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死刑
是全球的承諾,更是台灣的承諾
葉亭君(台灣人權促進會政策倡議部主任)
2010年在日內瓦舉行的第四屆廢除死刑大會,再次確認了廢除死刑,及過渡性的停止執行死刑(moratorium),已經是不可逆行的全球趨勢。尤其在上一次(2007)的廢除死刑大會之後,2008、2009兩年聯合國大會分別作出兩次決議,在106個國家響應之下,呼籲全球停止使用死刑。
為了針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議定書」(the 2nd Protocol to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s of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提出後續政策建議,自1975年開始,聯合國秘書長提出每五年一度的死刑報告(the UN quinquennial Report of the Secretary -General on Capital Punishment),國際死刑研究專家、也是該報告的諮詢對象及撰寫人William Schabas,在本次大會中先行透漏了2010年第八次報告的結果。
死刑執行人數持續下降
去年已經有超過2/3的國家在法律上或實務上廢除死刑,聯合國的統計數字為151個,剩下的47國中,只剩20個國家還在執行死刑。過去五年中,仍維持執行死刑的國家的執行數字,皆呈現下降,只有伊朗、伊拉克及日本呈現上昇。在2005的第七次報告中,仍瘋狂執行死刑的國家如埃及與新加坡,也因為上一份報告的壓力,執行人數大幅下降,新加坡過去每年維持十多人執行,去年,降到三人。
另一個值得留意的現象,是過去五年中,首度沒有任何國家,在維持一段時間實際上不執行死刑後,又重新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