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 總統尊重法務部權責(20130419 中央社)

【國內政治】2013-04-19  21:11:23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9日電)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天表示,法務部是執行死刑的主管機關,總統馬英九尊重主管機關權責。

法務部晚間證實,法務部長曾勇夫17日簽署死刑犯紀俊毅、李嘉軒、陳東榮、陳瑞欽、林金德與張胞輝執行令,晚間執行槍決。

李佳霏表示,多數民眾對廢除死刑仍持保留態度,政府立場是「維持死刑,但減少使用」;主要內容包括「廢除所有的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嚴謹死刑的偵察與審判程序」及「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

她轉述,馬總統說,1991年到2000年台灣共277人被執行死刑,但2001年到2010年已減少到36人,這項政策已展現直接效果。

馬總統也說,民眾深知維持死刑判決無法完全嚇阻犯罪,但不少民眾憂心一旦廢除死刑,將產生縱容犯罪效應。

馬總統說明目前社會仍需要時間溝通,才能凝聚廢除死刑共識。現階段逐步減少死刑案件,就是「在事前減少死刑的法律規定,事中嚴謹偵審程序,而在事後窮盡救濟途徑」,是較可行做法。10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