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9廢死聯盟新聞稿:針對法務部執行五人死刑


當國家樂於用暴力恫嚇人民,如何要求人民拒絕暴力?

20140429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新聞稿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冤獄平反協會等團體於2014年4月29日於法務部前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法務部在台灣政府連串倒行逆施、民怨四起,聲望跌落谷底之際,選擇以執行死刑作為挽回民意的手段,已讓人民看穿其暴虐的本質!

(根據晚間7:00左右記者的消息)法務部這一波執行死刑,名單包括台北鄧國樑,台中劉炎國,台南杜明郎、杜明雄兄弟,花蓮戴文慶。這次被執行死刑的五人當中,杜氏兄弟曾經在一審被判無罪,目前被認為有可能是冤案,牽涉到兩岸黑箱司法互助協議(附件一),冤獄平反協會正在審查案件中。戴文慶第三審並無辯護律師,在花蓮服刑期間篤信佛教已經悔改。劉炎國曾經被判無期徒刑,其中一名被害人家屬也指證劉炎國並非兇手,真凶另有他人,但並未被法院採信。鄧國樑也曾被法官判處無期徒刑,這兩個案件都絕對不是「求其生而不可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

「以殺人立威」是獨裁政權共通的特質,中國如此、北韓如此、伊朗也如此(附件二)。羅瑩雪部長所說「必要時」執行死刑,就是向這些國家看齊。馬英九總統多次向國際社會誇耀,台灣已追上國際人權水準。但,馬政府施展的國家暴力手段,不但遠遠落後於國際人權水準,甚至藉由操弄人命以博取支持,已全然透露國民黨政權的極權本質。

或許人民對於死刑存廢仍有歧見,但人民共同的底線是「若死刑必須存在,存在的理由,只能是讓極端之惡者為其滔天罪行以生命負最極端的責任。」若死刑成為無能政權用以迷幻人民的羅馬競技場,死刑已澈底喪失正當性;若死刑成為政府用以恫嚇、脅迫、羞辱人民的手段,公民就有義務站出來抵抗濫用暴力的不義政權!

2001年,法務部陳定南前部長宣示,廢除死刑為政府施政目標,開啟台灣廢除死刑政策先聲。陳前總統第二任期間,自2006年至卸任為止,台灣暫停執行死刑,無論遭遇何等巨大的政治危機,陳總統皆未以死刑轉移焦點、恐嚇人民。但,自馬政府2010年重啟執行以來,歷次執行死刑皆「恰巧」遭逢馬政府聲望重挫的危機(附件三),因而導致民間不斷質疑馬政府是否以殺人迴避問題,以死囚的鮮血作為召喚聲望的祭品。在此時,反黑箱服貿、反核運動風起雲湧,人民識破馬政府虛偽面具,統治正當性幾近完全喪失,而馬政府竟故技重施,意圖以死囚獻祭,將人民視為古羅馬競技場的嗜血觀眾,完全藐視人民的智商。馬政府此般作為,與陳前總統執政期間堅定停止死刑執行,兩相比對,高下立判。

323行政院流血鎮壓事件,證實警察違法施暴的影片、照片隨處可得,但馬政府卻聲稱「找不出暴警」,從上到下,無人為國家違法暴力負起責任。428凌晨起,警察以鋼製警棍攻擊和平表達訴求的民眾頭部,對於和平靜坐的人民施用高殺傷力的水砲武器,甚至於優勢警力已包圍靜坐人民後,再以水砲車對準特定個別人民恣意攻擊。國家透過警察對人民恣意施暴、藐視法律,令人民失望至極。而國家的回應,竟是以最終極的暴力,取人性命,展現統治者的權威,並期待與嗜血者共同取樂,以轉移焦點、挽回民意。

國民黨獨裁政權以死刑判決及非法處決屠殺人民,殘害生命的數量遠遠超過死囚所殺害生命的總和,但至今,極端之惡仍高居廟堂、坐擁百億黨產、恣意踐踏憲法、藐視法律。試問,這樣的政權,有何資格以正義之名取人性命?江國慶、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死刑冤案,國家機器迄今無人負起責任。試問,這樣的制度,有何資格掌握死刑之刃,有何臉面以尖刀指向人民?

廢死聯盟認為,馬英九政府於此時執行死刑,不僅羞辱反死刑者,也同時羞辱支持死刑者;不僅侮辱了受刑人,也侮辱了被害者遺族。羅瑩雪簽署的執行令,將全體人民的尊嚴置於腳底踐踏,也讓國民黨統治集團使用死刑的正當性全然消失殆盡!

人民不會屈服於暴虐的政權,人民不會輕易被不義政權欺瞞。我們不會忘記,國民黨政權如何違反民主程序、踐踏憲政;我們不會忘記國家透過警察施展出的赤裸裸的違法暴力;我們不會忘記林義雄前輩用生命喚醒台灣人自覺的悲願;我們不會忘記林宅滅門血案,兇手仍然逍遙法外;我們不會忘記獨裁政權如何透過死刑屠殺台灣菁英。
也請馬政府不要忘記,不義政權的聲望,絕對會繼續探底。


【附件一】
司法互助,不容黑箱
賴中強(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

三一八運動讓我們看到馬政府是如何粗暴地推動服貿協議,但是,黑箱的絕對不只服貿協議。2009年4月26日兩會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4月30日行政院院會認定該協議不涉及法律修正,只要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6月10日立法院內政等五委員會召開聯席會,會中十七位在野黨委員提案「 司法互助協議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應完成相關立法程序,才能依法執行協議內容」,擔任聯席會主席的張慶忠不敢表決,因此做出「另定期處理」決議。至今,司法互助協議仍高掛在內政委員會待審法案清單,國會並未通過,也未曾同意超過三個月「視為完成審查」,但馬政府卻橫柴入灶,擅自通知對岸生效。

這樣的行政獨裁對於人民的影響是什麼?最近可能面臨死刑執行的杜明郎、杜明雄兄弟就是最好的例子。刑案證人的證詞嚴重影響法官對事實的認定,因此,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有詰問證人的權利,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並稱「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之訴訟權,就刑事被告而言,包含其在訴訟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刑事被告詰問證人之權利,即屬該等權利之一..證人於審判中,應依法定程序,到場具結陳述,並接受被告之詰問,其陳述始得作為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判斷依據」。然而,被控在中國強盜殺人的杜氏兄弟,一審經台南地院院判決無罪,後來高院改判有罪的主要證據竟然是透過司法互助協議由中國公安提供的證人筆錄,而在整個訊問過程中,被告完全無法參與、無法詰問證人!

