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 / 工作坊
透過研討會、工作坊,發展研究、自我培力、跨界交流。
2020年台歐司法交流|精神障礙者於刑事程序之鑑定與處遇機制國際研討會
日期:2020年9月24日(四)、2020年9月25日(五)
時間:13:30~17:40
地點:法官學院(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3號,芝山捷運站1號出口)
說明:2020年的台歐司法交流由歐洲經貿辦事處、司法院、法官學院、法國在臺協會、德國在臺協會及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共同合辦,主題為「精神障礙者於刑事程序之鑑定與處遇機制」,在這兩天的研討會中,將觸及被告就審能力之判定、重大犯罪及危險犯罪行為人之死刑替代方案、精神障礙者司法精神鑑定及處遇等議題。除了研討會之外,在9月25日上午,也特別放映了2020第十屆社會公義電影獎的紀錄片「我的兒子是死刑犯」,邀請蘇素娥院長及李家驊導演與談。由於Covid-19疫情的關係,今年的台歐司法交流的國際專家改採線上演講的方式和在台灣的參與者互動。
時程表:
9 月 24 日 |
9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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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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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精神障礙被告就審能力、受刑能力之判斷 |
主題 刑事責任能力之探討—司法精神鑑定與處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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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 14:00 報到 |
13:30 ~ 14:00 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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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4:15 開幕致詞 司法院許宗力院長 歐洲經貿辦事處高哲夫處長 |
14:00 ~ 14:10 主持人開場 蔡明誠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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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 15:55 論壇 主持人 詹森林大法官 主講人 |
14:10 ~ 16:10 論壇 主持人 蔡明誠大法官 主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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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 16:05 休息 |
16:10 ~ 16:20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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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 16:35 論壇 與談人 |
16:20 ~ 16:40 論壇 與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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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 ~ 17:35 問題與討論 |
16:40 ~ 17:40問題與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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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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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主辦單位:司法院、法官學院、歐洲經貿辦事處、法國在臺協會、德國在臺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
2020台歐司法交流|精神障礙被告就審能力、受刑能力之判斷論壇
在法國法院實務上,通常都會對被告以及原告進行心理鑑定,而若法官與鑑定專家對於被告的就審能力意見相左怎麼辦?其表示,最終判決仍是要根據承審法官的事實認定及評價,此際法官必須判定被告須負起刑事責任或免責,而法官與專家可能會意見不一,雖然法官也會考量專家的意見,但最終而言仍是由法官負責做出判決。
2020台歐司法交流|刑事責任能力之探討—司法精神鑑定與處遇論壇
在民主社會當中,自由權是相當重要的權利,即使當事人同意被拘禁,也不能忽略人權公約所保障的原則。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拘禁精障的犯罪者必須確保拘禁合法、符合法定程序、剝奪當事人自由或安置於機構中對社會有利且有必要性,此外,將精障者拘禁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自傷傷人,同時可提供治療或其他處遇,協助他痊癒或減輕病況得以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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