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觀點

看見被害人~

a-han(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

今天晚上(5/30)去參加了廢死聯盟舉辦的「看見被害人」座談會,主講人分別是MVFHR的Toshi跟Renny。


先簡單介紹一下兩位主講者:

Toshi Kazama是一位專業攝影師,同時是三個孩子的父親。自1996年起,他以青少年死囚為主題,進行了長達八年的攝影計畫。走遍全美監獄,拍攝下二十多位青少年死囚的黑白照片。Toshi的作品獲得國際特赦組織重視,於網站上長期展出他的作品,亦多次受邀在全美各地、甚至日本、加拿大等各國家舉行演講。 Toshi也曾於2004年底及2005年5月來台灣展覽他的作品及演講,並且也拍攝台灣監獄、死刑犯及家屬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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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昨日貴報有一篇「窮盡救濟,廢死聯盟不宜再阻饒」的特稿。其實真是,法務部施部長月初簽執的鍾德樹死刑案,非常上訴已被駁回,兩次釋憲聲請也未為大法官受理,鍾德樹極有可能在下周執行,「廢死聯盟窮盡力量讓執行單位,槍下留人…不過國內尚未廢止死刑,聯盟一再阻擾的手段以應三思」云云。這篇特稿有許多作者視為當然而沒有明言的假設,這些假設又廣為司法官員與不少國人所共有;值此鍾德樹極有可能下周就被執行之際,必須稍加剖析,以便國人可以共同做另一種「三思」。

英國早已廢止死刑,但廢止前,英國法官在宣佈死刑判決時,頭上都要特別戴上一條黑巾。為什麼呢?其意義之一是:如果社會是某種大家庭;那麼殺死任何一位「家人」,都不是小事一件。人死不能復生,所以不但法律程序上須有特別嚴格的額外保障,死刑的判決也必反覆推敲,真正做到「欲求其生而不可得」。法官宣判死刑時,要戴上黑巾的儀式,就是對法官和其他「家人」的一種省私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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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適逢白曉燕案十週年,白冰冰女士在紀念愛女之際,不忘提醒社會反對廢除死刑,甚至要發動連署和遊行來與支持廢除死刑的團體抗衡。這對我們來說已經不是新聞了!看到她的反應,我們只有感到不捨和心疼,而且更希望有機會可以和她直接對話。

事實上,我們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想要的,和白冰冰女士所要的是完全相同。大家都是希望治安變好、不要再有殘暴的兇殺案件出現、所有人免於恐懼、開開心心平平安安的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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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特(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張胞輝被判處死刑確定,而因為他吞食十三顆電池意圖自殺引起社會之辯論,其中至少會有三個議題應該釐清。第一,有人認為應該盡早執行死刑,以避免死刑犯在生死之間掙扎。但是這種說法可能造成更大之傷害,因為這可能形成草菅人命之濫殺結果,只期待以速度解決生死的掙扎,但卻忽略了刑事正義之本質,任何死刑的執行都牽涉剝奪生命,當然應該非常謹慎,如果一味地只求快速執行死刑,勢必造成更多之冤魂,蘇建和等三人之案件便是例子。事實上有許多死刑犯可能遭受錯判之命運,因此法務部不草率執行死刑之作法,其實是堅持司法正義,而非使死刑犯陷入生死掙扎之困境,況且因為一件死刑犯自殺之個案,就要求快速執行死刑,很可能形成社會中肅殺之氣氛,誤以為快速執行死刑才能使死刑犯盡快「解脫」,更容易造成誤殺之情形,當然應該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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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吳豪人

這是法國最著名的廢除死刑鬥士羅貝爾˙巴丹戴爾參議員,在世界反死刑大會前夕透過台灣公視的新聞攝影鏡頭,給予他的台灣友人──司法院翁「院長暨首席大法官」及次席三席四席乃至十三席大法官們──的公開諍言。

一月三十日巴丹戴爾在法國參議院雨果廳接見了我們這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伙伴。儘管對他心儀已久,我們並無心瞻仰巨人,迫不及待地便切入主題:如何說服政治菁英如法國前總統密特朗一樣,抵抗所謂的民意,率先廢除死刑?巴丹戴爾的回答印證了我們所使用的修辭「所謂的民意」。因為,他的第一句話便是:「民意?什麼民意?只有政客才會以民意為藉口,閃避道德抉擇」。

接著,他滔滔不絕地說了許多廢除死刑的策略。最吸引我注意的是他強調:最好能夠跳脫知識份子沙龍式的辯論,而將廢除死刑直接變成政治議題。除此之外,他的許多意見,對我來說是了無新意。比方說:應該逼總統候選人表態,最好有重大司法錯誤出現並加以利用,或者死刑是違反人權的,任何人(包括國家在內)都不可以合法地殺人,死刑是違反世界潮流的,死刑是無法改善治安的....等等。他特別舉出連匈牙利及南非這兩個原本人權紀錄甚差的國家,司法權都已經宣告死刑違憲,但此時我已經不耐煩地打斷了這位可敬長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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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5 蘋果日報

八年前轟動台灣社會的清大情殺溶屍案的犯罪者洪曉慧,在明年即將可以聲請假釋,離開監獄獲得更生。我們祝福她在獲得教訓真心悔改後,可以開展新人生。

根據長期輔導教誨洪曉慧的黃明鎮牧師表示,洪曉慧已經深深懺悔,案發後內心自責的痛苦不是常人所能夠瞭解,八年來在監獄中徹底改變、表現良好,不僅是少見的高學歷的女性受刑人,擔任獄中的文書雜役,甚至教其他受刑人英文,預料她對於社會應該可以有很大的貢獻。

