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4 新聞聲明
自12月1日(五),法務部施茂林部長簽署鐘德樹執行令;12月4日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緊急拜會法務部李進勇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終於同意鐘德樹的律師王寶蒞曾多次具狀要求閱卷的聲請,而得以史無前例的在死刑執行令出法務部之後,暫時槍下留人。
非常上訴
律師及志工們利用兩天的時間閱完(影印)所有卷宗,雖然來不及看完全卷,但因為人命關天,律師還是在確定判決中找到兩點理由,並於12月6日將非常上訴狀遞出,並且在12月12日早上,又將補充理由狀遞出。
施茂林部長因事請假,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無法了解施部長簽署此一執行令的背後動機,但法務部相關人員,都慎重的向我們說明:法務部對於死刑案件非常的謹慎,檢察司的檢察官也會分案閱卷,所以部長簽下這個執行令,一定是非常謹慎、非常慎重才會簽下的。
但是,我們發現的是,除了鐘德樹自己所提起的兩次非常上訴聲請之外,法務部並未幫他提起任何一次的非常上訴。而王律師在閱完卷之後,短短不到24小時,即找出兩點理由提出非常上訴聲請;不到一個星期時間,就看完全卷,又提出兩點的補充理由。(非常上訴的主要理由請見附件一)
我們想問施部長,您所謂的「非常謹慎、非常慎重」所指為何?
我們也呼籲檢察總長吳英昭邀接受律師所提出的非常上訴聲請,幫鐘德樹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