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救援
冤案是許多人接觸廢死議題的起點。時至今日,司法瑕疵導致的冤獄仍不斷發生。我們了解司法並不完美,也熟知國家輕易用一發子彈奪走無辜生命的遺憾,而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遺憾。
謝志宏:人人入罪如鴻毛
謝志宏(男,1979- )
2000年台南歸仁鄉雙屍命案,警方在郭俊偉家中搜出本案凶器與被害人手機。凶器沒驗指紋,謝志宏衣物、機車也沒有被害者血跡反應,本案無任何科學證據顯示謝志宏犯下殺人罪行。謝志宏在警局曾自白犯案,但脫離警方監控範圍後均否認犯罪,並表示遭警方刑求。為查明是否確實有刑求,法院曾要求勘驗警察訊問錄音,卻發現警詢錄音帶已遺失。2011年法院仍採用有刑求疑雲的自白,判決謝志宏死刑定讞。
2018年8月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重啟調查謝案,在偵辦本案的警局中發現當初未呈上法庭的關鍵證據,並以此申請再審。台南高分院於2019年3月13號裁定謝志宏案開啟再審,停止刑罰執行,檢察官於隔日延押庭提訊謝志宏並當庭釋放,結束18年的牢獄之災。案件仍在繼續審理中。
從冤錯案救援觀點評謝志宏案再審無罪判決(下)
「請把我們當成人,而不是罪犯來看待。」唯有透過暫停執行死刑,重新盤點死刑定讞案件中可能的冤抑案件,才可能讓無辜者重獲自由,洗刷冤屈。事實上,於2009年兩公約內國法化之後,我國政府除應依具內國法效力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範恪遵廢除死刑之義務外,總統亦應妥適行使其赦免權力,懸崖勒馬, 而法務部更應立即停止執行死刑,以儘速全面審查所有潛在死刑冤錯爭議案件,並及時展開救濟,始為妥適。
從冤錯案救援觀點評謝志宏案再審無罪判決(上)
文/林慈偉(廢死聯盟法務主任) 壹、前 言 「原判決關於謝志宏部分撤銷。謝志宏無罪。」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再字第1號刑事判決主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南高分院)歷經一年多的審理,終於在2020年5月15日這一天,就死囚謝志宏再審案作出了無罪判決。 謝志宏案是一個雙被害人、雙被告的案件。被指控殺人者有兩人,即郭俊偉與謝志宏; 被殺害的也有兩人,陳寶珠與張清木。凶器只有一把蝴蝶刀。再審之前的定讞判決認為,郭俊偉與謝志宏兩人接力使用同一把刀,將兩位被害人分別殺死,最後判處郭俊偉兩個殺人罪、兩個死刑;判處謝志宏兩個殺人罪、兩個死刑。
謝志宏無罪判決摘要
謝志宏死刑冤錯案,於死刑定讞8年之後(2019年),台南高分院才終於為謝志宏開啟再審大門。這次案件是繼鄭性澤案之後,有檢察官(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願意為死刑冤案聲請再審的案件,而台南高分院也開起了重新審判的門。在歷經台南高分院1年多的審理,終於在2020年5月15日這一天,就死囚謝志宏再審案作出了無罪判決!
謝志宏案無罪的3個關鍵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南高分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終於在2020年5月15日這一天,就死囚謝志宏再審案作出了無罪判決!台南高分院於新聞稿中表示:「原判決關於謝志宏部分撤銷。謝志宏無罪。」
【7262天的等待,謝志宏終獲清白】死刑冤案謝志宏再審宣判後記者會
檢辯協力,同為死刑冤案謝志宏申冤 謝志宏於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的雙屍命案,2000年6月28日遭收押,歷經9次死刑判決,於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謝志宏不曾放棄,持續伸冤,爭取自己的清白。 2018年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重啟調查,並發現當年承辦員警未一併移送的謝志宏「行蹤交代稿」,顯示謝志宏在短短幾小時突然於警局自白,相當可疑。林檢察官也囑託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可動搖二人行兇的犯罪事實,並於2018年9月聲請再審,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也為檢辯雙方「以合作取代對抗」的冤案平反模式寫下歷史。2019年3月13日台南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
等待18年的團圓飯—謝志宏:2020年,祝大家新年快樂!
