竹南特地上台北來,她手握麥克風,用著顫抖的聲音說,林坤明真的是很乖的孩子,這件事情真的沒有做,希望大家幫忙可以還他們清白。而林坤明的小孩從頭到尾神情凝重、安靜的坐在台下仔細聽大家的發言。被害者家屬,不僅僅只有陸正的家屬;邱和順、林坤明的家屬又何嘗不是顢頇司法體系下的受害者呢?
本文作者/ 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註)此案的被害者是陸正,因此媒體也稱之為陸正案;邱和順是被告,也是民間團體認為司法過程有問題而極力聲援的對象,因此我們稱之為邱和順案。但是此案相關的被告不只邱和順,還有林坤明與吳淑貞,也都是民間團體聲援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