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正:我怎麼從此回不了家

盧正(男,1969-2000)

1997年12月18日台南發生婦人詹春子遭綁票撕票案,現場發現之指紋、毛髮證據,均不足以找出涉案對象。隔年初警方以「協助偵訊」的名義約談盧正,盧正從此回不了家。犯罪現場搜尋到的煙蒂唾液、指紋皆與盧正不符,警方也沒有搜索到任何盧正涉案 的證據。盧正堅決否認涉案,但卻在警方刑求逼供之下簽了認罪的自白。

儘管疑點重重,最高法院仍在2000年7月3日做出盧正的死刑判決。盧正的家屬為他的冤屈四處奔走、陳情,在一系列的救援活動發起、監察院亦向法務部調卷展開調查之際,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仍在盧正死刑定讞兩個月,即倉促批准盧正的死刑執行令。 2009年9月7日,盧正因遭槍決,死於在臺南看守所,得年31歲。

每個人,包括我,最想知道的答案恐怕還是:盧正究竟有無殺人?  司法判決的答案很明顯,不過我的答案是:「不知道」。因為真相不可能重返人間。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盧正的警詢自白絕對是違法取得的,而確定判決的直接證據只有自白。監察院糾正案的調查報告內容,我不能同意再多了。二審刻意不引用警詢筆錄論罪,及最高法院也不想追究警詢發生甚麼事,更暴露法官不敢面對警詢過程的心虛。至於我,看完偵查宗就能確定,單單超過24小時的違法留置及羈押就違憲、違法了!  「只因為程序正義就可以不管實體正義嗎?」或許是許多人接下來的疑問。「甚麼是實體正義?」,「盧正真的殺了人」。「假如」盧正真的殺了人,何必在乎警察對他做的一切?警察也只是為了追求真象、早日破案還給被害人公道(我不是在抄容任對江國慶刑求的陳肇敏等人的不起訴處分書)。  重點在「假如」。當程序有了瑕疵,如何確信所發見的事實,就是真正的事實?所以我們只能使用「假如」,一個永遠無法檢驗的前提。因為能夠被人們接受、認同的「真正的事實」,需要透過一個沒有瑕疵的合法的程序來呈現。

願老天記得被司法正義遺忘的人(二之二)

每個人,包括我,最想知道的答案恐怕還是:盧正究竟有無殺人? 司法判決的答案很明顯,不過我的答案是:「不知道」。因為真相不可能重返人間。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盧正的警詢自白絕對是違法取得的,而確定判決的直接證據只有自白。監察院糾正案的調查報告內容,我不能同意再多了。二審刻意不引用警詢筆錄論罪,及最高法院也不想追究警詢發生甚麼事,更暴露法官不敢面對警詢過程的心虛。至於我,看完偵查宗就能確定,單單超過24小時的違法留置及羈押就違憲、違法了! 「只因為程序正義就可以不管實體正義嗎?」或許是許多人接下來的疑問。「甚麼是實體正義?」,「盧正真的殺了人」。「假如」盧正真的殺了人,何必在乎警察對他做的一切?...

法官、檢察官當然不需以不正方法取得自白,偵查初始及聲請羈押時法官前的自白是任意性的,天經地義。相反的,法官、檢察官更應該監督警察機關是否有違法取得自白,甚至要隨時留意自己的權力及公信是否被警察利用。就是因為偵查初始及聲請羈押時的訊問與警詢時間相近,被告包括心態上難脫警察的支配,甚且盧正仍對法院書記官身分的師母,抱持著不當的信任及期待,誰敢保證當時盧正不是出於「或許配合警詢說法才能免於被羈押」的想法,而繼續為不實自白呢?這在學理上叫作「不正訊問的繼續效力」或「自白的毒樹果實」,也就是說,即使此時被告仍向檢察官、法官自白,仍然不能採為證據。

願老天記得被司法正義遺忘的人(二之一)

法官、檢察官當然不需以不正方法取得自白,偵查初始及聲請羈押時法官前的自白是任意性的,天經地義。相反的,法官、檢察官更應該監督警察機關是否有違法取得自白,甚至要隨時留意自己的權力及公信是否被警察利用。就是因為偵查初始及聲請羈押時的訊問與警詢時間相近,被告包括心態上難脫警察的支配,甚且盧正仍對法院書記官身分的師母,抱持著不當的信任及期待,誰敢保證當時盧正不是出於「或許配合警詢說法才能免於被羈押」的想法,而繼續為不實自白呢?這在學理上叫作「不正訊問的繼續效力」或「自白的毒樹果實」,也就是說,即使此時被告仍向檢察官、法官自白,仍然不能採為證據。

