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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說的話,是為《廢話》。
在2010年的死刑爭議裡,我們受封為「最邪惡的人權團體」,我們的主張,看起來確實狗吠火車,所以《廢話》也就是「吠話」。知其不可而吠之,汪汪!《廢話電子報》於2012年2月首次發刊,每個月發行的廢話電子報是廢死聯盟實踐與社會溝通的方式之一,我們期許自己用淺白、易懂的文字,透過定期的發刊,持續跟社會對話。
先全面停止執行才能真正減少使用死刑
先全面停止執行才能真正減少使用死刑
⊙錢建榮(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臺灣在4月19日又執行6位死刑犯的執行!對於三年多來已經殺了21人的政府而言,也不算新聞。或者我們該說已經習以為常?但這次的死刑執行,據報載法務部長是在4月17日批示死刑令的,正好是馬英九總統接見世界反死刑聯盟(WCADP)執行委員會成員的隔天。
這是最令人諷刺的地方。馬總統當日才剛宣示我政府目前政策是「維持死刑,但減少使用」,因為臺灣多數民意對於「廢死」持保留態度。言猶在耳,隔日法務部長就再批准死刑令,這是哪門子「減少使用」?又特意選在世界反死刑聯盟代表到訪隔日即批准,這是在宣揚國威嗎?更別提馬總統在兩公約十位國際人權專家作出臺灣「應停止執行死刑」的結論性意見後幾日,才在國民黨中常會中強調各機關應以兩公約為人權標準,只要法律有牴觸兩公約,即使未及修正,也應先適用兩公約。
馬總統接見世界反死刑聯盟代表時,法務部的「死刑審核小組」召集人陳明堂政次就陪同在旁。部長在馬總統接見後隔日就批示死刑令,不正表示法務部一方面聽著總統「減少使用死刑」的指示,他方面卻連夜加班上簽請示部長再殺6位死刑犯?馬總統要求各機關先適用兩公約,但在這些死刑犯還未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4項經總統決定是否特赦之前,法務部就急著執行死刑?國際專家、友人前腳
剛走,政府後腳就再殺6人。這究竟是如國際人士口中原來馬總統是個如此「偽善」之人,抑或馬總統總是那句「尊重主管機關職權」的不沾鍋態度,讓法務部敢如此為所欲為,連總統耳提面命的指示都不理不睬?!
馬總統在16日接見世界反死刑聯盟代表時,還試圖提出數據證明政府「減少使用死刑」且嚴謹對待死刑的態度,馬總統說,從1991到2000年,台灣有277人執行死刑,但2001到2010年間已減到36人,減少了87%。更以蘇建和三人案為例,說明這個拖延將近20年未執行的死刑案件,後來被改判無罪。
事實上減到只有36人(4月19日起要再加6人,是42人)的後十年期間,有八年是民進黨政府執政,正因為民進黨政府真正為廢除死刑作準備,從2006年開始停止死刑執行長達三年多,所以才有如此銳減的人數。更別說當年的「死刑製造機」-懲治盜匪條例這部惡法,也是民進黨執政期間主動提案要求立法院廢止的。包括馬總統喜歡掛在嘴上的,他當年法務部長任內沒有批准蘇建和三人的死刑執行,如果不是之後的民進黨政府停止死刑執行,且司法程序進而開啟再審,蘇建和三人的命還救得回來嗎?而陳水扁前總統當年硬是不執行的鍾德樹的死刑,在馬總統上任後還是給殺了,三年多來陸續追加了15位,19日再加6位,共計21人死於馬總統任內。
所以馬總統就任後,「政府」不但沒有減少死刑,反而是讓死刑變得更泛濫!因為政府重啟前任好不容易停止三年多的死刑執行,導致過去幾年「受到鼓舞」的法官又開始大量宣判死刑,加上妥速審判法的推波助瀾,最高法院不敢也不願自為判決,於是不到三年就增加了30多位死刑犯!執行的永遠趕不上製造出來的。
馬英九總統不能再給人違心之論的印象。既然宣示「減少使用死刑」,又多次強調要遵守兩公約。兩公約是要廢除死刑的。依據國際人權專家的建議及世界各國廢除死刑的經驗,唯有全面停止死刑的執行,檢視每件個案,並慎重思考是否給予死刑犯特赦,如此才能從「減少使用」到「永遠不用」,也才能真正引領臺灣社會思考並尊重每個人的生命權價值。
延伸閱讀:
* 台灣政府再次違反兩公約曾勇夫再次違法執行(20130419新聞稿)
* 「台灣,不為人知的一面?」─FIDH台灣人權現況報告發表記者會(林欣怡發言稿)
* Activists 'horrified' at Taiwan executions(BBC NEWS)
* ICJ condemns Taiwan’s impos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本文刊登於第32期《廢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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