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這裡會有廢死聯盟的新聞稿及倡議行動。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比利時精神障礙受刑人安樂死爭議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比利時精神障礙受刑人安樂死爭議
文/林綉娟(荷蘭萊頓大學工業生態學研究生)
引發爭議的受刑人安樂死
比利時跟其他歐盟國家一樣沒有死刑,所以在2014年9月時,當為精神疾病所苦,受終身監禁的受刑人法蘭克・范登布力根(Frank Van Den Bleeken)獲准在醫療程序輔助下安樂死的事件引起國際間的軒然大波,這也是比利時在2002年安樂死立法以來第一次有受刑人獲准安樂死(註1) 。但在2015年1月6日,就是距離原訂安樂死手續不到一週內,比利時司法部突然宣布逆轉決定,范登布力根的醫師撤回安樂死的程序,並且說為顧及病人隱私,拒絕揭露撤回申請的原因。比利時司法部發言人表示,撤回不代表受刑人以後都不能再申請安樂死。
范登布力根因為自己沒辦法克服自己暴力的性衝動,以後不會有機會獲釋,他要求被轉送到荷蘭專門治療精神疾病的中心,如果無法達成的話,希望可以行使他的權利,申請透過醫療輔助完成安樂死程序,結束多年來的心理折磨。比利時政府在2014年拒絕轉送荷蘭治療的要求。他的律師凡德維本在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近年來醫師跟心理學家診斷的結果都指向他一直處在承受極大痛苦的精神狀態。
范登布力根從小在貧困的家庭長大,日子並不平靜,因此童年幾乎都在安置機構裡渡過,15歲那年他被強暴。21歲那年,他第一次因為性犯罪進了監獄。范 登布力根自1989年起共犯下四起謀殺跟強暴案,被法院判處終身監禁。52歲的范登布力根已受監禁近30年。他在接受電視紀錄片採訪時說,「如果有人犯下性犯罪,那就幫他們面對,解決問題。如果(什麼都不做)只是把他們關起來,不管是對社會、對被害人、還是對犯下罪行的人都沒好處。」
范登布力根第一次申請安樂死是在2011年,理由是他一直沒有得到專門治療。比利時從那時候開始就設立了一個專門中心,但他還是一再提出安樂死的申請。各界的批評也反映出比利時缺乏提供受刑人心理健康的照顧。
比利時尊嚴安樂死協會的會長赫曼說,這個議題在比利時社會看法兩極,過去癌症安樂死都沒那麼爭議,之所以爭議很大是因為精神疾病的議題。她說,范登布力根毫無疑問是受到嚴重精神疾病困擾的病患,但應該搞清楚的是他現在受的痛苦是來自精神疾病還是監所的待遇,才能釐清安樂死規定是否適用,如果是監獄的待遇讓他很痛苦,那改善監獄待遇後,應該就很明確不適用規定了。
比利時安樂死合法化發展
比利時並非歐洲唯一合法提供安樂死的國家,但該國率先允許非末期病患合法安樂死的規定受到國際矚目跟爭議。比利時接受安樂死的人數不斷快速成長,合法適用範圍也在擴大,不只有末期成人病患,包括處在極度痛苦與受精神困擾者也可提出安樂死要求。此外,2014年2月,比利時成為第一個允許不限年齡末期病童接受安樂死的國家,雖然病童安樂死只限於即將死亡者,該法案仍然引起國內外宗教團體的批判。
2013年比利時的安樂死人數成長到1807人,比起2012年多了27%,超過三分之一的安樂死個案年紀在60歲以下,雖然大部分獲准安樂死的人不是末期病患,就是無法減輕身體痛苦的人,但在2014年基於精神因素接受安樂死的人已有67人,其中包括失智症與精神病 (psychosis)患者。
根據研究顯示,比利時北部近年安樂死大幅上升的情況特別明顯,比利時北部在2013年安樂死人數佔整體死亡人數比例為4.6%,也就是說,幾乎20個死亡者之中,就有一位是安樂死的,比起2007年的1.9%,安樂死使用情況在六年後翻倍,而這些接受安樂死的人中,多是受過高等教育的高齡人士。
迪斯特曼教授是比利時的癌症專家,長期支持安樂死的選項。迪斯特曼也是執行爭議性案例安樂死的參與者之一。他在報紙投書中表示,因為有些法律程序不被尊重,今後將不再在安樂死程序中擔任醫師。他說,范登布力根只要跨過邊境到鄰國荷蘭就可以接受治療,減緩他的痛苦,(比起治療癌症病患)便宜多了,但顯然就是得不到政治承諾。迪斯特曼在2015年初退出參與安樂死注射程序,因為范登布力根說不定在荷蘭可以得到精神治療。
影像來源:couple_Bruno Casonato_CC授權
被害人家屬反對聲音
被害人家屬強力譴責范登布力根獲准安樂死的事件,他們呼籲不要讓范登布力根輕易獲得解脫,應該要讓他在監獄裡繼續受苦。在1989年新年期間,范登布力根強暴與勒斃了正從除夕派對回家的19歲少女克莉絲提安・雷馬寇。克莉絲提安・雷馬寇的姊姊安妮・雷馬寇說,「這些年來,沒有任何委員會過問我們家屬的感受。但是這些委員會、醫生跟專家們花那麼多時間替奪走我妹生命的謀殺犯想方設法、分析優劣。不但沒有醫生或專家來問我們過得好不好,我們居然還從電台聽到律師訴苦,說范登布力根被遺棄在監獄的日子有多難熬。」
哲學家觀點:受刑人有沒有權利要求安樂死?