《正義的陰影》~小警察的輓歌—盧正案(蔡崇隆)

編按:本文原收錄在2002年由民間司改會出版之《正義的陰影》一書中。今年2010年9月7日為盧正被執行十週年,得到民間司改會及作者蔡崇隆之同意,將本文稍加修正,以PDF檔形式讓大家下載,以瞭解盧正的故事。

靈感書/盧正你在嗎?(20100910聯合報 張娟芬)

靈感書/盧正你在嗎? 2010/09/10【聯合報╱張娟芬】 雨還在下,你們是弱勢中的弱勢,因為你們的加害人是國家機器...... 二○○○年九月七日,盧菁、盧萍去探望弟弟盧正,告訴他別擔心。中秋節快到了,盧萍一心想著要帶個月餅給盧正。晚上九點,電話響了,是刑場打來的。盧萍情緒崩潰,拿起桌上做手工藝的小鉗子夾自己的手,這是夢嗎?十指連心,那麼手上的血痕也是心上流淌的血了!

盧正家屬陳情信(20100907)

盧 正 家 屬 陳 情 信 20100907 十年前,我們的胞弟盧正,帶著所有的疑點被執行了槍決。盧正案除了自白之外,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其罪行可是卻被判處死刑;監察院已經針對本案展開調查,法務部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執行了他的槍決。盧正行刑前的幾個小時,他只能不斷重複著:「我是冤枉的,不是我做的!」但是再淒厲的喊冤也無法減緩法務部執行死刑的速度,一切的疑點也隨著他的死亡而長埋黃土。更多...

盧正案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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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執行槍決 還在喊冤

人間異語:執行槍決 還在喊冤 2010年06月17日蘋果日報 Q:你弟被判死刑後,很快被槍決,2年後,監院調查指出,警察偵訊有11項疏失,今年盧正槍決 滿10年,為何此時要求重審? A:盧正沒殺人,當年警察在被害人身上採集到的指紋、菸蒂跟血型都跟他不符;被認定為兇器的鞋帶也模稜兩可,只憑自白就判他死刑。那時我們不知道他被刑求,他被警察約談好久沒回家,我們才趕快去看怎麼回事?我們被警方誤導,這是我一輩子愧疚的地方。 我們很守法,一直覺得這種事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弟做直銷,出門有時早有時晚,警察跟蹤他,認為他沒工作整天閒晃,懷疑他綁架殺害他同學的太太。可是查他,又沒異常通話跟殺人動機。

《正義的陰影》~小警察的輓歌—盧正案(蔡崇隆)

編按:本文原收錄在2002年由民間司改會出版之《正義的陰影》一書中。今年2010年9月7日為盧正被執行十週年,得到民間司改會及作者蔡崇隆之同意,將本文稍加修正,以PDF檔形式讓大家下載,以瞭解盧正的故事。

靈感書/盧正你在嗎?(20100910聯合報 張娟芬)

靈感書/盧正你在嗎? 2010/09/10【聯合報╱張娟芬】 雨還在下,你們是弱勢中的弱勢,因為你們的加害人是國家機器...... 二○○○年九月七日,盧菁、盧萍去探望弟弟盧正,告訴他別擔心。中秋節快到了,盧萍一心想著要帶個月餅給盧正。晚上九點,電話響了,是刑場打來的。盧萍情緒崩潰,拿起桌上做手工藝的小鉗子夾自己的手,這是夢嗎?十指連心,那麼手上的血痕也是心上流淌的血了!

盧正家屬陳情信(20100907)

盧 正 家 屬 陳 情 信 20100907 十年前,我們的胞弟盧正,帶著所有的疑點被執行了槍決。盧正案除了自白之外,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其罪行可是卻被判處死刑;監察院已經針對本案展開調查,法務部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執行了他的槍決。盧正行刑前的幾個小時,他只能不斷重複著:「我是冤枉的,不是我做的!」但是再淒厲的喊冤也無法減緩法務部執行死刑的速度,一切的疑點也隨著他的死亡而長埋黃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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