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行,台灣也行
吳佳珮(國際特赦組織執行秘書)
廢死聯盟今年向青輔會、台北律師公會申請經費補助到南韓進行交流、訪問。
台灣的廢除死刑運動,在廢死聯盟、台權會和其他人權團體長期的支持和努力下,兩年半沒有死刑執行。接下來會如何?我們認為在亞洲國家中,南韓與台灣在政治歷程、社會組成、文化基礎較為類似,而南韓已經十年沒有執行死刑應該可作為台灣的參考。六天五夜的訪問行程,我們拜訪了國際特赦組織韓國分會、天主教人權委員會、律師團體共感、天主教社會矯正委員會、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被害者家屬、提出廢除死刑法案的前國會議員YOO In Tae等。
韓國在2007年12月成為「實際上廢除死刑的國家countries abolitionist in practice」,也就是說雖然法律上仍有死刑存在,但實際上沒有死刑的執行已經超過十年。最後一次執行是在第十四任總統金泳三任期結束前,1989年12月30日一次處決了23名死刑犯。至今韓國仍有89個條文可判死刑,多數存在於國家安全法內,因與北韓的特殊關係,只有通敵罪仍是唯一死刑。
當初暫停執行死刑是第十五任總統金大中的政治意志,金大中曾因政治理由在1980年被以叛國罪判死刑。因此擔任總統後,他希望韓國能廢除死刑,但在社會尚未做好準備時,第一步他先暫停死刑的執行。接著第十六任總統盧武鉉執政時也維持暫停死刑執行的狀態,並在2007年底特赦六名死刑犯。
推動人權法案希望將死刑改為無期徒刑的前國會議員Yoo In Tae表示,他反對死刑的原因,是因為他在廿七歲時曾因國家安全法緊急條款被判死刑入獄,雖然他非常的幸運,但同時他也親眼見到八個人被宣判死刑,且不到廿四小時立即就被執行。另外,他在獄中四年多的時間,也認識非政治犯的死刑犯,與他們相處的經驗,讓他思考雖然人會一時失去理智殺害他人,但人也會有溫和、良善的一面,這個社會應該給這些人一個改善的機會,而不是貿然用法律的名義殺人。
拜訪天主教社會矯正委員會LEE Young Woo神父,並透過他的安排見到被害者家屬KIM Ki Eun女士。LEE Young Woo神父所屬的單位為天主教社會矯正委員會,工作內容有教化受刑人、更生人的輔導、中途之家、帶領死刑犯做最後的禱告,還包括輔導被害者家屬、死刑犯與被害者家屬的和解。當初神父會從事服務受刑人與被害者家屬的工作,是因為1992年韓國發生一個年輕人開車衝撞路人導致多人死亡,但卻有受害者家屬願意原諒加害者,讓神父非常感動。神父與美國的被害者家屬人權協會接觸後,更覺得促進被害者家屬與加害者和解是一件重要的事,因此除了辦被害者家屬的團體聚會之外,也安排死刑犯與被害者家屬見面的活動。
KIM Ki Eun女士的獨女被男友殺害,女兒的男友在殺害她之後也跳樓自殺。當KIM女士趕到醫院看到女兒時,她一滴淚都沒流,滿腦子只想著要怎麼報仇、要去殺掉女兒男友一家人。她表示政府並沒有給予被害者家屬任何協助,心理輔導、支持都來自教會以及神父。她參加神父舉辦的被害者家屬聚會,在聚會中有類似經驗的被害者彼此分享,透過這樣的活動能讓被害者抒解心理壓力、得到慰藉。因為這樣的受害經驗很難跟別人講述,KIM女士說在韓國即使你是受害者,但卻有種抬不起頭來的感覺。經過團體治療以及信仰的洗禮,慢慢的KIM女士已經能夠原諒加害者以及他的家人,現在當她祈禱時會點兩根蠟燭,一根給她的女兒、一根給她女兒的男友。在參加與死刑犯見面的活動後,KIM女士決定請神父安排,她想要去見加害者家屬,想要鼓勵他們、告訴加害者家屬,身為母親她知道那種辛苦與難受。
對被害者家屬KIM女士來說,雖然她女兒的男友案發後自殺、而不是被判處死刑,但她反對死刑。她認為當被害家屬尚未從傷痛走出來時,至少要給她一個埋怨、發洩的對象,如果將加害者處死,那麼被害者家屬連發洩怒氣的對象都沒有;當被害者家屬已經能夠原諒加害者時,卻已將加害者處死,那麼被害者家屬連說『我已經原諒你』的對象都沒有;或是執行死刑後,被害者家屬永遠也等不到加害者懺悔、道歉的一天。天主教人權委員會的秘書長Andy也提到,曾有被害者家屬說,當加害者被處死之後,他反而覺得更憤怒,因為社會、政府都覺得這件事已經解決、已經還被害者家屬公道,他不應該再提,但被害者家屬尚未走出傷痛,不僅連埋怨的對象都沒有,社會卻認為被害者家屬已經得到公理正義,理應心靈得到平靜,而政府與社會對被害者家屬的責任已了。
過去執政者集權統治、用死刑來剷除異己的手段也是導致韓國維持10年不執行死刑的主要原因之一。當人民賦予國家殺人的權力、維持死刑制度,那麼死刑就有可能在過去、現在或未來被執政者當作剷除國內異議份子的合法手段。對被害者家屬來說,他們需要的協助,如:法律上的支援、心理輔導、經濟援助等,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死刑不是對被害者家屬的解答與治療。對台灣來說也是如此,我們需要發展更完善、細緻、長期對被害者家屬的協助系統、制度,才能真正照顧到被害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