過去在監所的過年大多都是這樣過的:在裡面還是有機會添購年貨,就跟外面年貨大街賣的東西差不多,堅果、蝦餅等等。有時候會舉辦一些簡單的團康活動,讓裡面也有一絲絲熱鬧的氛圍。再來能夠期待的就是面對面懇親吧!「我的家人通常都會報名懇親。但一方面期待見到他們,一方面也會很不捨,要讓他們舟車勞頓前來,辦理一次又一次繁雜的手續,只為見我一面。」謝志宏的話與間透露出滿滿的無奈和愧疚。家人一直是他在監所時最重要的力量,但在監所的這18年來,他總會想著能出來的機會是不是越來越渺茫,自己又要這樣讓家人為他奔波多久? 出來過年的第一年,他只想留下更多和家人相處的機會。這次他們的團圓不再受兩小時懇親的時間限制,...
「你看到誰被冤枉了嗎?」—用鏡頭直視死刑冤案謝志宏
Chris請阿宏雙手交叉於胸前,但不要遮住當天他穿的黑色T-SHIRT,上面大大的寫著自由兩個字。後來Chris注意到阿宏胸前十字架的項鍊,便問了他是基督徒嗎?希望他舉起項鍊拍照。談到信仰對阿宏而言的重要性,阿宏跟我說,他發現現實上所有的困難,都能讓他在聖經裡找到解答跟撫慰。現在回過頭來看這段日子,他沒有太多怨恨,反而認為這件事情的發生讓他更貼近真實的自己。現在他每一天都抱著感恩的態度,感恩所有人的幫忙、感恩自己還有健康的身體、感恩每一天都還能看見陽光。
紙片人殺人記
1998年,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才聽取了海德堡大學心理系教授Klaus Fiedler對測謊研究的分析,決定全盤否定測謊在刑事審判中的證據能力(December 1998, BGH 1 StR 156/98 and 1 StR 258/98),理由是:測謊不是科學,是人為的恣意認定。Fiedler指出,做測謊研究的人通常是相信測謊的施測者,做出來的預測效度近乎百分之百。但是用科學通用的效度判準檢視卻發現,那是取樣偏誤所造成的結果。
我們在選舉的前一天去看「死刑犯」
謝志宏的冤,等了18年,終於在今年盼到了一絲「再審」的希望曙光。11月23日在台南高等法院召開的庭,由林志峯檢察官提出,由於種種新證據浮出,檢辯雙方合作一同報告,希望法官給本案一個機會,開啟再審程序。
【聲明稿】6651天,不能再多了!即刻再審,立即釋放死刑冤案謝志宏
2018年9月12日,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分署檢察官為死囚謝志宏之利益聲請再審,並請求法院准予再審後,以適當方式裁定停止羈押,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謝志宏平反大隊茲發表聲明。
【會後新聞稿】等待平反的死囚—謝志宏第九次非常上訴記者會
監察院於7月11日針對謝志宏案提出調查報告,希望司法機關能重啟調查,但仍未獲得任何來自司法部門的回應。7月26日上午十點,律師團葉建廷律師、涂欣成律師及黃致豪律師、聲援團體,在最高檢察署大門召開簡短記者會,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及謝志宏案發表聲明,同時也將第九次非常上訴的狀送入最高檢。
寄語新總長:建構定罪完善審查機制,從謝志宏案開始
我們深切期待:江檢察總長可以一本對於科學證據與客觀義務的堅持,在上任後察納雅言,引入外部專家參與,逐步建構起屬於檢方的定罪完善審查(conviction integrity review)機制;並藉此對於證據結構有明顯瑕疵(例如定罪案件全無物證,僅有供述指證),以及濫用偽科學證據(例如科學信效度迭經中立權威科學機構否定,並已遭他國終審法院徹底排除的測謊)的死刑定讞案件,進行盤點與逐案審查。
