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我們需要的是對話

死刑存廢:我們需要的是對話

文/諾楷 Nicholas Plumb(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實習生)

編按:本文有中英版本,English Version

史坦女爵,英國跨黨派廢除死刑小組主席(註1),5月22日為了加深理解台灣的死刑問題而來台訪問。她跟非營利團體會晤了,包括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此外,她參觀臺北看守所,跟馬英九總統、羅瑩雪法務部長及兩個主要黨派的立法委員會晤,討論幾項關於死刑的議題。

史坦女爵一生中大部分是從事刑事司法、社會公正和人權的工作。她跟幾個英國國內的非營利團體工作,也參與國際刑法改革 (Penal Reform International)- 一所她於1989年創立的機構。

1999年她成為上議院議員,這個身分使她過去所關注的議題得以於政治檯面上被看見。她有四年在英國國會的人權聯合委員會中,政府也請她進行一項關於性侵害的研究。這項研究要知道如果被強姦的人向警察報警,她們會被當局怎麼處理,叫The Stern Review。2010年史坦女爵成為英國跨黨派廢除死刑小組的主席。這個身分讓她發動其他的議員拜訪幾個有死刑的國家,跟那些國家的議員交流,支持他們廢除死刑。在很多不同的領域,她促成了許多改變。

儘管史坦女爵對廢除死刑的前途覺得很有希望,可是她也說了「這些改變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你們的路一定是遠途的,你們要有耐心」。她認為在台灣我們要討論「台灣是哪一種的國家? 我們是哪一種人? 與哪一些法制引導我們的社會」。公民社會必須負擔這個責任:「跳脫個別謀殺案件的框架,要將死刑列在全國議程上去討論。」

史坦女爵對死刑的觀點很清楚。「我一向反對死刑。從很年輕的時候,我認為在一個文明社會裡,死刑的存在完全失當,我從來沒有原因質疑這個信仰」。因此,廢除死刑的議題,史坦女爵把它當成一件道德的議題。她告訴筆者,在英國這樣討論促成死刑廢除。她說明了之所以廢除產生了,是因為那時候社會有一個很強社會公正的信仰和兩件冤錯案,這兩個原因一起造成了一種改革的氛圍。

不過,她也要強調死刑廢除的時候 (註2),人民沒有支持政府廢除死刑的決定。她認為「如果議員先領導,人民會再伴隨」。最近,一項2015年的調查加強了她的觀點:支持死刑的人第一次沒有超過百分之五十,只到百分之四十八 (註3)。

在台灣,雖然比較多人還是支持死刑(根據最新的統計,大概百分八十五 (註4)),可是史坦女爵疑問官方的調查是怎麼做的?她覺得大家必須有更多關於死刑消息,也認為非營利團體和其他的公民社會的成員,「必須能反應人民的生氣和精神上的創傷,如果人被殺人案件影響了,或是他們在新聞上看到這種的案件」。「我們要分開『死刑當成一個道德的議題』和『罪行本身』,社會上很受尊重的人應該擔負這個責任,說出他們有這樣的看法。」

回到英國經驗來說,史坦女爵認為「在英國,死刑已成為歷史,特別如果你是年輕人,已經完全感受不到死刑的必要」。即使發生很嚴重罪行的時候,被害人的家人呼籲政府再提出死刑,也不會成為一個政治行動。她也提到在廢除死刑運動裡,監所管理員的貢獻:他們呼籲廢除死刑,也揚言如果情況不改變將離開監獄這個工作。

對這個方面來說,關於台灣的情況史坦女爵提到了她的關心。「在一個發達、民主、文明的國家如台灣,一定要考慮國家公務員的責任是什麼。」這裡,她是指監所管理員要帶死刑犯去執行死刑,後來的心理影響可能很深。監獄管理員已經是一個非常困難工作,而死刑的執行不應該是這個的職位的工作之一。在台灣我們需要另外一個選擇。

英國已經廢除死刑了。替代死刑的制度是終身監禁,若假釋委員會(裡面包含法官、精神醫師及兩位公民社會的成員)認為受刑人的狀況適合重回社會,就可以決定假釋。最重要,這個制度避免國家殺人。

史坦女爵認為在台灣我們應該對前途樂觀。「台灣是一個開展、民主的社會,不少關於死刑的資訊是自由可得到的。社會有相互制衡的力量、黨派等,在很多其他有死刑的國家一定不是這樣,也根本沒有辯論。在台灣,這種辯論必須成為積極行動。」

「一個公民運動有潛力做這個任務:跟民眾溝通,讓他們感覺死刑能廢除,如果沒有的話他們還是安全的,也對犯罪率沒有影響」。此外,英國的經驗可以鼓勵我們:民意沒有支持廢除,可是由於道德領導和願意行動的政治家一起,現在他們的情況是「死刑成為歷史」。台灣最近批准人權公約也給公民社會一個更好的平台,從這裡可以辯論反對死刑。時間到了,在道德上反對國家殺人的人必須說出並分享這些意見。

後記:完成有這個採訪之後,6月5日六個死刑犯被執行死刑。在這些處決以前,發生了一個八歲的女生被殺的事件,政府無法處理民眾的怒氣。不少人覺得這些死刑執行都是很政治動機,是為了平撫民怨。歐盟、德國和國際特赦組織都譴責了台灣政府的行動。

這次的死刑執行是一個例子, 如果我們不將廢除死刑列在全國議程上,當發生了這樣的殺人案件,會很難開展死刑辯論。但是,政府也必須了解死刑永遠不能當成一個政治工具。

歐盟的聲明:http://eeas.europa.eu/statements-eeas/2015/150605_01_en.htm
針對德國聲明的報導: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6-06/60954
國際特赦組織的聲明:https://www.amnesty.org/en/latest/news/2015/06/taiwan-six-executed/

 

註1:在英國,國會有一些小組:這些有上議院和下議院的議員,也有每一個黨派的黨員:這些小組的團圓都有相互的目的和志趣。
註2:英國的死刑於1965年被廢除。
註3:http://www.bsa.natcen.ac.uk/media-centre/latest-press-releases/bsa-32-support-for-death-penalty.aspx
註4: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中央研究院 (2014) "二零一四台灣國際廢死研討會"138頁 : 參考這個報導: 為了了解更多關於公眾意見和死刑的關係請參考這篇報導。這項研究論證如果每個人有更多關於死刑的資訊,支持死刑率將會減少。如果做研究的時候被訪者有其他的選擇(譬如終身監禁)死刑支持率也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