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2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聲明稿
追尋正義二十年,
蘇案無罪,真正的自由人回家了!
今天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陳博志、劉興浪、陳德民三位法官就96年矚再更二字第一號蘇建和等盜匪案宣示判決,認定被告三人無罪,並撤銷第一審死刑判決。對此蘇案平反行動大隊發表聲明如下
一、 服膺真相,就是正義
蘇建和、劉秉郎和莊林勳等三人與汐止吳氏夫婦命案無關,有不在場證人共九人、真兇王文孝一人行兇的證詞、犯罪現場沒有任何與被告有關的證據、以及李昌鈺博士犯罪現場重建的鑑定報告,可茲證明。
蘇案二次的無罪判決證明,只要法院公平公正調查證據,真相就會浮現。蘇案無罪的關鍵不在於有優秀的辯護律師、也不在於有專業的刑事鑑識、更不是因為有廣大的社會支持,而是在於蘇案被告三人本來就沒有犯罪。司法判決服膺真相,就是正義;也只有完全的真相才能讓無罪的被告不再承受社會懷疑的眼光,成為真正的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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