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觀點

愛在暴力漫延時...

出處:修復式正義電子報第六期愛在暴力蔓延時(金毓禎)

文/金毓禎(文字工作者)

傾聽受害者的真實故事

瑞尼‧庫欣(Renny Cushing)是位成功地將廢除死刑及被害者權利運動結合的基督徒先驅。他的父親在23年前在自家屋前被一名不肖員警殺害。凶手捉到了,案子也速迅審理了。由於他的父親生前反對死刑,他有了這番的省思,「我的生命是父親給的,我的價值觀也是父親給的,如果我因為他的死而贊成死刑,那兇手不僅奪走了我父親,也奪走了我父親的價值。」

當這位受害者的兒子在法院停車場恰巧遇到兇手的兒子,會發生什麼事?沒有彼此仇視,沒有刀槍相見,而是寬諒與擁抱。他們都失去了父親;不同的是,一位喜樂並滿足於父親給予他的人生,另一位卻因著父親的過失而備感羞恥,抬不起頭來。於是,庫欣主動走過去,給他一個擁抱... 

藉著擁抱加害者的兒子,他彷彿感覺自己重新回到了父親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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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本文刊登於2011年10月10日蘋果日報,標題被改為「十月十日 國際反死刑日
 
政府仍以維持死刑來便宜行事
 
瞿海源(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
 
日前總統馬英九表示,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我們絕對不排除去進行這方面的討論」,又稱「現階段主要的目標就是減少死刑的使用」。馬英九對廢除死刑的態度一直就是這樣,用「絕對不排除」消極的說法來迴避,以目標在減少死刑來應付總統自己聲稱的廢除死刑的長遠政策目標。即使是總統聲稱減少死刑的使用,但這兩年,在馬英九執政下,國內死刑定讞的案件大量增加,同時馬英九也堅定地回復執行死刑,實際被處死的也增加許多。總之,可以確認馬英九若連任,死刑不一定會減少,也絕對不會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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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奇特的開庭:檢察官講話,說被告是冤枉的;辯護律師講話,說被告是冤枉的;法官雖然忍著沒有說被告是冤枉的,卻在退庭前問律師:「請問我們無罪判決要寄到哪裡?」你沒有聽錯,法官說「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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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後的挪威,依舊堅持務實的人道民主

刊載於《人本教育札記》267期(2011年9月號)

方潔

 

挪威,在國際舞臺上是稍顯安靜的小國家,和平可說是她的同義詞。挪威國民也常自嘲,一年中全球會將目光放到挪威的時刻,也不過就是十月初與十二月十日諾貝爾和平獎公佈與頒獎的日子。

 

七月下旬,我結束了一年在挪威奧斯陸的交換學生生活。回台灣不到一週,挪威就發生了震驚全球的屠殺案和爆炸事件,在這場驚駭的噩耗中,按照人口比例計算,挪威失去了相當於美國九一一事件中兩倍的國民。

這次的挪威事件,在台灣亦引發了人們諸多討論,但似乎集中在關切兇手將會得到的懲罰上;也有社論將挪威發生屠殺,和挪威「沒有死刑而僅有廿一年有期徒刑」的刑事政策做了連結,認為是因為刑罰不夠重才會發生屠殺。(註一)

許多中文報導的陳述,和我所認知的挪威有所出入。雖然在挪威的時間不長,也沒有對挪威文化有全面深邃的瞭解,我仍想就這一年居住在挪威的經驗,和大家分享我所認識的挪威;以及在本次事件後,挪威社會是否真如傳聞所言,「要求嚴刑峻罰的呼聲高漲」了?