無膽少年仔
「這個孩子的缺點就是無膽」。 「個頭小、體型削弱、溫馴、沒主見,遇事退縮」這是大哥眼中的謝志宏。這些特質讓謝志宏從小習慣依附在「強者」身旁,例如,哥哥、大塊頭的同伴、郭俊偉。國中時謝志宏在手臂上刺了一個「勇」字,家人沒有反對。「我們猜他是希望透過這個刺青,帶來勇氣、勇敢,好像給自己助膽那樣」。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三、謝志宏案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三、謝志宏案 講者/涂欣成律師 整理/張憶漩(台權會志工) 影片連結:死刑對冤案 3 謝志宏案 2016 0429 講座主持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開場介紹時說了這麼一段話:「若謝志宏有那麼一點幸運,就是涂律師發現這件事有問題。」
為謝志宏唱首生日歌… ~台南看守所前36歲的「慶生會」
為謝志宏唱首生日歌… ~台南看守所前36歲的「慶生會」 20151128新聞稿 11月29日是謝志宏生日,在生日的前夕,冤獄平反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AI)台南小組、台南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來到台南看守所前為謝志宏舉辦36歲的「慶生會」。 2000年台南歸仁鄉雙屍命案,警方在郭俊偉家中搜出凶器及被害人手機,他同時指控謝志宏也參與犯案。但凶器沒驗指紋,謝志宏衣物、機車也沒有被害者血跡反應,本案無任何科學證據顯示謝志宏犯下殺人罪行。謝志宏在警局曾自白犯案,但脫離警方監控範圍後均否認犯罪,並表示遭警方刑求。為查明是否確實有刑求,法院曾要求勘驗警察訊問錄音,卻發現警詢錄音帶已遺失...
謝志宏的信-異類的標籤
謝志宏的信-異類的標籤 編按:謝志宏為民間團體救援中的死刑冤案當事人。10/25同志大遊行,廢死聯盟帶了鄭性澤、邱和順、謝志宏三人的人形立牌前往聲援,此封信是謝志宏事後由台南看守所寄出,除了護家盟的反同遊行外,近日法務部和部分立委更相繼反對同婚法案,也使此封書信內容十分令人有感。廢話電子報為了讓更多朋友也能感受到謝志宏真誠的心意,特地將此信繕打如下。弱弱相挺不相殘,受壓迫的人聯合起來,總有一天我們會一起看見島嶼天光。 10/25同志大遊行,雖然因「出國深造」,不克前往。但,謝謝您們讓我有機會以人型立牌的方式參與,而分身無法言語表達,本尊以書信方式說些心語與以書言方式表達最真的謝意,謝謝。
四月九日天氣晴,見到死刑犯謝志宏
文 / 趙慶華(AI台南小組成員)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天氣晴,我去了那裡。 天氣好不好並不是要不要去「那裡」的判準,但是能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時刻走進去,消減了一些莫名的緊張。 「那裡」,是每次往來高鐵站之間會經過的一塊路標上的地點,是想像和現實皆十分陌生的地方,也可以說是,另一個世界。 下了快速道路,順著路標的指示右轉,第一次來,路況不熟,還好有靖雯(AI台南小組成員)導引,慢慢地往前開,過了紅綠燈,前方馬路中央的分隔島上,出現了幾位穿著印有「外役」字樣紅色背心的年輕人,平頭、白汗衫、深藍色長褲,兩兩成隊,以某種看起來像塑膠水管的東西牽繫在一起。好像是在澆水、或者清除雜草之類的,...
