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這裡會有廢死聯盟的新聞稿及倡議行動。
20140506新聞稿|死囚喊冤 羅部長何時才聽見? ~拒絕成為下一個杜氏兄弟
死囚喊冤 羅部長何時才聽見?
~拒絕成為下一個杜氏兄弟
聯合新聞稿
2014年5月6日
法務部於4月29日處決杜明郎、杜明雄、劉炎國、戴文慶、鄧國樑等五人,部長羅瑩雪稱「我做得很安心」。但民間團體與學者專家皆認為,此次執行槍決,不但時機可議、動機可疑,不僅處決死囚劉炎國引發法界質疑嚴重違反程序正義,甚至挑選到爭議性極高的杜氏兄弟案,極可能錯殺無辜,引發輿論強力抨擊。
今(6)日適逢杜氏兄弟頭七,晚間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AI台南小組、冤獄平反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成大零貳社等社團及聲援群眾,在台南看守所前為杜氏兄弟點燃燭光、繫上黃絲帶,不放棄為杜氏兄弟平冤的希望。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將向監察院陳情,要求彈劾羅瑩雪及相關失職人員;同時也將繼續追查杜氏兄弟冤情,拒絕讓馬政權毀屍滅跡。各團體認為,目前待決死囚中,仍有許多案件充滿疑點,呼籲羅瑩雪迷途知返、勇於認錯,勿再重演杜氏兄弟錯殺悲劇。林欣怡引用美國前死囚Freddie Lee Pitts的話,「你可以從監獄中,但不能從墳墓中釋放一位無辜的人。(You can release an innocent man from prison, but you can't release him from the grave.)」要求法務部長應該要全面性的檢討死刑問題,而非執意繼續執行死刑。
杜氏兄弟的辯護人,曾任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的張文嘉律師雖然不能親自到現場,但他透過廢死聯盟表示,一審法院認為「無證據證明強盜殺人」,因此判決無罪;高院及最高法院並未能更進一步調查,其判決有罪所採用的證人供詞,充滿矛盾疑點,真相仍然未明。張文嘉律師曾為杜氏兄弟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也曾檢附證據向羅瑩雪部長陳情。但羅部長未給予律師和民間團體查明真相、展開救援的時間,即倉促執行死刑,草菅人命的態度令人痛心。
成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也表示,相關證物皆在中國發現,但中國並未將物證交給台灣司法機關,僅交付鑑定書以及照片,換言之「沒有一個法官看過證物」,被告和律師也完全沒有重新檢驗證物的機會。另外,關鍵證人供詞反覆,被告聲請傳喚證人到法庭對質,中國官方竟表示「查無此人」。李佳玟教授認為「中國官方要找的人,哪有找不到的?」公安能找到證人做筆錄,卻不願意配合台灣協助傳喚證人至台灣法庭,顯然疑雲重重。而台灣法院採信中國公安局的鑑定報告及證人筆錄判決死刑,完全彰顯司法輕忽人命的心態。
(杜氏兄弟案的問題請參考附件一)
盧正冤死案受害者家屬盧屏到場聲援。她表示,弟弟盧正是被國家冤枉謀殺的受害者,希望司法務必記取教訓,不要再讓更多家庭破碎。對於李復甸監察委員表示要針對這次死刑執行立案調查,盧屏表示對李委員的敬佩,但同時她也希望監察院能同時調查過去有問題的死刑執行,包括2000年被執行的盧正案,他們也需要知道真相。
同樣被關在台南看守所的另一死囚謝志宏的義務辯護律師涂欣成也出席活動,他非常擔憂謝志宏會成為下一個杜氏兄弟。涂欣成律師舉江國慶、蘇建和等死刑冤案為例,認為「物證極少,卻依賴證人筆錄和自由心證,推論極大的犯罪事實」是死刑冤案的共通點,包括杜氏兄弟案以及謝志宏案皆是如此(謝志宏冤情詳見附件二)。涂律師認為,社會絕對無法接受無辜者被錯殺,羅瑩雪部長必須嚴肅面對包括謝志宏案、邱和順案以及鄭性澤案在內的數樁死刑冤案。
