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後的挪威,依舊堅持務實的人道民主(方潔)
劫後的挪威,依舊堅持務實的人道民主
刊載於《人本教育札記》267期(2011年9月號)
◎方潔
挪威,在國際舞臺上是稍顯安靜的小國家,和平可說是她的同義詞。挪威國民也常自嘲,一年中全球會將目光放到挪威的時刻,也不過就是十月初與十二月十日—諾貝爾和平獎公佈與頒獎的日子。
七月下旬,我結束了一年在挪威奧斯陸的交換學生生活。回台灣不到一週,挪威就發生了震驚全球的屠殺案和爆炸事件,在這場驚駭的噩耗中,按照人口比例計算,挪威失去了相當於美國九一一事件中兩倍的國民。
這次的挪威事件,在台灣亦引發了人們諸多討論,但似乎集中在關切兇手將會得到的懲罰上;也有社論將挪威發生屠殺,和挪威「沒有死刑而僅有廿一年有期徒刑」的刑事政策做了連結,認為是因為刑罰不夠重才會發生屠殺。(註一)
許多中文報導的陳述,和我所認知的挪威有所出入。雖然在挪威的時間不長,也沒有對挪威文化有全面深邃的瞭解,我仍想就這一年居住在挪威的經驗,和大家分享我所認識的挪威;以及在本次事件後,挪威社會是否真如傳聞所言,「要求嚴刑峻罰的呼聲高漲」了?
挪威首都奧斯陸:開放融合的民族熔爐
這次屠殺和爆炸案的嫌疑人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其做案動機是「反伊斯蘭教徒移民」。移民政策是歐洲近年的爭議性議題,也是各個政黨提出的政策重點,挪威的移民政策相對寬容,這點從奧斯陸的市容中就一覽無遺。
奧斯陸存在各式各樣的人種,且亞裔、非裔和中東人不在少數,推翻了原先我對北歐國家的人都是「金色頭髮與水藍色眼珠,配上蒼白肌膚」的想像。奧斯陸有近百分之三十的人口是移民,以巴基斯坦移民最多,接下來是索馬利亞、瑞典,以及波蘭人等。這是因為挪威曾經接收過相當多的難民,也有許多外籍勞工在奧斯陸進行短期工作。
移民一多,也容易形成特定的生活區域,例如我在奧斯陸最常活動的區域Gronland,那裡有許多中東和越南移民開的蔬果店,也可以買到許多亞洲的調味料,是奧斯陸平價的雜貨購物區。雖然顧客和業者都以非挪威人居多,但挪威人也會到此購物,大家皆以挪威語溝通,並沒有因此形成封閉的生活圈。
自從來到挪威,我對「挪威人」,或是對「某某國人」的定義開始改變。有一天在機場和一名黑人男子用英語聊天,我詢問對方來自哪裡?並且先入為主的預期,會聽到一個印象模糊的非洲國家。然而對方表示自己是個在挪威的大城市史塔萬格出生,在當地上學、到奧斯陸就業,並和德籍女子結婚的挪威人,他平常講挪威語,是因為配合我才用英語溝通。
這件小事令我印象深刻,儘管台灣也是一個移民社會,我卻仍然把外表和國家認同理所當然的連結起來。當這個人出生在此地,使用當地的語言,在當地生活,認同感當然也是來自此地,膚色、日常服裝似乎沒有這麼重要。
在七月廿二日的慘案發生後,挪威伊斯蘭議會的領導人持續公開聲明,除了譴責暴力罪行,也一再強調,所有伊斯蘭教徒(或是巴基斯坦等中東移民)都非常驕傲自己是挪威人。
挪威當然也潛伏著族群衝突問題,但我看到的是,大部分本地人對外來移民是開放的態度,而移民通常也積極的融入挪威社會。
挪威的互信文化與人道的監獄系統
剛到奧斯陸時,在旅遊中心的小冊子上,發現奧斯陸竟然也有個納粹屠殺紀念中心(雖然受害的規模比東歐小許多,但挪威也有被納粹占領過,當時的挪威王室和政府還流亡到英國。),興沖沖購票入場時,卻發現自己忘記帶學生證。沒想到,櫃台工作人員微笑說「我相信妳」,就直接算我學生票的價格。
