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約
兩公約是什麼,兩公約施行法又是什麼,可以吃嗎?台灣政府在相關議題上是否符合以及司法系統有無確遵人權公約基準,特別是生命權、公平審判,乃至於其他人權規制,這些都是廢死聯盟持續關注的方向。
20150605「政府的隨機殺人」記者會(發言大綱)
20150605「政府的隨機殺人」記者會(發言大綱)
(編按:尚未完全整理完畢,將會陸續補齊)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反對法務部濫用公器殺人
為應付殺童命案所累積的怨氣和焦慮,法務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倉促決定槍決六個人「以息眾怒」。法務部代表國家的法律制度,人們期待法務部的所有決策都是理性、公正、並且依循最高的道德標準。法務部不僅是依法行事的單位而已,法務部頂著正義的光環,必須確保公正無私,隨時維持對每個人的尊重和關懷。今天法務部的決定粗糙、血腥、帶著濃濃的政治臭味。如果法務部在政治壓力以如此殘暴的方式來回應部分焦慮而期待報復的民眾,那麼,法務部是以國家公器,做著與私刑報復完全一樣的事。法務部傷害了人民對法律秩序的信任,應受譴責。
人權工作者經常面臨挑戰,被問說,「如果是你的親人受傷害,你還會道貌岸然,滿口人權正義嗎?你不會氣憤嗎?」我當然會氣憤,我可能會想要狠狠地傷害那個加害者。但是,正因為我的憤怒,正因為我的失控,我才需要國家把我拉住,跟我說「你請安心,我幫你處理」。我需要國家跟我說,他有更高明的方式來處理我的傷痛。我期待國家的法律比我更公正、更仁慈、更周詳。
如果國家穿戴法律的外衣,替我把人犯抓起來,把他殺了,那和放縱我去報復有何不同?如果因為民情激憤,國家就決定用制度來報復、由部長來殺人,這和暴民殺人有何不同?有個殘忍的法律制度,就不會有祥和的社會。以暴制暴,只會讓暴戾之氣縈繞社會,久久不散。台灣人心惶惶,法務部束手無策,在這個時間點選擇用殺人來轉移政治責任;這種思考的方式,讓人對國家的法律制度喪失信心,不寒而慄。說穿了,法務部的外殼底下,只是個嗜血的制度。
張淑惠(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長)
我每天的工作,都是跟父母一起,我們為了提供給孩子不被打罵不被威脅恐嚇的環境,用盡了心思,我們重視兒童的特質,他們需要自由不受拘束的環境,他們是有意見有主張的個體而不是附屬品,我們用盡心思呵護他們的身心,而這一切都必須以他們的生命能夠存續做為基礎。做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很難以想像當孩子失去了生命,那種痛苦是多麼的痛,這幾天我們父母聚在一起都在討論這件事,我們想著劉小妹妹的家人會多麼痛苦,光是想著:要是那一天沒有發生事情,要是她現在還在,還有之後的每一天見到和她年紀類似的孩子,而她卻不能長大,光是這樣的想像,就足以讓人精神失常。
就是因為我們有這樣的沈痛心情,我們要非常務實的告訴政府,你殺人是處理複雜的社會與犯罪問題最低等最差勁的手法,如果你以為這麼做就可以避掉更難處理的深層社會問題,那政府就是在讓我們做父母的陷入無止盡的恐慌之中。 我們有一位媽媽說,她認為像鄭捷這樣的人是一心想死,對於想死的人,什麼都嚇阻不了他,死刑也沒有用,他心已經冷了硬了,把一切都看做不在乎,如果這時候有人不是用他所以為的方式去對待他,真正的去理解他,這會不會對他才是一種真正的,有價值的折磨,有價值的懲罰?甚至讓他的生命有一種不同的,對社會有益的可能性發生?讓他去煎熬,去選擇是否要繼續憤恨?繼續去責怪別人?他可以繼續封閉,不去看那些被他傷害的人有多麼痛,但這麼一來他活著的每一天,都是一條沒有人在乎的人命,包括他自己都不在乎,若他想要開始懷抱一點對自己的價質感,承認並且試圖彌補他的過錯,就是他絕不能逃避的。
