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在廢死聯盟、台權會和其他人權團體長期的支持和努力下,兩年半沒有死刑執行。接下來會如何?我們認為在亞洲國家中,南韓與台灣在政治歷程、社會組成、文化基礎較為類似,而南韓已經十年沒有執行死刑應該可作為台灣的參考。六天五夜的訪問行程,我們拜訪了國際特赦組織韓國分會、天主教人權委員會、律師團體共感、天主教社會矯正委員會、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被害者家屬、提出廢除死刑法案的前國會議員YOO In Tae等。
韓國在2007年12月成為「實際上廢除死刑的國家countries abolitionist in practice」,也就是說雖然法律上仍有死刑存在,但實際上沒有死刑的執行已經超過十年。最後一次執行是在第十四任總統金泳三任期結束前,1989年12月30日一次處決了23名死刑犯。至今韓國仍有89個條文可判死刑,多數存在於國家安全法內,因與北韓的特殊關係,只有通敵罪仍是唯一死刑。
國際人權聯盟 (FIDH)曾經於2002年間派出真相調查團到日本進行死刑制度的調查工作,並且於2003年發表調查報告「日本死刑:民主國家不該有的作為」(The Death Penalty in Japan: A Practice Unworthy of a Democracy),直指日本死刑制度的各種問題,並且提出具體改善建議。該報告除了翻譯成日本供日本政府及國內相關單位參考之外,另外還提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相關國際單位,作為監督日本政策改進的參考。簡要來說,日本死刑制度最被日本與國際人權團體詬病的,便是死刑的秘密主義以及死囚的處遇狀況、警方拘留嫌疑人的「代用監獄」制度,以及上訴制度。今年(2008年)七月底,為檢視日本政府在2003年報告出爐之後,對於死刑制度是否有具體的改進作為,本報告將提至十月間召開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與日本官方報告作對比,2009年歐盟與日本高峰會議上,本報告也會是重要的參考文件之一,廢除死刑作為加入歐盟各國必須遵守的條件之一,同時也是歐盟評量其他合作國家的考慮,因此日本對於死刑制度的態度與作為,將直接影響到日本在歐洲議會的觀察員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