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星期四】7262天的等待 謝志宏終獲清白
文/詹捷羽(廢死聯盟實習生)
西元 2000 年,發生於台南縣歸仁鄉的歸仁雙屍命案,涉及兩位刑事被告,均遭判處死刑定讞。歷經 20 年,其中一位被告「謝志宏」,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由台南高分院撤銷原判決,宣判無罪,而後檢方放棄上訴,於同年 6 月 11 日,無罪定讞,重獲自由。
本次廢死星期四,邀請到參與救援的各組織前來分享,其中包括冤獄平反協會的執行長羅士翔、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南小組成員劉璐娜,以及在台南透過遠端視訊方式同步參與的本案辯護律師涂欣成和謝志宏本人,並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主持。
「我們只能夠從監獄中,而不能夠從墳墓中救援一個無辜的人。」—美國前死囚Freddie Lee Pitts
「死刑個案在被認為是冤案之前,大部分的人將他們視為一般的死刑犯,是犯下了嚴重罪刑的惡人。」欣怡說。謝志宏案的司法救援過程中,廢死聯盟扮演的角色,便是對每一位死刑犯一視同仁,不放棄任何救援的機會,也才有機會看見冤案的可能性。「冤案當然不是唯一支持廢除死刑的理由,但它的確是其中一個原因。」現階段對於廢除死刑,社會上雖然尚未形成共識,然而若是冤獄的平反,絕大多數人是願意支持的。關於謝志宏平反成功的艱辛之路,欣怡也分享:「我覺得在這個過程當中,最重要的是律師沒有放棄。在我們對這個案件還看得不是那麼透徹、也還沒有用冤案的角度來救援這個案件時,涂欣成律師不曾放棄。 」
「你們願意接受這樣一個死刑判決不救援嗎? 」
平冤協會在受理一個案件是否要救援,看的是「科學證據」,談及謝志宏案被認定為冤案的依據,包括兇刀並未採驗指紋、謝志宏自白殺人的警詢筆錄並未找到相關錄音、錄影帶佐證(但同案被告郭俊偉有)、法醫鑑定報告認定的瑕疵以及測謊報告的可信度爭議,對此士翔直言:「測謊其實是一個名稱取太好的鑑定,它沒有辦法真的知道你在說謊,頂多是知道你在緊張而已。」但當時的判決卻依據郭俊偉一口咬定謝志宏也有犯案,且他通過了測謊的報告判處謝志宏死刑。
「九死一生」
在整理謝志宏案相關卷宗時,士翔也發現早在 2011 年12 月的時候,謝志宏便寄了一封信到台大法學院向王兆鵬老師(冤獄平反協會發起人之一)喊冤,他窮盡了各種方式。「其實這正是冤案救援最重要的一個力量,你本人不能放棄,是謝志宏這麼堅持,我們今天才有機會坐在這裡講他的故事。」在2011年死刑確定之後,涂欣成律師和義務律師團總共提起了九次非常上訴,全部不受理、駁回,三次的大法官釋憲也沒有消息,在歷審過程中九次被判死刑,因此曾有新聞標題下「九死一生」,判了九次死刑之後終於在 20 年後台南高分院願意判他一次無罪,這一切都並不容易。
救援途徑已經窮途末路之際, 2018 年 7 月監察委員王美玉提出的調查報告書,使謝志宏案露出了一線希望,於是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重啟調查,終在2019 年 3 月台南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獲得了重新檢視的機會。
以合作取代對抗
「冤獄平反協會的成立,要嘗試的是以合作取代對抗」士翔引述檢察總長江惠民所說的話:「7262天乍聽之下,我們好像很難感受到底在講什麼,想想看你自己的年紀再加上 18 年,而這 18 年你完全沒有辦法為自己做什麼,突然一朝你就 41 歲了,這是什麼樣的日子 ? 」語畢,台下的聽眾陷入深思,在座談結束後的分享裡,也有人直言,他沒有辦法想像。
在過去的經驗當中,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以及徐自強案件的開啟,的確是律團以及社運團體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可是在鄭性澤、謝志宏的平反過程中,檢察官開啟再審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整個救援過程當中,除了律團、社運團體、社會大眾以外,司法界也開始參與其中,是冤案救援的重大改變,如果社會大眾願意對案件有更深入的了解、能夠討論的事情更多的話,某種程度上也能幫助司法界做出更勇敢的決定。
