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加害人
「這個社會哪裏出問題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不是容易回答的。試著看見「加害人」以及他們的人生,得出癥結點後尋找可能的解決辦法,或許是這個問題的解答。本區呈現各種加害人的不同面貌與故事,關於死刑定讞加害人的不同面貌,請見「死刑犯的故事」
20150509模擬憲法法庭李宣毅律師結辯詞
首先我要感謝憲法法庭願意開啟言詞辯論程序,讓人民有機會進入法庭,跟司法權的掌權者對話。更重要的事情是,有很多聲音在這裡出現。
這個才是真正的憲法法庭應該要進行的程序。
感謝大家。我是聲請方的律師,一般來講,在法庭上要說服的對象是法官,不是對方。但,在這裡,在這個憲法法庭,在這個國家應該要匯聚所有聲音的地方。我覺得我要珍惜這個機會跟關係機關、跟支持死刑的民眾、尤其是死刑犯所加害的被害人及其家屬來對話,謝謝理事長還坐在位子上,這段話我想與你分享。
我們不只是為了被告、加害者在這裡,我們更是為了被害人在這個地方。從被害者的角度來講,我要陳述,這個國家選擇死刑這樣的刑罰手段來消滅犯罪、來實踐正義,是沒有道理的。王薇君小姐、林作逸博士到庭來對話,我可以深切感受到他們想傳達痛苦跟悲傷,我不可能知道你們有多痛苦、或有多悲。但是我可以知道我的。我有這樣的被害經驗,一樣是難以揮去。在我高一的暑假,我的外婆,一手把我扶養長大的外婆,在炎熱的夏夜裡、孤拎拎地、在幽暗的小巷裡,因為搶劫而被殺死。在我的腦海裡,我只有一個影像,那就是我的外婆在加護病房的床上,她的臉是僵硬的而且是一個非常非常驚恐的表情。那個表情永遠烙印在我心中。
我的母親是個女強人,在治喪期間,不曾崩潰,但是在所有的事情都辦完之後,回家的路上,她坐在駕駛座上,車子還在開,她突然變成一個小孩一樣大哭,她說「我沒有媽媽了、我沒有媽媽了」。我的激動、我的淚水、我的仇恨,我相信我當下可以,如果這個人在我面前,我可以親手把他殺了。這是理性嗎?我不知道?當然不是。所以,如果你告訴我,你的摯親在你眼前,被人家殺了,你跟我說,你要親手殺了對方,以我個人的意見不是律師團的意見,我沒有問題,你願意背負你的責任,我沒有問題,因為我可能也會這麼做。但是,如果你跟我講,你的復仇,是要靠國家來,我要告訴你,我反對,我百分之一百的反對。請容我來說明為什麼。
外婆的事情發生之後,偵察機關毫無進展,我從來不知道這個案件的檢察官是誰,我唯一看到檢察官的那一次,他只是來看冰櫃裡的外婆,來相驗。有的時候我很羨慕你們,你們還有一個人、還有一個人的臉、還有一個人的名字,可以仇恨。我連仇恨的權利都被剝奪了(按:應為「仇恨的機會」)。
我還是高中生而已,我很努力壓制我的仇恨。我每天的眼神,都是仇恨。我不是睡覺就是唸書。我本來是要被留級的自然組學生,我轉到社會組之後,我幾乎沒有當過第二名。為什麼?因為當時的我渴望瞭解刑法、渴望瞭解犯罪,我渴望知識帶我穿越那張,不知道是什麼樣的臉龐、不知道那是誰的犯罪行為人的臉龐。我要瞭解為什麼這件事情會發生。我的外婆不能這樣就沒了。進入大學之後,原本終日被仇恨之火燃燒的我,我接觸到犯罪學,我知道各種犯罪的類型;我知道一些刑法,我知道刑法如何評價犯罪犯。事實是,知識讓我自由了。我發覺,因為我不知道那個人是誰,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不知道他的臉龐。反而,我獲得更多的空間,去幻想、去猜測,他或他們,要殺了我的外婆。有很多傳言,可能是一個年輕人下手,另外一個年輕人在旁邊等,把風、掩護、接頭。我在想他們可能只是為了,臺中市大雅路上當時那到處充滿著酒店、賭場或是電動玩具店,他們可能只是想搶一點錢,去快活;又或許,是失業的中年人,走投無路,他挑了一個簡單的弱勢中的弱勢,老人,因為不專業,一時下手過重,奪了我外婆的命;又或許更單純,只是一群瘋子,喝了酒、嗑完藥,就是想要玩弄人家、玩殘人家。
我繼續猜想,如果是少年,那他的家庭在哪裡?他的父母在哪裡?他的老師在哪裡?他跟他社區的連結是什麼?如果他有工作,他跟社會以及職場的連結是什麼?為什麼他會淪落到這個地步?
如果他是中年人?為何他被職場拋棄?為何他被妻子拋棄?為何他被他的子女拋棄?為何他被他的國家拋棄?
如果那是一群瘋子,誰認識他們?他生活在哪一個社區?為什麼他們對人命的認知這麼淡薄?是家庭、國家、社會、部隊、職場,哪一個環節,讓他跟我們脫節?完完全全失去對於人的憐憫。就這樣,我每天抱著這些學問、書本,去觀察、推測、猜想我的外婆怎麼死的。
假設,殺我外婆的人找到了。而國家問我說「李宣毅,我幫你殺了他!」我會想問國家,今天要殺一個人。那個人是從媽媽的肚皮裡面出生來到我們世界上,原本是個完美的天使、原本是個純潔無暇的BABY。是誰(加重聲音)誘惑他?是誰逼使他?讓他墮落、墮落、又再墮落。是什麼因素、什麼環境、什麼社區、什麼樣的人際關係,讓我們之中的一份子,墮落到那一個地步、培養出這麼一個我們痛恨的犯罪行為人?