范登布力根的事件引起眾多討論,到底正在長期服刑的人應不應該有權選擇醫助自殺? 有沒有權逃避心理痛苦?還是說,因為他犯了罪,他就應該忍受監禁呢?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曾經針對這個問題訪問三位哲學家。其中有人贊成,有人反對,也有人持不確定態度。
贊成: 安樂死是醫療手段,每個人都應該有權要求
贊成受刑人有權選擇安樂死的倫敦大學講師洛許認為,一方面來說,范登布力根的創痛過往跟精神問題已經嚴重到被法院認定為不需在刑事上負責,所以根據受精神折磨的程度來決定可否准許安樂死的話,他的確是符合情況的人選。但另一方面,許多人可能會說,監獄本來就不應該是享受的地方,允許受刑人透過安樂死逃避他們應得的折磨是不當的安排。
洛許說,有一個有力的論點可以支持范登布力根安樂死,就是把安樂死認定為醫學治療手段。至少在比利時是如此,醫學專業人士針對醫療問題進行安樂死程序。這樣一來,范登布力根就應該要跟自由公民一視同仁。因為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不應把刑責懲罰當成拒絕治療生病受刑人的理由。如果他不是受刑人,又可以因為嚴重精神折磨獲准安樂死的話,那不管他有沒有犯下罪行,都應該可以獲准安樂死才對。把范登布力根的嚴重罪行當成不准安樂死的理由只是轉移焦點罷了。
洛許認為比利時司法部長參與逆轉安樂死決定的作法失當。她認為不管這個人是不是罪犯,要不要治療一個人都不該由司法部長決定。
反對: 讓非疾病末期的受刑人用安樂死結束生命,有死刑的意味
持反對意見的索柯是律師跟醫學倫理專家,索柯說,范登布力根在提出安樂死申請之前曾經要求到荷蘭的專門精神機構治療。也就是說,他還抱有情況會改善的希望,結果後來比利時政府也真的說他們正在安排范登布力根到荷蘭機構治療。
綜合范登布力根的精神疾病跟Merksplas監獄緊繃的環境,還有他要求治療的情況來看,索柯認為現況所反映的可能性讓人不安,也就是說,跟尊重他的自決比起來,允許他結束生命是某種形式的遺棄。就像安妮‧雷馬寇一樣,很多人在知道范登布力根強暴與殺害了雷馬寇跟之後其他三位女性的罪行之後,也可能會毫不遲疑地選擇遺棄范登布力根。
索柯寫道,不給予適當的精神治療跟支持,卻允許嚴重精神疾病的受刑人以安樂死自殺。這是文明社會的汙點,因為這不算是自願安樂死,如果因為患了壞疽組織壞死缺乏治療而受到病痛折磨,要求安樂死,這也不能算是自由意志的選擇,而是因為需求使然才不得不做的決定,自願只是表象而已。
索柯認為范登布力根的案例讓人對監獄內精神照護提出急迫的質疑,不管是在比利時還是其他地方皆然。監獄內的精神照顧服務是否恰當?是否有接受治療的管道?有沒有足夠的經費支持?
影像來源:radical.es
可能吧:如果生不如死,那還能不能不讓他死?
