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廢死聯盟說的話,是為《廢話》。
在2010年的死刑爭議裡,我們受封為「最邪惡的人權團體」,我們的主張,看起來確實狗吠火車,所以《廢話》也就是「吠話」。知其不可而吠之,汪汪!《廢話電子報》於2012年2月首次發刊,每個月發行的廢話電子報是廢死聯盟實踐與社會溝通的方式之一,我們期許自己用淺白、易懂的文字,透過定期的發刊,持續跟社會對話。
老師,這世界上真的有死神嗎?
採訪、撰文/陳玟卉(廢死實習生)
側訪、記錄/李伊得、洪如靜、陳玟卉(廢死實習生)
這世界上有死神嗎?死神能夠主宰一個人的生死,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種「角色」能夠像死神一樣決定人的生命嗎?在法律中或許最接近死神的象徵就是死刑吧!
「死刑」好像離我們很近也很遠,當你聽到死刑時會有什麼感受呢?是沈重的步伐、憤怒的鮮血還是正義的伸張?雖然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國家已經很久沒有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但台灣的法律到現在依然存有死刑。死刑對我們來說真的必要嗎?如果我們沒有死刑該如何懲治壞人呢?廢話電子報今年暑假訪問了山谷國中、海邊國中以及開心國中(以上皆為化名)。我是一名國中老師,因為實驗教育結識許多理念相同的教師夥伴,透過他們我連結到這三所國中的同學,我跟青少年們一起的討論出很多特別又富有意義的答案。你有思考過死刑嗎?如果還沒有深入想過,我們一起來聽聽他們是怎麼說的吧!
權威就在那兒
採訪的過程中,大家不約而同的認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可怕」,比起痛快地死去,無期徒刑所受的折磨與譴責是一輩子的。如果有人犯下了我們無法原諒的惡行,為了給這些人應得的懲罰,死刑到底是不是最好的方式呢?
山谷國中的同學從小到大生活在部落裡,第一次聽過「死刑」是在歷史課中介紹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當時的政府會不分青紅皂白將人民抓到監獄中審判,有許多人在沒有進行充分且公平審判的情形下被判了死刑。在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身邊充斥著規定,校規是我們最早也最常接觸到的規範,當觸犯校規時,學校的老師、主任或許會叫我們進行「愛校服務」。而在社會上,如果有人不遵守法律,政府就會透過公權力來懲罰罪犯,死刑就是懲罰中比較有爭議的。如果可以自己決定的話,山谷國中的學生認為殺掉一個人蠻可惜的。受害者家屬會希望得到補償,還有每當祭典的時候,希望加害人回到部落表示歉意,向受害者磕頭三次。也會給予犯罪者時間觀察他是否真的有反省,如果真的有去懺悔、有去服侍那些需要去幫助的人民,或許我們就可以考慮原諒他。
但權威就在那兒,山谷國中的學生認為地位比較高的法官可以決定犯錯的人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在台灣殺人罪最有可能會面臨死刑,法律已經訂定在那裡,雖然殺人有各種不同的理由,但這個行為本身很可惡,他們甚至覺得殺害別人的兇手應該自盡。如果真的有誤會的地方,也可以請自己或家人、好友提出更多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社會如果沒有法官審判的話,受害者家屬可能會直接跑到他家把門撞壞、把窗戶的鐵架撞開,逼他必須說出發生什麼事情、為什麼要殺人。
我真的選不出來要採什麼立場
身為一個老師,我認為犯錯確實應該有相應的責任,但重點是犯錯的人有沒有「悔改的心」,徹底了解自己錯在哪,現在法律如果判一個人死刑,我們到底有沒有時間好好了解一個人是否悔過呢?
山谷國中的同學跟我反應:「社會就是如此殘酷呀!」的確,人在生命歷程中會遇到許多挑戰,有些人能夠越挫越勇,有些人從此一撅不振,而落入了犯罪的網絡。台灣的學生從國二公民課開始學習「法律」,刑法是裁判犯罪者的一個重要標準。但死刑牽扯到不只一個生命。一個生命的逝去是令人覺得沈重的,有些人在採訪之前上網了解關於死刑存廢的不同立場,原本就有柔軟心腸的他們,遇到他人的犯錯,傾向於再給他們一次機會,但閱讀網路上兩方言論後,反而動搖了他們的想法。
海邊國中與開心國中的學生試圖將自己置身於不同的角色,藉以深入思考兩方說法:如果自己是被害人的話,海邊國中的同學認為,殺了一個人命要用「自己」去償還。如果是一些小事情可能賠錢就可以,可是如果是人命的話就沒有辦法用其他東西去換回來,人命就應該要用相應價值的東西去償還。但他們也同意當下家屬可能不理智,冷靜下來會覺得好像不一定需要死刑,因為死去的家人也沒辦法回來。如果自己成為加害人,開心國中的同學考慮,比起無期徒刑更寧願被判死刑,因為關在監獄裡面什麼事都不能做,如果早點投胎還能做其他事。並且假釋出獄的話出來也不知道要怎麼找工作,變得很容易再犯、沒辦法融入社會的機率很高。
考慮死刑議題時,容易遇到理性與感性的矛盾:如果只就客觀事實討論,大家其實都有想過「人殺人不行,那國家殺人可以嗎?」這個邏輯問題。開心國中的同學也提到在社會上有出現無差別殺人,死刑對這種人並沒有威嚇力。如果從情感層面出發,海邊國中的同學覺得很難用行為直接去評斷人的內心,外在的反應很難了解他是不是有悔改。如果沒有死刑的話可能有些人會擔心或害怕殺過人的犯人放出來不安全。
犯人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死嗎?
我們從討論的過程中發現,青少年對於不同人的態度是有些差別的,例如:年輕人比老年人更有教化可能;有對象殺人比無差別殺人更加能夠悔改,那在生命的面前,每個靈魂是可以互相比較的嗎?
自學生小光有點特別,他身邊的家人朋友大部分都支持廢除死刑,死刑是給罪人一個懲罰,但殺人犯或竊盜犯可能是家庭或環境影響,所以如果他願意反省應該要給他再教育的機會。雖然還沒決定好是否支持或反對死刑,但他認為,在現代的民主國家中,我們可以為了全體人民的著想而有一些規範,但現在的死刑制度中,死刑犯無法得知自己執行的確切時間,這應該要有完整一點的法律。「我覺得監獄裡面的囚犯有一個權利,就是他們至少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死。假如我被判無期徒刑,那我應該也有權利說我要安樂死。」
社會關係是環環相扣的網絡,或許有些人一輩子都不會走進法院,只要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死刑這個議題便跟我們緊緊相連,現在還沒想清楚也沒關係,這些同學們的想法也很像是不同階段的我們,有時堅信不移、有時搖擺不定,但很恭喜你讀完這篇文章,開啟了你對死刑的思考。法官、律師、被害人、加害人都是人,接下來的時間,我們依然可以持續思考,我們的社會是否真的有「人」能夠扮演帶走生命的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