嚴格保障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是文明國家的義務。司法互助協議剝奪了杜氏兄弟詰問證人的權利,行政院卻說只要送立法院「備查」即可。中國司法制度侵害了國人受憲法保障的訴訟權,最高法院判決竟然說「大陸..一九九六年..刑事訴訟法作大幅度修正..對訴訟之公正性與人權保障方面已有明顯進步,故該地區之法治環境及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可資信賴之水準」,這樣的判決,艾未未、劉曉波看了會哭,這樣離譜判決應否執行,請有權者三思。

延伸閱讀:
1. 「兩岸黑箱協議 ─不只影響你的生計,更會影響你的性命」(苗博雅主任)
2. 「不受注意的國家濫權」(李佳玟教授)


【附件二】
死刑能嚇阻犯罪、懲罰惡人,還可以救民調?

資料來源:臉書「台灣死刑論壇」(https://www.facebook.com/deathpenaltytw/photos/a.244341132401359.1073741840.224533397715466/270870309748441/?type=1&theater

過去幾週,本死編也跟台灣許多充滿正義感的熱血公民一樣,首次站上街頭,因此荒廢許久沒有發文。媒體報導,近期可能有死刑執行(這可是羅瑩雪部長上任以來第一次開鍘,要好好表現),但又質疑,現在執行是否為了挽救馬政府低落的民調?死編找到一個伊朗的報告,分析死刑執行與政治局勢的關係,大家可以依此來評估看看,用死刑執行挽救民意,到底有沒有效。(P.S. 據說伊朗是世界上僅次於中國,執行人數最多、最密集的國家,真有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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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伊朗人權組織(Iran Human Rights)2013年7月11日報告指出:
該年6月14日伊朗總統大選前後,也是伊朗密集執行死刑的時期。根據官方與非官方統計,三週內共計有82名死囚遭到執行。根據伊朗人權組織2012年報告,約70%~80%被執行的死囚都是與毒品相關的犯罪,伊朗官方認為,死刑執行人數高是配合國際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果。

伊朗人權組織認為,死刑被政府當作散播恐懼的工具,這樣才能避免人民抗議並鞏固政權。伊朗人權組織分析2007年至2013年死刑執行人數與政治事件的關係,其中只紀錄官方公佈的數字,如圖表所示。

分析結果顯示:
1. 伊朗總統或國會選舉(黑色垂直線)之前,死刑執行人數顯著下降。 2. 選舉前和後的數月間,執行人數達到高峰。 3. 當月最高執行人數為2009年7月,當時為選舉後的社會抗議開始之時。 4. 在預期有抗議事件之前,執行密度顯著攀升,例如1999年7月9日學生抗議週年,以及2009年2月14日總統選舉後引發的社會抗爭週年。5. 綠色垂直線顯示當局擔心有社會抗爭事件的時間點。 6. 死刑執行次數降低的時間點落在波斯新年期間(三月)和穆斯林齋戒月期間,但是,聖誕節和一月執行次數通常很高。

伊朗人權組織發言人Mahmood Amiry-Moghaddam指出:目前分析指出,伊朗的死刑執行趨勢與政治事件有密切關係,伊朗政府並非隨意選擇執行時間。伊朗執行數量高的時候通常是因為政府擔心社會抗爭,數量低的時候則是當世界正在注意伊朗。

至於選舉期間執行次數低,Mahmood說:一個可能性是,選舉期間政府為鼓勵人民投票,會給予社會更多空間,此外,國際媒體也會在選舉前後各一週內來到伊朗進行報導。但是,在選舉之前或之後死刑執行則會達到高峰。

[延伸閱讀]
*原文出處:http://iranhr.net/2013/07/relationship-between-political-events-and-the-death-penalty-trends-in-iran/
*中國、伊朗、美國和越南是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http://www.epochtimes.com/b5/4/4/8/n504752.htm

【附件三】馬政府執行死刑轉移焦點大事記
2006~2009年,台灣暫停執行死刑。
2009年11月,立委吳育昇遭踢爆婚外性行為,引發輿論嘲諷不絕,聲望重挫。
2010年2月,立委吳育昇於立法院質詢時,要求處決當時44名死囚。
2010年4月,ECFA爭議越演越烈,民間反彈聲浪不斷升高。
2010年4月30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處決4名死囚。
2011年1、2月,江國慶冤死案重啟調查。
2011年3月4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處決5名死囚。
2012年11月,檢察官陳玉珍重大貪瀆弊案爆發。
2012年12月初,台南隨機殺人事件,引發民眾不安,對失業率高漲,經濟情形惡化,政府無力維持治安感到不滿。
2012年12月21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處決6名死囚。
2012年6月,林益世弊案爆發。
2013年2、3月,八里雙屍命案、醃頭案引起社會矚目。
2013年3月,賴素如弊案爆發。弊案連環爆,民怨高漲。
2013年4月19日,法務部將陳水扁前總統移監,同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處決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