如果我可以瞭解犯罪者,從一個BABY、天使,墮落成唯一個惡魔的過程。為什麼,我們總是執著於殺掉那個墮落的天使,而完全忽略那個誘惑他,使他墮落的撒旦?單純殺了那個墮落的天使,這就好像是洪仲丘案裡面,我們僅僅處罰那個把仲丘操練過度的禁閉室士官,而完全忽略後面那一群,公報私仇、濫用懲罰制度的官僚,毫不追究,一樣。你覺得是禁閉室的士官比較需要被檢討?還是後面那一群官僚?答案很清楚。
今天,國家好不容易抓到犯罪行為人,但對於他此生為何這樣墮落,為何被撒旦誘惑,毫不在意!這一個犯罪行為人,因為他被撒旦誘惑,所以他的身上,有撒旦走過的足跡,我們要追的是撒旦,被害者要的是「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這個犯罪行為人剛好就是可以指證撒旦在哪裡的關鍵目擊證人。但是我們這個國家大棘棘的不管撒旦在何處,反而急著要殺掉這個「可以證明撒旦在哪裡」的「墮落的天使」。
為什麼?難道國家在維護撒旦嗎?這太危言聳聽了!剛剛Professor Mai Sato 鑑定過程中似乎暗示著,好像國家喜歡民眾支持死刑,國家在過程中沒有給予足夠的訊息,這是個很大的疑問!很多童話故事裡面做了很好的比喻,哈利波特,裡面有一段是這樣子的,公布大魔王佛地魔的存在、公布大魔王佛地魔的重返,會反覆多次證實 行政系統中有多少失誤;反覆證實那一個你我這個社會中所產生出的,那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事實上有非常多的機會,如果我們的系統,如果本來正常運作,可以挽救他免於撒旦的誘惑、可以挽救他免於繼續墮落。如果真的追緝撒旦,我們會發現,真正無能的是國家、真正荒謬的是國家,社會中各個系統不斷的失能。這種事情會不斷的、不斷的、不斷的被證實。
本案所建置的基礎事實,是湯申他殺了一個兩歲的小孩!兩歲的小孩!他是處於被壓迫、被奴役、遭歧視而酒後憤怒殺人,殺了三個人,小孩都殺。憤怒,基督教的七大原罪之一,撒旦誘惑湯申、墮落的關鍵點。要禁絕這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要怎麼處理?不是殺掉湯申。是國家要盡全力去滅絕「被壓迫、受奴役、遭歧視」的這些事情。殺人辦不了事。國家忽略湯申所受的苦難,無視於因此所產生的憤怒,而讓撒旦有機可趁,再來一次!
國家不管自己對於湯申的照顧有多麼失敗,反倒是第一時間想要殺掉湯申、掩蓋自己的過錯。殺掉湯申可以防止犯罪再發生?對我來說,我是一個犯罪被害人家屬,我要的復仇,真正的復仇。是幹掉那個撒旦!而不只是那一個墮落的天使。(停滯約10秒)
可能你會告訴我,你會一部份同意我,不是同意我全部。你說,好啦我們把把犯罪成因幹掉。但是這個犯罪行為人也要殺掉,以敬效尤。但是如果你真的如同我所說的,逐步挖掘、並且認識 瞭解 犯罪的成因之後,或許你可以瞭解到,一個天使墮落變成惡魔的過程。在瞭解的過程當中,往往殺死他的念頭,就會逐漸減弱。
如果你又知道,真正的真相是,國家在殺掉那一個墮落的天使之後,對於「追尋撒旦這件事情」毫不在意,你就要開始仔細想想,這是你要的正義嗎?
以鄭捷案為例,請問到目前為止,我國哪一個單位嘗試發覺、研究,最後進一步告訴我們「是什麼原因讓鄭捷如此墮落?」殺死鄭捷,不會讓我們知道墮落的原因,也不會因此防止下一個鄭捷出現。只有找出誘惑鄭捷墮落的因素,解決那個因素。
追殺撒旦,這才是真正的正義。
殺一個人,不是正義。
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就是放撒旦走。如果有一天我們把撒旦抓出來了,把撒旦解決了,那個被撒旦影響的墮落天使,難道他不會變得更好嗎?一個被告不會變得更好嗎?
母親節快到了,我的外婆是南投縣政府認定的模範母親。外婆走的時候什麼都沒有留下,只有報紙上的一個小方塊,上面大略寫著「模範母親、遇上搶劫、命喪街頭」。這二十年來,我一直告訴我自己說,外婆不是這樣就沒有了,外婆的死一定是一個訊息,是一個明示!是一個巴掌!要打醒我。說不定就是要我在這樣的地方,說出這樣的話:
「作為一個有二十年資歷的犯罪被害人家屬,我認為外婆的死是要告訴我,我們必須要擁抱我們的家人、擁抱我們的鄰居、擁抱我們的社會。唯有我們穩固、緊密聯繫人與人的感情,不要無視、放棄、歧視、排除我們身邊的任何一個人。是則,犯罪的成因就會減少,撒旦可以依存的空間就會逐漸滅絕。而這個就是憲法交代我們做的事情。什麼事情?廢除死刑,就是逼使我們的國家、逼使我們自己,去面對真正犯罪成因的第一步。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懷中。」
愛與關懷,才是解決犯罪的方法。
殺!一點用的沒有。
以上各點請庭上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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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用平等的心 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20150501模擬憲法法庭法庭報導(陳緯弘)
*「這真是一場好人與好人的戰爭」~20150509模擬憲法法庭法庭報導(林慈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