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電子報

《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1月1日~1月10日)|廢話25-3

[編按]

25期特刊希望連續刊出十篇從不同角度觀察的廢死/死刑文章。這篇是第三篇,想來談談一個迷思:支持廢死就是反對犯保。作者邱顯智律師,自稱山豬,支持廢死也幫冤錯或不冤錯的死刑犯辯護、是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的義務辯護律師,參與不同的人權議題,但同時也是犯保協會的律師,這些身份對他來說都不衝突、都是對於維護人權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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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1月1日~1月10日)|廢話25-2

[編按]

作者是一位不只看海賊王而是會看銀魂跟追當季新番,同時沒有在賣衣服的真阿宅。

廢物語之如果在冬夜,兩個鄉民

陳中寧

「喂喂,你知道前幾天有個小孩被割喉嗎?」

「我知道啊,新聞一直都在報啊。那超可怕的!怎麼有人那麼沒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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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1月1日~1月10日)|廢話25-1

[編按]

謝謝大家的支持,每兩個星期發刊一次的廢話電子報要邁入第二年。雖然2012年有個令人失望的結尾,國家以我們之名執行了6位死刑犯,社會要求持續執行的聲浪不斷,但我們依舊會努力和大家對話,就如同發刊辭中所說「大家想到死刑,都愁眉苦臉。想到廢死運動有那麼大的社會壓力,擔憂更深更重(也就逃得更遠)。不過,我們要笑著、打鬧著編《廢話電子報》,也要你笑著看。這是我們最深切的自勉:一定要淺白、易懂、有趣。(握拳!)」

2010年台灣尚未重啓死刑但整體社會要求死刑聲浪很高的時候,佛國喬在3月寫下了這篇「棒球場集體殺人事件」 。兩年多來國家持續執行死刑,雖然這期間江國慶冤案被平反,蘇建和三人也無罪釋放,但台灣人民卻依然「勇敢」的支持問題重重的死刑制度。《廢話》25期之一,首先要讓大家試著感受和瞭解「參與」,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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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給他一個擁抱,他日就能省下一付手銬
⊙楊語芸

先來打一下書。David Dow是美國德州(沒錯,就是那個死刑執行人數最多的州)死刑犯的辯護律師,他寫了一本《死刑台前的告別──我替百位死刑犯辯護的日子》,盡訴他從業二十年守護的道德與悲憫。出版社的主編找上我來翻譯這本書,純粹只是因為我在德州待了近十年,她以為我很瞭解書中的故事以及背景。

她當然是錯的,我所有的知識都是一邊翻譯、一邊研究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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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俠客與英雄不殺人
⊙王鐘銘

在《廢話電子報》這次特刊裡,有奇幻,有武俠,有超級英雄。這些話題在特刊籌備階段的時候,就已經引起幾位寫手之間的熱烈討論。對我來說,這些討論引出一個我反覆思索的問題:死刑/殺人的獨特之處。

為什麼我會反覆思索這個問題?話說從頭。

當談到俠客或超級英雄的殺人禁忌時,我們經常談的是他們知道自己不該踰越自己的身分,去扮演司法者的審判角色。蝙蝠俠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就是其中很有名的例子(請參閱《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四〈武俠、超級英雄與正義〉一文)。

這裡可以引用古龍小說《血海飄香》裡楚留香的一段話,因為這段話講得很清楚:「我只能揭穿你的秘密,並不能制裁你,因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我並沒有制裁你的權力!」

我對這種說法同意但是並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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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談廢死
⊙林作逸

身為被害人(嚴格說來是被害人子女),我有兩次經驗,兩次的加害人都是同一人,被害人是我的至親父母(我的母親被害在前,父親被害在後),相隔20年,我對死刑有著很特別的經驗與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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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罪大惡極」的小端倪說起
⊙翁麗淑

國慶日要到了,江國慶的生日也要到了。如果他還在,應該是37歲生日。

冤案令人痛心疾首,但不是冤案的,你就安心了嗎?

曾勇夫說:「人神共憤的先執行。」

娟芬說:「你可有見過8歲的罪大惡極?」

我是個國小老師,「8歲」正在我的執業轄區範圍,我在找「8歲的罪大惡極」,很肯定的,沒有,但是誰鋪一條路,讓那個孩子往罪大惡極人神共憤的方向走去?如果他有別的選擇,他難道真的願意往那個方向走去?!

但罪大惡極的端倪卻有跡可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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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壞人

好人

我是一個好人。

簡單來說,我有正職工作,偶爾喝點小酒,社交需要的時候才抽煙,高中時期使用過一次大麻,但就那麼一次,而且,年輕時誰不犯錯?每個月固定撥出薪水的一部份捐獻給弱勢團體,每週爬山一次,絕對是個異性戀者,並且有信仰,除了固定女友之外,我另外還有固定的性交對象,但是,我絕對捍衛一夫一妻的神聖婚姻制度,並且嚴厲譴責外遇,你知道,有些東西都有意義的,比方婚姻。

我相信正義與公平的原則是一種信念、一種價值,所以我怎麼可能會同意廢除死刑呢?
你想想,被害者多麼可憐?基於正義,我們應該站在被害人的那邊,讓壞人消失在這世界上啊!

你不要跟我說犯罪率和死刑沒有關係,也不要和我說犯罪成因複雜,更不要拿艱澀的法律沿革來和我說司法要改革,這些我都不管,我只知道今天一個人死了,就一定要有另一個人也去死,這就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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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超級英雄與正義
⊙超級狗熊

一、渴望超級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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