然而,洪曉慧自己最大的願望並不是假釋出獄,而是企求許家父母的原諒。以上種種,是媒體報導在呈現洪曉慧這個個案時,少見對於以兇殘手段殺害他人的犯罪者,完全去妖魔化的忠實描述。的確,在媒體眼中,洪曉慧是一個模範生,是一個美女,有的是真心悔過的感人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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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與正義

2006-12-23 中時小社論

為了台灣今年的第一個死刑令,歐盟對我提出嚴重抗議書。不過,死刑的存在與否,與社會文明直接相關,恐怕不是外界的抗議就能立刻扭轉的。

反對死刑是基於人道立場,認為無論為了多麼崇高的理由,都無權奪取一個人的生命。歐洲國家許多已經廢除了死刑,反死刑人士並向仍實施死刑的國家施壓。不過真在國際壓力下改變的不多,因為一國的民情不是那麼容易改變的。最近只有土耳其為了加入歐盟而廢除死刑,這對土耳其來說,是非常重大的調整,只是入盟之事仍然遙遙無期。

台灣政府及法界雖然有意走向廢除死刑,但民意認同度不高。基本上,我們的傳統文化相信嚴刑峻法的功效,相信懲罰可以嚇阻犯罪,讓安善良民得到保護。「殺人償命」更是民間普遍的觀念,如果殺人不用償命,還可以讓納稅人養一輩子,很多人一定會覺得太沒有天理了,尤其是受害者家屬。

除了嚇阻與懲罰之外,死刑的另一個功能,是滿足社會對暴力的潛藏胃口。經由法定的機制,可以殺死某些人,其實也就是說,大家都集體參與了謀殺,分擔了殺人的意識。殺人是最終極的暴力,如此黑暗殘忍,卻源自人性最深層的噬血本質。唯有在文明發展到相信生命的價值不容任何奪取時,才可能唾棄死刑的殘忍。但對於一個才剛開始學習尊重生命的社會來說,那還是個很遙遠的目標,和歐盟一樣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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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中國時報

黃文雄

貴報昨天報導了歐盟關切我國死刑存廢問題的消息。表面上看,似乎是月初法務部施部長簽署的鐘德樹死刑執行令所觸發,其實其原因和理由遠不止於此。

二戰後一直有聯合國所倡導的廢止死刑運動,例如聯合國本身的各種國際裁判就排除死刑。幾十年來,廢止死刑運動有相當可觀的進展。目前全面廢止死刑者有八八國、平時(排除戰時)無死刑的有十一國,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的有三十個。其他六十八國,以去年而言,也僅僅有二十二國執行死刑。

帶來如此成績的原因很多,包括聯合國的倡導、國際人權運動的推動,和各國政府的努力。就政府而言,最努力實踐和推動的首推歐盟。不但有意加入歐盟的國家必須廢止死刑,敦促其他國家廢除死刑也是歐盟整體及其成員國家外交政策的重點之一。這是第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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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恐嚇者

2006-12-13 中國時報

吳豪人

在選戰方酣十二月一日,法務部長施茂林毫無預警的簽下了本年度的第一張死刑執行令,而上至手握特赦大權的總統,下至平凡庶民,對此一條人命行將為國家機器所謀殺幾乎毫不關心在意,所有人的目光焦點,都貫注在「決定台灣存亡」(其實是決定政客抽象政治生命)的世紀大選戰之上。除廢除死刑聯盟,以及受害者家屬之外。

受害者家屬希望趕緊執行加害人死刑,以彰「天理」。這種報仇心理完全可以理解,完全值得同情,其實連廢死聯盟成員,也和受害人一樣痛恨犯罪。然而一週以來,廢死聯盟用盡一切方法試圖阻止這場國家合法謀殺的慘劇,包括拜會法務部、高檢署、司法院,呈請非常上訴與大法官憲法解釋。表面上看來,在全民的漠不關心之中,唯二積極作為的,只有受害人家屬(及其同情者)與廢死聯盟,而這兩組人馬,卻是完全對立的,毫無交集的。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嗎?

其實造成這兩方「誓不兩立」的原因,並不在於兩種價值無可紓解的衝突,而在於彼此所能尋得的,捍衛保障其價值的選項太少。以被害人家屬為例,因為現行法中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所能提供的療傷止痛機制太貧乏(想想馬英九的「每月兩萬元,支付半年」的補貼式救濟!)唯一能稍微撫平其心理創痕的,只有看犯人被處決而已。就「血債血還」的古老應報刑觀點而言,這甚至算不得「復仇」,因為國家並不讓被害人家屬親臨現場,親手處決加害人,並以相同殘虐方式看著犯人在痛苦恐懼中嚥下最後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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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媒體十二月四日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已經簽署今年第一也是他任內第一例死刑執行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嘗試各種方式,希望可以槍下留人以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各個團體的辦公室都陸陸續續接到抗議電話、傳真或者Email。

昨天(12/7)下午五點,更有一位抗議者,打電話到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某位執行委員的辦公室中,指名找他。但這位廢死成員不在辦公室中,所以抗議者與其執行秘書有了一些對話,以下是執行秘書的電話記錄:

有一個人打電話來說,「我要找『林委員』」
我就問他說,是哪一位林委員?
來電者說,不知道,只知道是林委員。
然後他就說,我有個問題想請問他,『如果我殺了你兒子,你會不會幫我?』
我要跟他解釋這裡不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辦公室,而且他要找的人現在不在,但他完全不讓我說話,一直說,你們根本不懂之類的話。
最後說,『你們小心一點,我知道你們有誰,在哪裡,如果再這樣下去,我會對你身邊的人不利。(這裡講的類似這種,不過感覺更可怕)』
我正要跟他說什麼,他就掛電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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