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4日 蘋果日報
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中將司令陳肇敏、空作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主任檢察官趙台生等7人,集體刑求逼殺江國慶認罪,被控私行拘禁致死、濫權追訴致死等罪,北檢原用罹追訴期效不起訴,但遭高檢署發回續查是否成立殺人罪。
北檢今天偵結,仍認定私行拘禁、濫權追訴等罪已逾追訴時效,殺人則以陳肇敏等人是為破案立功,與江死亡無因果關係,陳等7人再獲不起訴。
北檢表示,陳等人是為突破案情,才以強光照射、電擊棒威嚇等不正方式訊問,雖導致江進入審判程序,但審判結果非陳等人所能控制,且未偽、變造證物,陳等人行為與江的死亡欠缺因果關係。陳等人因江的地緣、測謊未過,將他列為涉嫌人,主觀目的是為求破案立功,而非故意陷江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