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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台灣是個被判死刑比中樂透更容易的國度。獨裁者、威權政府不必經過正當司法程序,僅一紙公文、寥寥數語就可操縱判決、取人性命。
台灣走上民主化之路後,統治集團披上了民意的外衣。縱然主要政黨間財力懸殊,沒有公平競爭基礎;國會議員貪贓枉法時有所聞;檢警調辦案手法粗糙;司法審判過程常見恣意與瑕疵;偵查審判過程中充滿偏見與選擇性辦案……縱然從立法到執法都有諸多缺陷,國家仍然聲稱司法就是公平與正義。政府告訴人民:死刑犯都是罪大惡極、人神共憤,槍決是依法行政。
但事實果真如此嗎?我們可以相信國家嗎?
轉錄自:廣 宋竑廣的部落格 - 殺人鬼、革命家與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