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ims, We Care! 2010
飄洋過海來看你:看見被害人
MVFHR Asia Speech Tour in Taiwan
被害者人權應該包含什麼,可以看看其他國家的經驗,聽聽各種受害者的想法;被害者保護的工作不該被視為廢除死刑的配套措施,因為不管死刑存廢與否,政府及整個社會都應該立即正視被害者想法和需求,全面性的檢討被害人保護制度。
美國謀殺案受害者家屬人權促進會(MVFHR)的成員都是謀殺案的受害者親屬,部份成員曾經於2007年5月及11月來台灣訪問,非常關心台灣的被害人處境。2010年再次遠渡重洋到亞洲拜訪韓國、日本和台灣三個國家,是希望分享自身的受害及修復的經驗。在台灣的活動也期待讓各界看到美國、韓國和日本的被害者家屬另一種聲音,進而思考和反省「終極目標是廢除死刑」的台灣社會,在被害人保護的工作上,應該往哪個方向努力。
主辦單位:美國謀殺案受害者家屬人權促進會(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法學會、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被害人保護委員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大法學院人權研究中心、法律扶助基金會
協辦單位:法務部、歐洲經貿辦事處、德國在台協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