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廢除死刑大事紀

中譯、整理/法國在台協會

18世紀,法國傑出的知識精英﹑哲學家﹑法學家﹑政治家開始提倡廢除死刑。1981年,國民議會表決通過廢除死刑。2007年法國憲法正式載入廢死。從那時候開始,法國以達成全球廢除死刑為目標展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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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國憲法正式載入廢死。圖/法國國民議會

1791年

法國進行刑法改革,開啓關於廢死的辯論。廢死法案報告人勒佩勒提耶(Le Pelletier de Saint-Fargeau) 捍衛廢除死刑,認爲這樣的刑罰不具成效且毫無作用。國民制憲議會最後沒通過廢除死刑,但決定廢除酷刑。同時統一執行死刑的方式:「所有死刑犯所受的都是斷頭刑(刑法第三條)」 。並且把得處死刑的罪行從115種減少為32種。

1830-1838年

七月王朝期間,支持廢死者提出了數個法案與連署書提交議會,但都未成功。1938年3月17日,在議會進行辯論時,詩人同時也是國會議員的拉馬丁(Alphonse de Lamartine) 發表演説表示:「在一個進步社會中,死刑不僅無益且具破壞性。」

1848年2月26至29日

第二共和國臨時政府以行政命令廢除政治犯的死刑。

1848年9月18日

國民制憲議會確認廢除政治犯的死刑,但退回數個全面廢除死刑的修訂案。1848年9月15日大文豪雨果(Victor Hugo) 面對國會議員發表莊嚴演説,大力支持這些修訂案。

1853年6月15日

第二帝國立法議會決議通過法案確認廢除政治犯的死刑。

1906年

支持廢死的法蘭西共和國總統法利埃(Armand Fallières) 在7年任期(1906-1913)的頭兩年全面大赦死刑犯。議會通過決議刪除劊子手和維修斷頭臺的預算。同年11月,司法部長向議會提交廢除死刑草案。

1908年

7月3日,政府向議會提交廢除死刑草案。儘管新任司法部長白里安(Aristide Briand) 和議員饒勒斯(Jean Jaurès) 大聲疾呼廢除死刑,12月8日議會仍以330反對票對201同意票退回法案。

1939年6月24日                                          

法國以行政命令廢除公開執行死刑。從此,死刑改在監獄執行。其實在此之前,針對公開執行死刑已有多次討論。1939年6月17日政府在凡爾賽執行德裔死刑犯魏德曼(Eugen Weidmann) 的醜聞,再次引起紛紛議論。整個執行過程中,死刑犯頭顱被砍下瞬間,引發群眾的歇斯底里,加上媒體事後的處理態度,導致政府召開臨時會議改弦易轍,從此將死刑改爲秘密執行。

1949年4月21日

戈德弗魯瓦(Germaine Leloy-Godefroy) 因殺害丈夫而被判死刑。她是法國史上最後一位命喪斷頭臺的女性死刑犯。

1977年1月21日

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 因爲綁架殺害一位年僅7歲的小男孩而被判終身監禁。當時他的辯護律師就是帶領法國廢除死刑的司法部長巴丹戴爾。他的訴訟案也就成爲死刑存廢的訴訟案。

1977年9月10日

來自突尼西亞的疆杜比(Hamida Djandoubi) 因爲預謀性的殘暴施虐﹑野蠻毆打和姦殺而被處死刑。他是法國最後一個死刑犯。

1979年6月14日

國民大會法律委員會通過廢除死刑提案。然而這項提案從未被排入討論議程。11月,國會審查1980年司法預算,預算書重新提出兩項關於刪除死刑執行費的修訂案,但兩案皆被退回。

1981年1月24日

廢除死刑列入社會黨以及其總統參選人密特朗(François Mitterrand) 的參選政見《給法國的110項政見》(廢死列於第53項)。

1981年5月10日

密特朗當選法國總統。

1981年

9月17日,國民議會開始審查司法部長巴丹戴爾(Robert Badinter) 提交的廢除死刑草案,巴丹戴爾在國會發表一場隨後遠近馳名的演説。

9月18日,國民議會以363同意票對117反對票通過廢除死刑法案。

1981年9月28日至29日

參議院開始討論廢除死刑法案,法案的通過與否充滿不確定性。9月30日,參議員們最後和國民議會議員做出相同決定,以160同意票對126票反對票通過法案。法案最終一字未改全案通過,無須進入二讀。

1981年10月9日

密特朗總統頒佈廢除死刑法。

1981年10月10日

廢除死刑法公佈於政府公報。

2007年2月23日

法國公佈相關禁止死刑的憲法修訂案。該法只有一個條文,即是在憲法第8章加入第66條第1款。内容載明:「第66條第1款 – 不得判處任何人死刑。」

2007年10月2日

法國通過1989年12月15日聯合國針對廢除死刑表決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

 

延伸閱讀:
法國廢除死刑的歷史進程
巴丹戴爾演說稿:《廢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