國際特赦組織台南小組成員趙慶華表示,探視謝志宏是她第一次有機會近距離接觸所謂的「死刑犯」,在探視之前,她想辦法搜集資料,想要了解謝志宏案。趙慶華發現,當初在律師陪同下,謝志宏於第三次警詢時否認參與所有犯行,並說明第一次的自白是因為受到刑求,但總是非常神奇的,該次警詢錄音檔案剛好消失了,無法還原真實情境,因此刑求的說法皆不為每一審級法院所採信。作為一般的市井小民,她實在無法理解,法院判決為什麼不是以科學性的證據作為判刑依據,為什麼不是「無罪推定」原則?國際特赦組織台南小組將會持續關切這個個案,給予謝志宏以及他的家人支持。
除了相關團體代表發言之外,所有聲援者將黃絲帶繫在台南看守所門口,並點上蠟燭,以靜坐的方式紀念杜氏兄弟,同時也希望將外界的支持傳達至台南看守所內。
【附件一:杜氏兄弟案爭議點說明】
杜氏兄弟被控強盜殺人,一審由台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但於二審逆轉改判死刑,最終經歷六次更審,於2012年死刑定讞。但杜氏兄弟堅持喊冤,辯護律師也認為杜氏兄弟確實無辜。
廢死聯盟於2013年接到杜氏兄弟陳情展開初步調查,發現本案牽涉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相關證物皆滯留中國,無法於台灣重行鑑定;杜氏兄弟欲與關鍵證人對質,卻因中國官方查無此人下落,而無法挑戰證人可信度,台灣法院卻直接援引中國公安局製作的鑑定書及證人筆錄,作為死刑判決基礎。
眾多學者專家認為本案確實疑雲重重,律師賴中強、成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皆曾公開投書呼籲法務部槍下留人。冤獄平反協會亦正在審查案件。甚至立法委員尤美女與羅瑩雪溝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問題時,亦曾以杜氏兄弟案作為爭議案例,提醒羅瑩雪執行死刑務必謹慎。辯護律師張文嘉曾向羅瑩雪陳情,說明本案有冤,廢死聯盟亦曾將學者專家投書傳真給部長辦公室參考。
但羅瑩雪對於各界善意提醒置之不理,堅持簽署執行令,處決杜氏兄弟,引起法界批評聲浪。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志宏,亦於槍決後投書媒體表示「(杜氏兄弟案)如此死刑定讞判決,可否謂『求其生而不可得,死者與我皆無憾』?且待歷史檢驗!」。錢建榮法官也批評「這個國家對於暴力根本已經上癮!」
參考資料:兩岸黑箱協議 ─不只影響你的生計,更會影響你的性命(苗博雅)http://www.taedp.org.tw/story/2654
【附件二謝志宏的冤情】
謝志宏案是2000年發生在台南歸仁的一件雙屍命案。案件的疑點在於殺害2名被害人的兇手是指有共同被告郭俊偉1人?還是謝志宏也有參與殺人,而有2名兇手?
法院判決謝志宏與郭俊偉共同殺害陳女、張清木,死刑,其主要理由是:
1. 「2名被害人的法醫報告」,但是「法醫報告載明被害人刀傷、數目、深淺無從認定行凶人數,所以不能以此斷定兇手除郭俊偉1人外,謝志宏亦參與殺人」
2. 「共同被告郭俊偉的供述」,但是「郭俊偉的供述只要牽涉謝志宏殺人的部份,就與法醫報告不合,顯然意圖將殺死被害人的責任推給謝志宏,不能採信」
3. 「謝志宏警詢自白」,但是「謝志宏警詢自白是被刑求、恐嚇、詐欺而來,且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所作,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因此,並無證據顯示謝志宏參與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