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量刑辯論變奏曲  

⊙小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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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轉載自【島弧・黑潮】――Japan Broadcast

【日本刑事制度 2013.1.24】

鐵窗內的世界 (1)――浜井浩一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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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施逸翔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執行秘書

    法務部長曾勇夫1月9日在立法院語出驚人:「兩人權公約的解釋只是參考而已。只有要參照,沒有要遵守。直到近日法務部曲解監察院就華光社區的調查報告,以及函釋警察執行公務時民眾的反蒐證違反隱私權,顯見勇夫在立院並非虛言。作為兩公約統籌機關,三年來已花納稅人約一千五百多萬預算,用在倒退嚕的「人權大步走」,其首長竟「沒有要遵守」公約內容,不但傷害部內努力推動公約的基層公務員,甚至狠狠搧了馬英九總統兩個耳光。

    曾勇夫欺上瞞下還不只這一樁。去年底爆發曾勇夫在南投縣長李朝卿遭約談前曾南下與之密會疑雲,不久後法務部隨即執行六名死囚,外界紛紛揣測,曾勇夫為轉移焦點保住官位,不惜以6命換取岌岌可危的仕途。但急於對主輸誠的勇夫,以為六死囚皆已「求其生而不可得」,卻獨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款死囚請求赦免之權。亦即,執行前須審酌死囚該權利,若有向總統請求赦免,須確認總統是否具文通知,才決定是否執行,否則違反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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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oa Iok-sin  /  Staff reporter
Fri, Jan 04, 2013 - Taipei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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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鄭麗君委員於2012年8月31日蘇建和三人宣判無罪當天,就陪同廢死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及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去台中看守所看鄭性澤,為他加油打氣;之後,又到苗栗見鄭媽媽,聽到鄭媽媽說只能以電視接見,無法面對面探視自己的兒子,鄭委員就立即和鄭媽媽約定,一定會帶她去看守所,讓母子能夠會面。2012年底鄭媽媽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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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榮志

最高法院要開始辯論死刑量刑。

但是,有幾個前提。前提一,不談死刑存廢,理由不明。或許,可以判死,當然有死,談廢死是廢話。但,是廢話和不能談廢話,其實不一定是同一件事。不過,既然最高法院不想聽,我們也就不談,律師不惹法官生氣,才是王道。

前提二,因應兩公約,死刑限於「最嚴重之罪」,辯辯什麼叫「最嚴重」,認真又嚴肅地看待兩公約,最高法院以身作則,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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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判的藝術

⊙撲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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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6日 蘋果日報

Q:民國91年,台中豐原KTV發生槍戰,一名警員中彈殉職,由於持槍嫌犯被擊斃,警察認定你兒子鄭性澤才是殺警兇手,95年,歷經三審死刑定讞,但你們仍不放棄,尋求非常上訴高達22次,為何認為兒子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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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0日
錢建榮/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在檢察官和律師的攻防中,有許多針對我個人的討論,甚至比針對罪行的討論還多。不過,雙方的主張是否真有很大的差異?律師高舉雙臂說有罪,但情有可原,要求減刑;檢察官揮舞著雙手,也說有罪,且罪不可赦,不應減刑。有件事隱約地讓我感到為難,即使是在專注於案情的狀況下,有時我會有股想加入表達意見的衝動,律師總是告訴我:「別說話,那對您的案子沒有好處。」某種程度上,他們像是把我排除在訴訟外進行訴訟。所有的過程都沒有我參與的餘地。我的命運就這樣被他人決定,沒有人問過我的看法。偶爾我會想打斷所有人說:「拜託!到底誰才是被告?被控殺人是件很重大的事,而我自己有話要說」。

這是存在主義大師卡謬在「異鄉人」中描寫一場荒謬的死刑審判的場景。主角莫梭先生被控在眩目陽光下的沙灘開槍殺了一名對他持刀相向的阿拉伯人,整個法庭的言詞辯論程序,沒有他插一句話的餘地,檢辯看似激烈交鋒的辯論,卻從來沒有人想聽聽莫梭先生的意見,好似這是別人的審判,他就像個「局外人」。

然而「大家引頸企盼的結果只關乎我一個人」,莫梭先生在等待宣判時心底的這句話,直接點出這場審判的荒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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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5日  蘋果日報

最高法院首度針對死刑案件言詞辯論的吳敏誠殺人案,在司法節前夕宣判:原審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這可說是「意料之中」也是「出乎意料」的判決。

說意料之中,是因為最高法院果然還是依循往例,選擇最「安全」的判決模式──撤銷發回原審,而不願駁回上訴確定。

去年年底最高法院大張旗鼓發布新聞稿,要求死刑判決應踐行精緻的量刑辯論,並決定未來一律言詞辯論。基於此項決定,法務部本應順勢全面停止執行死刑,重新檢視所有死刑判決的言詞辯論程序,進而建立符合兩公約要求的逐步廢死法制環境。但是台南適巧發生殘忍的兒童割喉命案,民眾基於「想像上」的安全感,要求執行死刑聲浪四起。法務部長甚至就選在言詞辯論前夕執行六位死刑犯,無視最高法院關於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應公開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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