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

一起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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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一起開槍。

王俊雄

 

證據都消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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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

口述/徐自強、劉秉郎、莊林勳、蘇建和 文字整理/廢話電子報編輯部 

編按:

對一般人來說,過年與家人團圓是再自然也不過的事,但是對於在看守所度過春節的人來說,過年的氣氛卻是格外難受的。這期電子報在春節前,我們製作了新春小專輯,邀請四位「前死刑犯」分享他們的新春感言。

徐自強,被認為涉入一九九五年的建商撕票案,沒有具體證據,僅憑其他人的自白就被判死刑。他的案子纏訟至今十九年,期間經歷九個死刑、五次非常上訴、一次大法官釋憲,徐自強也因此案被羈押十六年,二○一二年五 月十九日,因為適用於《速審法》羈押超過八年的規定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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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

    夜裡,遠方似乎有槍聲響起,冷冽的空氣中,我忽然驚醒,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慢慢地,辨視出黑暗中的周遭景物,這才想起來已經到了墨西哥的邊疆城市San Cristobal de las Casas,明天要進入查帕斯省的叢林地帶,也是札帕提斯塔民族解放運動(EZLN)的主要佔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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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受審權」已受嚴重侵害,正義還在路上─
徐自強案有罪宣判聲明

2012年05月18日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對於徐自強仍被判決有罪(無期徒刑)的結果,我們繼續感到痛心與遺憾。痛心的是,人民的「迅速受審判權」早已受到嚴重侵害;遺憾的是,司法究竟要「無感」於人民的期待與苦痛,何時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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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徐自強519出獄

2012-03-09 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撤銷徐自強更七審無期徒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目前在押的徐自強是第一個因大法官釋憲,而推翻死刑確定判決,並獲得更審機會的被告,已羈押16年的徐拜速審法之賜,將在5月19日解除羈押出獄,剛好是總統馬英九就職前一天。

本案更七審時,認定徐沒殺人,最高法院撤銷徐自強更七審判決的理由,主要是認定更七審見解不符經驗法則,最高法院強調,徐後來開庭都不講話、拒絕陳述,法院只好依刑訴法相關規定,根據警訊等卷證認定罪證。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指出,雖然最高法院發回理由對徐自強不利,但至少讓徐有再次答辯機會。徐自強被控84年9月間,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黃春樹。

發回高院更審 恐逾8年羈押期限 死刑定讞犯徐自強 可能放出籠

2012-03-09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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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8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8日電)徐自強被控與同夥共同綁架殺害房屋仲介業者黃春樹,去年更七審被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將案件發回;若案件遲未定讞,羈押逾15年的徐自強將因速審法於5月19日獲釋。

徐自強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等人,被控於民國84年9月間,共同綁架、殺害黃春樹;黃銘泉潛逃泰國遇害死亡;黃春棋、陳憶隆及徐自強3人於89年間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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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

文 / 林欣怡

風間聰,一位居住在紐約的日籍攝影師,2005年來台拍攝徐自強後,自此,「帶著徐自強」走遍世界,訴說著台灣的故事…

今年(2011年)10月,受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之邀,美國謀殺案受害者家屬人權促進會(MVFHR)再次來台分享屬於被害人的故事,風間聰是這次活動的主要策劃人之一。他問,可否去見徐自強?

上次見面已經是六年前,參與國際人權聯盟(FIDH)對台灣死刑狀況的調查行動,風間聰在台北看守所第一次見到徐自強,並且拍攝了照片。這些黑白照片辦隨著風間聰的演講,讓美洲、歐洲、亞洲的人,認識了徐自強,也瞭解到台灣死刑制度的可怕。

10月21日早上,前往土城看守所的路上,風間聰藏不住興奮,我們打電話給徐媽媽問好。進入會面室,和徐自強隔著一張桌子,伸長著手,風間聰用力的握住徐自強的手,似乎想要藉由手上的溫度、不用語言就傳達心中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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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冤案的共犯(張娟芬)
2011年 01月31日 蘋果日報
 
埋冤十數年之後,江國慶案終於得到平反。見微知著,從江國慶案適足以檢討冤案發生的原因,與深層的共犯結構。
 
江國慶案、蘇建和案、徐自強案、邱和順案、盧正案……這些冤案長得都很像,因為這些冤案是有標準處理程序(SOP)的。第一,發生了慘絕人寰的大案子,社會大眾群情激憤。第二,警方或軍方宣布破案,檢方偵查「大」公開。雖然法律說偵查不公開,但是實際上打開電視翻開報紙,哪個案子不是偵查「大」公開?第三,媒體基於對犯罪的痛恨,以及對被害人的同情,大肆報導警方與檢方透露的消息,對被告有罪推定。這個時候,案件還沒進入審判程序,相關物證還不齊全,證人也未經交互詰問,真相未明;可是媒體的報導總是那麼確定無疑。在電視畫面上,被告戴著安全帽,低頭站在證物面前,面對鎂光燈顯得畏縮而害怕,看起來果然有罪,不是他是誰!第四,受冤被告的家屬向人權團體求助,但這聲援只有兩種下場:其一是被忽略不理,其二是連帶被打成壞人的幫兇、同路人。第五,多年過去了,激情平息了,真相大白。但是來不及了,被告要不是成為一抔黃土,像江國慶、盧正,就是青春已經葬送了大半,像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第六,輿論譴責一下造成誤判的相關人士。第七,下一個重大案件發生了,媒體又基於對犯罪的痛恨與對被害人的同情,對下一個被告有罪推定,重複這個無間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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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在台灣,刑事案件可以無限期進行下去,而被告也可以被連續羈押好幾年、甚至數十年。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 (司法院) 著手制定一個妥適、迅速且公正的審理法──但許多評論者也表示,這部法律只會讓整個情況更糟。

By Celia Llopis-Jepsen, STAFF REPORTER, Sunday, Jan 03, 2010, Page 13, Taipei Times
譯者/邱麗玲   校正/楊宗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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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中文翻譯請按此)

In Taiwan, criminal cases can go on indefinitely and defendants can be detained for years, even decades, on end. A proposed speedy and fair trial law aims to tackle the problem — but critics say it would only make the situation worse

By Celia Llopis-Jepsen
STAFF REPORTER
Sunday, Jan 03, 2010, Page 13, TAIPEI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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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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