努力看不到盡頭的時候,其他人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由於謝志宏被關押於台南看守所,對分布在台北的社運團體來說,無法即時給予關懷與照顧,正因為如此,台南在地的力量更為重要,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南小組提供了許多情感上的支持,成員劉璐娜描述過去幾年的感受「每次聽到有人要被執行的時候,我們都會擔心是不是謝志宏。 」一旦開始接觸個案、建立關係,恐懼便油然而生。過去也有被認為可能是冤案的個案,尚未開始救援就被執行死刑,這樣的經歷也讓璐娜開始反思死刑這個制度,「如果我們不就它的疑點、它在制度上、不同層面上的不合理,拿出來討論,台灣的社會不會進步到今天。」如果我們願意去了解我們的社會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願意去剖析每個個案的成長歷程、家庭關係、人際互動,或者制度下存在的問題,是不是會有不一樣的結論?然而死刑是最方便的,把人一槍斃命就解決了。如果我們的社會沒有耐心去找答案、做更深入的探尋,那麼我們也看不到這些社會案件,會在哪一天結束。
我可能就是笨得太過了,才有那麼多的幸運
「我只是一個司法的考古人員跟大體老師,把2000年到2020年這段期間的司法進程,用自己的身體、感官去記錄下來。 」謝志宏輕描淡寫地訴說這 20 年,「我只要負責寫寫字然後讓律師去幫我,其實我承受的部分還好,承受最多的是涂欣成律師這邊 …。」20分鐘不到的分享裡,謝志宏說了不下十次的幸運,「想一想也算蠻幸運的,它讓我有榮幸可以坐上司法鑑定者這個位子,把我眼睛看見的、心理感受的,去給人家做分享,那真的蠻棒的,然後我甚至可以跟人家說,我經歷了至少十三次槍決。有可能是我中樂透,因為有這樣的心志磨練,才可以很平淡去看待司法判決,甚至整個司法救援的過程。」正值青春期的生命,被囚禁在看守所中,等到再次與外界相連時,已是壯年,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有誰願意犧牲奉獻自己人生裡精華的 20 年去當司法的鑑定者呢?
獲釋後的謝志宏,開始關注社會議題,現在也是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南小組的一員,「我自己承受的部分很微小,能不能對這個社會有貢獻才是更重要的事。」,他眼神誠懇的說著。在分享結束後,欣怡對他說:「希望你可以多做一點跟自己有關的事情,多想一點對於自己比較私人的事情。」生活是不可逆的進程,如何看待明天則操之在己。
我要先相信自己所救援的案件是無辜的
「對於一個律師而言,能夠通過再審就好像魯夫去找偉大的航道一樣,很重要的除了需要夥伴,我們在救援的過程中也必需做三件事情:第一件就是支持被告,讓他們有信心可以繼續走下去,也支持被告的家屬,讓被告的家屬支持被告;第二件就是要司法救濟,提出非常上訴、再審、大法官釋憲的方式把被告救出來,或者是去監察院陳情;最後一件就是輿論的說服,讓更多的人去看到這個案件,很幸運的是,謝志宏這個案件以上三個要件通通都符合。」 涂欣成律師比喻。事實上,案件在更五審時,謝志宏便開始聘用法扶律師,沒有再選任涂欣成作為辯護律師,但死刑確定之後,謝志宏的家人拜託涂欣成律師接手,他一口答應,甚至跟自己的老闆請假一天在台北四處尋找可以幫忙的人,士翔描述他「印了很多份卷宗,就這樣拿給平冤、廢死、司改…。」正因為謝志宏身後有這樣一位盡力而為的律師,才能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最後涂欣成律師也說:「死刑的廢除方面,你可以有很多的理由不去支持它,可是在冤案的避免上面,你確實必須很直接地看待它。」
「我那個憤怒不是對別人,而是對自己」
最後士翔問謝志宏:「這20年中你在哪個階段有感覺到憤怒?」謝志宏回答:「在警察局的時候被郭俊偉誣陷自己是殺人兇手的時候、警察用不正的手段訊問的時候,更憤怒的時候應該是郭俊偉從頭到尾都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也不願意把事實說出來,因為他這樣子是把我跟我家人的距離一步一步的拉遠,甚至到後來,我家裡面經濟陷入困頓的時候,我也沒有辦法幫忙,只能在監獄裡面,得知外面的人過的如何卻無從協助。最讓我憤怒的是,當我知道我爸爸走了之後,卻沒辦法去給他送終,可是我那個憤怒不是對別人,而是對自己,因為如果不是自己那麼不成熟,不會走到這個地步。」當天有聽眾分享心得時說道:「他們經歷了幾十年,怎麼可以都是這麼感恩的人?我覺得如果是我,真的沒有辦法。」會感受到憤怒其實是人之常情,但謝志宏沒有怨天尤人,獲釋之後靠著自己的力量找到工作,將來他要面對的是真實的社會、社會大眾的眼光,並沒有那麼的容易。
陳昭如作家所著《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一書裡說道:「司法救援或許還他公道了,然而國家錯判造成生命缺憾的那一角,永遠也補不回來了。」台灣的冤案很多,平反的很少,而涉及死刑的個案,不僅是在跟時間賽跑,也是在跟死神拔河,但願日後國家能夠勇於面對冤錯案件,正視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