 

挪威首都奧斯陸:開放融合的民族熔爐

 

這次屠殺和爆炸案的嫌疑人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其做案動機是「反伊斯蘭教徒移民」。移民政策是歐洲近年的爭議性議題,也是各個政黨提出的政策重點,挪威的移民政策相對寬容,這點從奧斯陸的市容中就一覽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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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求冤死孫悟空(張娟芬) 

20110812 蘋果日報 

話說警方偵破一起強迫從娼的案件,流氓毆打小姐強迫接客,過程陰錯陽差的錄了音。錄音帶裡可以聽到小姐哀號不斷,事證明確。然後判決出來了,法官認為,有錄到的那幾次,小姐真的是被迫為娼;但除了那幾次以外,就屬「自願從娼」了,因為無法證明流氓天天毆打小姐啊。

荒謬嗎?甫定讞的邱和順案,就是這樣做成的死刑判決。邱和順一干人等都「自白」犯案,但是法庭上當場播放警詢錄音帶,他們哀叫連連,終至承認。法庭無法否認刑求的事實,就以「鋸箭法」處理:有哀號的那幾份自白不採用,其他的則仍然做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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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委員會表示,白俄執行死刑,違反了國際義務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說白俄羅斯執行死刑違反ICCPR第六條和第十四條。(只要個案的死刑審判不符合公平審判,這樣的死刑執行就違反ICCPR第6條、14條)

來源: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2011年7月27日今天,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譴責白俄羅斯違反國際協約,因為該國執行了兩個死刑,儘管這兩個死刑案件還在委員會的審查中。委員會是在監督是否遵守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的獨立機構,委員會表示" 驚愕",因為這波執行是白俄羅斯兩年內的第二次違反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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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蘇建和你們這三個蜘蛛人現身吧!
 
鄭揚宜(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學院厚德書院導師,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本文轉載自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延宕二十年的蘇案,已經把司法和三個人推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再也無法轉圜的空間裡。
 
經過二十年的起訴、審判、上訴、更審…的無限迴圈,去年十一月做出無罪判決之後,原本呼籲平反的人終於鬆了口氣,一般推估就算控方上訴,在李昌鈺博士現場重建鑑定報告出爐,呈現出合理的推論結果之後,可望在最高法院終結這趟荒誕的司法凌遲大戲。
 
但是今天發回更審的消息一出,我們才驚覺果然不能用「一般」的角度來思考台灣的司法體系。經過這一次的發回更審,我終於徹底明白,問題不是出在我過去一直深信不疑的科層結構迷障之中,而是做出這些判決的法官,他們的腦袋結構跟我們是不一樣的,因為只有他們知道真兇其實是蜘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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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很好用

史英  第261期的人本教育札記 論壇 

看到江國慶家人在電視上傾訴的種種,想到一個清白無罪的人就這樣哭喊無門地被活活整死,真的讓人非常憤怒;憤怒之餘,難免興起一個質問:不是說殺人償命嗎?那麼,是誰剝奪了江國慶寶貴的年輕的生命,難道那些混蛋「官」們,就不能也被判個死刑嗎?

然而,非常奇怪地,原本一意支持死刑的人,這時候卻都不說話了:我們並不期待他們就此檢討司法制度,或讉責刑求之可惡,或批判審判之草率--這些都是太過「理性」的心智才能做的事;我們只希望他們一秉初衷,將他們所深愛的死刑,也能恨烏及屋,擴及那些該為江案負責的人--即使只是說句「給我拉出去槍弊了」的氣話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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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J ignores inconvenient laws
 
By Lin Hsin-yi 林欣怡  / Fri, Mar 11, 2011 - Page 8 Taipei Times
 
On Friday last week, Minister of Justice Tseng Yung-fu (曾勇夫) signed off on the executions of five people in one day, for which the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TAEDP) protested it violated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 and domestic law.
 
In response, President Ma Ying-jeou (馬英九) said at a public event that “the death penalty does not violate” the ICCPR.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MOJ) released a press statement saying: “Carrying out the death penalty is, at this stag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does not violate the UN covenants.”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the ministry would respond like this, because this is how it generally responds. Nevertheless, it failed to answer the points that we rai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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