紙片人殺人記
1998年,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才聽取了海德堡大學心理系教授Klaus Fiedler對測謊研究的分析,決定全盤否定測謊在刑事審判中的證據能力(December 1998, BGH 1 StR 156/98 and 1 StR 258/98),理由是:測謊不是科學,是人為的恣意認定。Fiedler指出,做測謊研究的人通常是相信測謊的施測者,做出來的預測效度近乎百分之百。但是用科學通用的效度判準檢視卻發現,那是取樣偏誤所造成的結果。
寄語新總長:建構定罪完善審查機制,從謝志宏案開始
我們深切期待:江檢察總長可以一本對於科學證據與客觀義務的堅持,在上任後察納雅言,引入外部專家參與,逐步建構起屬於檢方的定罪完善審查(conviction integrity review)機制;並藉此對於證據結構有明顯瑕疵(例如定罪案件全無物證,僅有供述指證),以及濫用偽科學證據(例如科學信效度迭經中立權威科學機構否定,並已遭他國終審法院徹底排除的測謊)的死刑定讞案件,進行盤點與逐案審查。
無膽少年仔
「這個孩子的缺點就是無膽」。 「個頭小、體型削弱、溫馴、沒主見,遇事退縮」這是大哥眼中的謝志宏。這些特質讓謝志宏從小習慣依附在「強者」身旁,例如,哥哥、大塊頭的同伴、郭俊偉。國中時謝志宏在手臂上刺了一個「勇」字,家人沒有反對。「我們猜他是希望透過這個刺青,帶來勇氣、勇敢,好像給自己助膽那樣」。
謝志宏的信-異類的標籤
謝志宏的信-異類的標籤 編按:謝志宏為民間團體救援中的死刑冤案當事人。10/25同志大遊行,廢死聯盟帶了鄭性澤、邱和順、謝志宏三人的人形立牌前往聲援,此封信是謝志宏事後由台南看守所寄出,除了護家盟的反同遊行外,近日法務部和部分立委更相繼反對同婚法案,也使此封書信內容十分令人有感。廢話電子報為了讓更多朋友也能感受到謝志宏真誠的心意,特地將此信繕打如下。弱弱相挺不相殘,受壓迫的人聯合起來,總有一天我們會一起看見島嶼天光。 10/25同志大遊行,雖然因「出國深造」,不克前往。但,謝謝您們讓我有機會以人型立牌的方式參與,而分身無法言語表達,本尊以書信方式說些心語與以書言方式表達最真的謝意,謝謝。
四月九日天氣晴,見到死刑犯謝志宏
文 / 趙慶華(AI台南小組成員)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天氣晴,我去了那裡。 天氣好不好並不是要不要去「那裡」的判準,但是能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時刻走進去,消減了一些莫名的緊張。 「那裡」,是每次往來高鐵站之間會經過的一塊路標上的地點,是想像和現實皆十分陌生的地方,也可以說是,另一個世界。 下了快速道路,順著路標的指示右轉,第一次來,路況不熟,還好有靖雯(AI台南小組成員)導引,慢慢地往前開,過了紅綠燈,前方馬路中央的分隔島上,出現了幾位穿著印有「外役」字樣紅色背心的年輕人,平頭、白汗衫、深藍色長褲,兩兩成隊,以某種看起來像塑膠水管的東西牽繫在一起。好像是在澆水、或者清除雜草之類的,...
【聲明稿】6651天,不能再多了!即刻再審,立即釋放死刑冤案謝志宏
2018年9月12日,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分署檢察官為死囚謝志宏之利益聲請再審,並請求法院准予再審後,以適當方式裁定停止羈押,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謝志宏平反大隊茲發表聲明。
【會後新聞稿】等待平反的死囚—謝志宏第九次非常上訴記者會
監察院於7月11日針對謝志宏案提出調查報告,希望司法機關能重啟調查,但仍未獲得任何來自司法部門的回應。7月26日上午十點,律師團葉建廷律師、涂欣成律師及黃致豪律師、聲援團體,在最高檢察署大門召開簡短記者會,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及謝志宏案發表聲明,同時也將第九次非常上訴的狀送入最高檢。
為謝志宏唱首生日歌… ~台南看守所前36歲的「慶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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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三、謝志宏案
死刑對冤案:正義曙光?案件三、謝志宏案 講者/涂欣成律師 整理/張憶漩(台權會志工) 影片連結:死刑對冤案 3 謝志宏案 2016 0429 講座主持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開場介紹時說了這麼一段話:「若謝志宏有那麼一點幸運,就是涂律師發現這件事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