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霙律師
本週全台媒體名嘴完全陷入「八里雙屍命案」的 福爾摩斯辦案熱潮,但福爾摩斯辦案也是需要線索的,而線索自然是從新聞報導而來。
在網路搜尋與八里雙屍命案相關的新聞報導標題來看,有「女店長自爆劈8腿、當過酒女、幹過小偷」、「媽媽嘴女店長/網路遭爆曾當酒店妹」…等網路爆料,更多的是「八里雙屍命案/現場附近洗衣店 手推車留血跡」、「八里雙屍命案/目擊證人:女店長棄屍,2男燒金紙」、「八里雙屍案/女店長借用洗衣店推車留血跡」、「爆新聞/ 女店長案後 盜光陳進福500萬」等貌似檢警偵查的案件細節。這些媒體揭露的訊息,已經成功「製造」出「女店長貪財、道德低落」的形象,並強化閱聽者「已經有證據證明就是媽媽嘴的女店長和老板、顧問、朋友一起殺了這對夫妻」的印象。於是,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閱聽大眾定罪了!沒人關心媒體爆料的內容到底是不是真的?檢警號稱找到的目擊證人是否真有其人?說法為何?所謂的兇刀、手推車上有沒有血跡?似乎已經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