「有時候,你必須要能夠相信別人。」工作人員又補了一句。
我常常在一些類似的生活小細節中,發現挪威社會對一般人普遍信任的風氣。挪威社會科學數據中心(Norwegian Social Science Data Service)對歐洲國家進行「國民對他人信任程度」的調查,結果發現七七%的挪威人,認為世界上大多數的人是可以信任的(註二)。挪威人相信大部分的人是好人;對於壞人,挪威人相信他們有機會變成好人。
在挪威,監獄依照安全戒備的嚴格成度,分成不同等級。大部分的受刑人—尤其是從事暴力犯罪,具有危險性者—一開始會被送到高度戒備且限制較多的監獄,之後獄方會裁量受刑人在獄中的表現,如可以控制情緒等,將其送往低度安全戒備監獄。
受刑人若認為自己已有能力,可生活在和一般社會相類似的低度安全戒備監獄,也隨時可以自行申請轉監。如果受刑人一直沒有申請轉監,而待在高度安全戒備監獄,法律也有規定在受刑人服刑的最後一年,獄方必須要審慎考慮是否將受刑人轉往低度安全戒備監獄。受刑人會被逐漸給予愈來愈多的自由,使之刑滿時可以順利回歸社會。
挪威有卅六%的監獄是低度安全戒備監獄。以距離首都奧斯陸的Bastoy監獄為例,Bastoy監獄位於奧斯陸南方七十五公里的一個小島,島上一一五名男性受刑人多曾犯下重大暴力犯罪,例如殺人或強制性交。平常有將近七十名獄警,但晚上只會有五名監獄官留在島上過夜,一般獄警下午三點下班,週末放假(註三)。受刑人和獄警之間以彼此的姓氏相稱。若沒有必要,獄警不會佩槍,因為會造成和受刑人之間「不必要的距離」。
Bastoy監獄的目的,是訓練受刑人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人,讓受刑人成功的回到正常社會。訓練方式是從日常生活做起,受刑人住在類似大學宿舍的「牢房」中,自行料理三餐(當然可以使用刀具)。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空間,獄警定期巡視的目的,也僅為了確認受刑人具有打理生活的能力。Bastoy有足夠的自然空間可以從事農產和畜牧。受刑人被要求種植蔬果和飼養一種動物,從照顧動植物中學習負擔責任。
挪威的監獄總是被評價得比五星級飯店還高級,來參訪的學者、媒體和政府官員絡繹不絕,有人欽羨,也有人揶揄。可事實擺在眼前:挪威社會安全指標即使和犯罪率偏低的歐洲國家相比,也是名列前茅的優等生。受刑人出獄的再犯率是二十%,而英國和美國的再犯率約為五十%。挪威也擁有全歐洲最低的監禁比例,萬分之六‧六,只有英國的一半。
挪威人相信他人,因為互信,所以不用特別防著其他人,社會就減少了許多基於防衛他人而生的成本。挪威法務部的官員認為,對受刑人的處罰是讓他們失去自由,而不是讓他們失去尊嚴;挪威人也相信不管是甚麼樣的犯罪者,都要給予人道的對待,才可以讓他們真正的改過自新並且重新融入社會。
有人說挪威人太過天真,給壞人這麼好的待遇。我卻覺得這恰巧顯示出挪威人務實的態度,因為犯罪問題是一定會存在的,將犯罪者掃到社會邊緣並眼不見為淨,只顯示了政府對犯罪問題的無能為力。我們不可能將所有的犯罪者關一輩子,無論是基於人道考量或是實際運作可行性。(註四)
劫後:挪威的價值堅守和自我療傷
許多人權保障措施,在遇到意外的時候才能見真章。挪威的屠殺和爆炸事件,一再被與美國九一一事件類比,全世界都在關注:挪威是否會因為這次的創傷,改變原來和平互信的社會風氣?