塔多洛斯在英國華威大學教授法理論與刑法,他假設,如果范登布力根有能力為自己決定。有些人活下去的命運還不如死掉來得好,這些人有選擇要不要死亡的權利。但通常來說,如果一個人的命運活著比死掉來得好的話,幫這個人結束生命是不對的。我們可能會懷疑對范登布力根來說,在監獄度過餘生的命運是不是比死亡還糟。我們也可能懷疑他的狀況是不是真的糟到無法改善,以至於比死掉還糟。是不是透過精神治療的話可以達到改善的效果?但是范登布力根可能在治療過後還是會相信他的命運會比死還不如。
塔多洛斯認為,也許范登布力根說他生不如死的判斷應該要真的算數才行,就算可能是錯的也要算數。不管是因為他的判斷很可能是對的,或是因為我們應該要尊重他的判斷。假設范登布力根是對的,他活著比死掉更痛苦,或是即便他錯了,他活下去比死掉更好,我們也應該要尊重他的判斷。他真的應該要有死亡的權利嗎?有些人可能會相信比死還慘的命運對犯下重大罪行的范登布力根來說是符合比例的懲罰,所以允許他死掉會減輕他應得的懲罰。塔多洛斯表示,這樣的說法很難讓人接受。他之所以永遠不會被放出來是因為保護公共安全,不是因為比死還慘的命運是符合比例的懲罰。
不過,塔多洛斯認為,可能其他人,尤其是被害人跟家屬都會希望他活下去。其中一個原因是被害人跟家屬會從他的受苦中得到滿足。他如果死掉了,被害人跟家屬的滿足感會減少。另一種狀況是,被害人跟家屬都會希望范登布力根認知到他犯下的罪行有多重大。假設他還沒有認知到這件事,也唯有他繼續活下去才有機會。這有沒有可能是不允許他死掉的決定性因素呢?好像這是比較有吸引力的選項,但是如果他真的生不如死的話,塔多洛斯說,不確定這足不足以構成不讓他死的理由。
最新進展
范登布力根不是單一個案,他的案例凸顯出比利時的監所缺乏治療受刑人精神疾病的能力跟設施。在范登布力根以精神痛苦理由成功申請安樂死後,比利時新設了專門機構接收長期受刑人。截至2015年1月為止,至少有15位受刑人也以同樣理由請求安樂死。這個問題不只引起媒體注意,2014年時,比利時導演Ellen Vermeulen也到范登布力根所在的Merksplas監獄拍攝了一部紀錄片<9999>。
2015年1月時,比利時司法部長表示范登布力根將在比利時根特新設的精神機構評估,也許將送往荷蘭有能力治療跟收容長期受刑人的設施,並且強調自己一直跟荷蘭政府保持良好溝通關係。但是范登布力根的律師在2015年4月底時證實現在范登布力根已經停止進食兩周,只喝飲料度日,為的是要呼籲司法部長不要忘記他需要幫助。律師表示距離今年1月安樂死決定駁回已經3個半月了,政府還是甚麼都沒做,他強調范登布力根還是希望可以接受安樂死,但是願意被送往專門機構治療,荷蘭是最後的希望。他也說,過去這幾個月來,當初支持范登布力根安樂死的醫師都未獲准與他會面。
范登布力根曾經說,「我是人,不管我做過什麼事,我都還是人,所以,對的,請讓我安樂死。我每天24小時都在監禁的房間裡,這就是我的人生。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像人。我能做什麼?每天坐在這裡虛擲光陰嗎?這樣到底有什麼意義?」
註1:在范登布力根之前,有一位受刑人因為疾病末期的關係接受安樂死。
資料來源:
• 英國每日電訊報:比利時連續強暴犯將不會被安樂死( 2015/1/6 )
• KTAR新聞:研究指出比利時北部安樂死案例成長超過一倍(2015/3/17)
• 路透社:醫師擋下比利時謀殺犯安樂死程序 (2015/1/6)
•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比利時謀殺犯應該被允許安樂死嗎?(2015/1/7)
• 布魯塞爾時報:范登布力根已絕食兩周 (2015/4/24)
【延伸閱讀】
〔活動〕為何生不如死?—透視高牆、關注監所的必要—
〔活動〕透視與關注:2015年監所參訪行動
王鐘銘出獄 批矯正署乾脆改名「監獄署」(報導/吳東牧)
獄政缺失不盡然是對人權的漠視(文/王鐘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