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12日表示,江國慶案刑事補償事件,將根據該院求償審查會的決議,對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圖)等6人,各求償新台幣1474萬714元。2012-04-12 中央社 記者陳培煌台北12日電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今天表示,江國慶案刑事補償事件,根據求償審查會決議,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等6人,各求償新台幣1474萬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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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與死刑

蔡聖偉│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兩個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事物,竟然有著令人驚訝的高度相似性!

小小的台灣,就有四座核電廠,其中三座甚至密集座落於新北市。沒有發生問題前,大家都會覺得災難離自己很遙遠,無需杞人憂天,並認為一再提出警告的人很可笑,沒事找事。另一方面,現行法中有規定死刑的罪名,超過五十個。出現被確認的誤判案件之前,一般民眾都會認為,每個被判死刑的被告都是罪有應得(套句當下的名言:哪個是被冤枉的),同時也覺得主張廢除死刑的人不可理喻。然而,一旦發生問題,這兩個機制都會引發無可逆轉的影響,並且直接侵蝕到一個人的存在,也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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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8 中國時報

何榮幸

建國百年即將落幕,政府舉辦的大型活動並未光耀台灣,徒留《夢想家》紛擾爭議。近日發生的「冤獄平反協會」為鄭性澤案請命、台北市政府驅趕遊民風波、花蓮港口部落爭回祖地等事件則提醒台灣社會,唯有努力保障人權、不斷提升人權意識,才能真正光耀台灣並獲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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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過水無痕國慶枉斷魂
從江國慶案看台灣的轉型不正義

PNN 座談整理

編按: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會及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於2011108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了一場「船過水無痕國慶枉斷魂從江國慶案看台灣的轉型不正義」座談會。邀請到陳俊宏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真促會理事長尤伯祥江案義務律師團成員吳豪人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台權會執委)、徐偉群中原財經法助理教授民主平台執委)、張娟芬作家近年致力投入廢除死刑運動)、陳翠蓮政大台灣史研究所教授專長為政治史)、吳宗謀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專長為法律史)、陳瑤華(東吳哲學系教授真促會理事)與談。

協辦單位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將座談會各位主講者精彩的內容整理放上網站,錯過的朋友們請點選以下你有興趣的內容,即可觀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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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錯殺了人如何糾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6日07:56 南方周末


“以命償命”邏輯若是不可挑戰,國家機器錯殺的死刑犯由誰償命?是犯錯的辦案人員、檢察官、法官嗎?

馬英九前往慰問江家家屬,並向江國慶靈位上香致哀。但仍有法律人士批評,在此案有定論之前,作出上述舉動,對法律不夠尊重。 (東方IC/圖)

民間團體與監察部門接力,未讓死者家屬聲音沉沒;司法部門迅速啟動糾錯機制,伸張正義的每一步都要符合正義要求

十五年前,20歲的台灣士兵江國慶因一起軍中幼女姦殺案被槍決,十五年後,疑似“真兇”現身,沉冤昭雪。

2011年9月14日,江母王彩蓮手握無罪判決書,站到兒子牌位前,告​​知正義終於到來。此前一天的上午,台灣北部地方軍事法院經過再審,改判江國慶無罪。

平反之餘,檢討、反思、問責未被忽略。軍方前任和現任高級官員承認失職,“總統”馬英九親自上門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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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奇特的開庭:檢察官講話,說被告是冤枉的;辯護律師講話,說被告是冤枉的;法官雖然忍著沒有說被告是冤枉的,卻在退庭前問律師:「請問我們無罪判決要寄到哪裡?」你沒有聽錯,法官說「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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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判江國慶無罪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3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針對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再審後,已於上午9時宣判,判決江國慶無罪。

國防部另表示,江國慶案宣判後即告確定,將全力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事宜。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被軍方槍決。監察委員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去年全案重啟調查,檢方認為江國慶疑遭錯殺,今年初逮捕、收押許姓嫌疑人。


司改會聲明稿:江國慶終獲平反 呼籲台北地檢儘速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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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開「下跪道歉等於真兇」的迷思

文 / 李佳玟  來源: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在台灣社會對江國慶案仍記憶猶新時,司法體系卻再度傳出冤案醜聞。只是這一次被告紀富仁「比較幸運」,因為在他被當作嫌犯羈押的那段期間,真正的犯人仍持續犯案且遺留精液證據。雖然紀富仁還是被起訴,甚至被求處死刑,法院在數度更審之後,最後宣告紀富仁全部無罪。紀富仁留住了生命,法院留住了名聲。

輿論事後一面倒地將責任放在當時草率起訴的檢察官,以及草率保管證物、延遲繳交鑑定報告的警察。紀富仁案確實讓我們心驚,原來我們的刑事偵查起訴程序如此隨便。只是這個案子更大的問題,毋寧在於司法實務對於被告自白過度重視,特別是過度放大被告下跪道歉的意義。正是因為相信被告下跪道歉就等於真兇,檢察官可以不用等到鑑定報告就起訴求處死刑,警察至今不認為自己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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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聯合新聞稿】

無罪推定非空談,人民行動拼正義

(攝影/陳文發) 

建國百年,眾所矚目的「蘇案」已經邁入第二十年。

去年十一月十二日,高等法院第二次做出蘇建和等三人「無罪」的判決,並首次於判決書上明確承認蘇建和有被刑求之事實。但很快地,今年四月最高法院卻再次駁回高院判決。所有的審判程序,又要重新來過。

本案僅靠刑求取得的自白用以起訴與定罪,但所有的現場證據都無法證明蘇建和等三人與本案相關,唯一認罪的兇手,卻又早已被國家迅速槍決,而造成無法對質的困境。再更二審審理期間,透過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博士的現場重建,依血跡噴濺鑑定現場空間根本不可能容納多人行兇。即便如此,台灣司法體系還是要繼續永無止盡的緊抓著這三個人不放,從他們未滿廿歲被捕算起,現在這三位當事人超過半生歲月,被迫糾結在台灣刑事司法體系的顢頇與鄉愿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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