到目前為止,挪威政府和人民,展現了他們對自己價值觀的堅守。
挪威的政治人物以作風清廉樸實著名。總理假日爬山只有兩名隨扈同行(註五);國際機場沒有貴賓室,政府要員和一般老百姓一同候機。七月廿二日在政府大樓爆炸的消息傳出當天,挪威政府快速做了決定:不會增加政治人物和公眾人物的安全保護。因為他們定位挪威為一個和平開放的國家,不希望因為恐怖攻擊後,就將國家的氣氛帶到戰爭時期。
挪威最重的刑罰只有廿一年監禁,實際執行通常只有三分之二判決刑期(註六),是否會因為這次重大事件,而開始改變刑罰和刑事政策,成為各界觀察的重點。
挪威近年來將「違反人道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納入法律中,但違反人道罪通常是用在大規模、有滅絕特定族群意圖的案件中;挪威並沒有處理過類似案件的先例,再加上本次案件的受害者非常多,檢察官預計明年才可以完成起訴。嫌犯會被挪威官方求處什麼刑罰,目前尚屬未知,但若是根據違反人道罪,最多可以判處三十年徒刑。
挪威民間方面,和很多華文媒體所報導的不同,一項facebook的民調指出,八十%的受訪者反對挪威重啟死刑。另外,還有近四萬人加入了facebook上「聲援事件加害人布雷維克的母親」社團,因為兇手的母親也為了這次發生的悲劇心碎。(註七)
我詢問了數名挪威朋友,挪威是否有任何「要求死刑恢復」的聲浪?紛紛得到了否定的回答(註八)。其中一個朋友甚至感覺到:「許多人民在這樣的情況下,反而更意識到不應該恢復死刑。」因為,事件的嫌犯布雷維克被捕後,尚企圖於法庭上宣揚他「反移民」和「建立只有白人的歐洲」理念,他的目的是得到宣傳思想的舞台、吸引更多人支持他種族主義的想法;他很有可能根本不怕任何刑罰,若處以死刑,甚至增添了他的「烈士」形象。
一名自小移民挪威的台灣朋友說:「廿一年、三十年、五十年,有差別嗎?對兇手來說沒太大差別。社會也沒有在談這些,現在重要的,又不是談他應該被判什麼刑。」
事件發生一週後,挪威社會已經很少在討論案件本身。挪威人對暴力的回應,不是對兇手的憤怒,而是著重在對受難者的默哀(註九),和提供受難家屬們關切及幫助。
挪威總理Jens Stoltenberg在事件發生後,馬上表示對警方及所有救難人員的感謝,面對救援緩慢以造成屠殺擴大的質疑,總理表示日後的檢討是必須的,但目前應以幫助所有受難者及其家屬為重心。
爆炸和屠殺讓許多生命消逝了,但挪威社會不願因此失去更多重要的東西。
挪威總理在事件發生後的公開演講(註十),恰如其分的詮釋了挪威堅持的價值:「我們將展現給世界看,當挪威受到挑戰時,我們的民主將會變得更堅固。我們將逮捕犯罪人並將之繩之以法…今晚最重要的是拯救生命,照顧受害者及其親人。我們永不放棄我們所持的價值。我們也需要證明我們的社會可以開放的通過此考驗。對暴力的回應,就是更多民主,和更多人道,但永不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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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李宜峰〈英國約克大學博士生,面對恐怖屠殺,要死刑或人權〉聯合報 20110719
註二:李濠仲〈搭車不驗票,還有人願意花錢買票嗎?〉http://leehaochung.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21.html
註三:William Lee Adams /Bastoy, Halden and Oslo〈Sentenced to Serving the Good Life in Norway〉TIME Magazine World, July 12, 2010.
註四:美國和英國目前都出現了監獄人口爆增,空間不夠的問題。
註五:夏明珠〈恐怖攻擊後,挪威無法回到過去〉中時電子報2011-07-29
註六:法律上,如果受刑人仍然具有危險性,法官可以將受刑人拘留監所,直到適合社會復歸。但目前沒有個案被關在監獄中一輩子。
註七:〈13 days in hell in Norway…〉Norway News, 05.08.2011.
註八:雖然我的挪威朋友們都反對死刑。但對於究竟懲罰要到什麼地步,不少朋友是有些遲疑的。其中一個朋友希望,將嫌犯監禁到他真的沒有任何再犯可能性為止。另外一名朋友雖然非常堅持反對死刑,但她一直有在思考挪威的最高監禁時間過短,不過這是她長久以來的想法,和這次事件的發生沒有關聯。多長時間的監禁做為懲罰才是洽當的,大家都沒有標準答案。
註九:值得注意的是在Utoya島上的屠殺中,挪威皇儲妃(Mette-Marit)的弟弟當時在島上擔任保安並因此殉職,但是直到廿五日,挪威皇室才公開證實這個消息。王室這麼做的考量,應該是避免在這場悲劇中,有任何受難者因為身分不同而被突出、放大。
註十:挪威總理Jens Stoltenberg在七月廿三日發表的演說。(影片可見http://www.youtube.com/watch?v=PgrgzIEIx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