我們還有一位媽媽的婆婆,長期和一位死刑犯通信,她對子女表示,她認為這位死刑犯應該有再一次的機會。許多的犯罪者,都是在犯下大錯之後,開始建立他們和人真正的連結,真正的關係,而且不是和他們原來的家庭相關人,這代表社會體系的介入是可能的,有幫助的,我們想問的是,這麼多的案例,請問我們的政府做了多少研究?從教育體系,從社會體系,做了多少預防的工作?民眾群情激憤,因為他們無助,政府也跟著將過錯推到犯罪者,證明了一點也沒有反省的跡象,請不要用槍決犯人來轉移焦點,這麼膚淺的政府只會讓爸爸媽媽們陷入無止盡的恐慌之中。
郭怡青(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上週發生令人恐慌的殺人事件,本週就執行死刑,令人不得不問,這就是我們的政府解決無差別殺人事件的對策嗎?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但執行死刑的做法不能讓人民免於恐懼,因為我們仍然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個無差別殺人者;而在如此群情激憤的時刻執行死刑,只會更增加社會的對立,而對立又會造成更多的不安,讓人民更加恐懼,這怎麼會是一個好的解決方式?
如同今天帶來的標語:「槍口不能治療傷口」。我們認為,殺人悲劇既已造成,對於被害人家屬政府能做的最重要的工作,應該是協助他們走出傷痛,而不只有殺了兇手這個工作。我們要問法務部,對於這些犯罪的被害人家屬,政府到底做了什麼?犯罪被害人保護的成效始終不彰,我們希望法務部能深切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執行上的缺失,而不是一味用執行死刑,來掩蓋自己犯罪被害人保護做得差的事實。
在記者會過程中,部分支持死刑的民眾,一看到有女性手持麥克風,便叫囂「你能原諒強姦你的人嗎!」並且重複多次。基於言論自由及人與人之間的基本禮貌,對於民眾表達支持死刑的立場我們予以尊重;但以這種明顯的性別上的言語暴力作為表達自己言論的方式,我們則嚴正譴責,任何人在發表言論之際,都不應該以這種明顯有性別暴力的言論攻擊與他自己不同的性別。
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執行長)
不論死刑的存廢與否,我們都希望這個社會可以更好,但是政府並沒有致力於犯罪的減少與改善,只是將死刑做為安撫民怨的手段,在這兩次隨機殺人事件中,沒有看到因執行死刑而嚇阻犯罪,反而不幸一再發生,政府到底為預防犯罪與受害者做了什麼?為何不真正檢討與看待應盡的責任?從這幾年看到只要發生重大政治事件或社會運動,政府就以死刑來提升低迷的聲望,或是轉移媒體的焦點,去年反核運動佔領忠孝西路而被徹夜暴力驅離後,第二天政府就故意宣布執行死刑,企圖轉移滔天的民怨與壓力,這種手段屢試不爽。 這不是為了正義、也不是為了民意,更不是為了受害者,而是將死刑當作政治工具!這個政權竟然操弄人命與民眾情感來博取政治空間,真是讓人心寒,這已不是刑罰的目的,而是把受害與加害者的生命都徹底工具化了,請留給法治與人性應有的尊嚴。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就在不遠的街頭,有一群韓國Hydis關廠工人正在靜坐,他們其中一位伙伴因為台灣永豐餘企業的惡意關廠,起來抗爭最後自殺生亡,同樣是生命尊嚴的被剝奪,卻沒有受到台灣社會太多注意。今天有六個人又被國家奪走了他們的生命,因為是秘密執行,家屬也見不到最後一面。今天我想哀悼的是,這幾天以來的台灣社會不管是談話性節目,網路留言,或廢死辦公室接到的那些電話,都顯示著台灣正邁向一個越來越保守,而且充滿仇恨的社會,而我們的政府還選擇繼續向這樣的仇恨言論靠攏,這才是我覺得最可怕且更應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