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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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最高法院 打開封閉司法體系
2013-01-11 01:20 中國時報 【林孟皇】
一月十一日,是一年一度的司法節。這節日是為紀念鴉片戰爭後,帝國主義列強陸續在華取得領事裁判權,歷經百年的國際屈辱,直至三十二年一月十一日與美、英等國簽訂平等新約,廢除治外法權後,我國司法才得以完全獨立。然而,七十年後,我們的法官真的已經完全獨立?司法節不應只是慶祝的日子,更是反省的時候!過去,我們要反省為什麼會弱到審判權在老外手裡;現在,則要反省審判權明明就掌握在自己手上,為什麼多數國人卻看不懂而不信任?審判獨立了嗎?
去年此時,由各級法院法官發起,以「票選最高法院院長」為名,目標則在「改革最高法院」的法官連署活動,總計有五百六十三位各審級法官參與連署,為近來有關最高法院的改革揭開了序幕。為什麼要改革最高法院?因為最高法院不只「宣示什麼是法律」、確認社會共通的價值、決定下級審法官辦案的成績,甚至決定法官未來職業生涯的點點滴滴。
所謂的審判獨立,指的是:法官不受任何外力干預,依照良心與法律確信審判。但我國法官真有內心獨立?過去最高法院型塑出的是法律形式主義、吹毛求疵的審判文化,與論資排輩、近親繁殖的人事遷調模式。所謂的「依法」獨立審判,依的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判決要旨。
法官在想什麼?難道不想有個優質安定的審判環境?難道不想有個漂亮理論為基礎的判決品質?最高法院是怎麼「馴化」這些法官的?造成法官對生涯的規畫是什麼?這要看法官本身怎麼看待辦案成績、派庭長、調上級審?名譽啊!只在一千多名法官間的名譽競逐啊!一千多人的看法就滿足?難怪門裡的司法與人民的觀感落差這麼大!
近二十年來,法律系一直是許多年輕學子的第一志願。一位優秀、熱情的青年,怎麼從第一志願畢業、當上多數人夢寐以求的法官職位後,開始庸庸碌碌、汲汲營營過一位科員法官的生涯?一生都在案牘勞形中打轉,忙到提不出引領國民往前走的思維。因為提了也不會被上級審接受,只能保守、因循最高法院的老路。這條路,不需要新知,小法官飢餓時,找最高法院餵食;不須要思考,躲在最高法院的庇蔭下,不會有事。法官們也就喪失思考能力,喪失與社會對話的能力。
這種沒有尊嚴的審判環境,法官們難道還要繼續隱忍?這次法官們發起連署活動,就是希望藉由參與具有形象指標的最高法院院長的產生過程,來投射、建立法官群體所認同的價值,並讓最高法院與法官群體之間有機會建立良性的對話回饋機制,以便大家都能擺脫恐龍的惡名;也藉此表達出我們對司法未來的共同關心,喚來全國民眾共同的監督,讓有權者小心翼翼去決定人選,使脫穎而出的繼任者瞭解並迎合我們的期待。
雖然「票選最高法院院長」的目的沒有達成,但終於讓國人注意到最高法院的問題。在廣大民意、輿論、政治部門與司法院的支持,以及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內多數法官同仁的共同努力下,過去一年來最高法院已展現許多新作為。這包括:保密分案制度的取消、二審宣告死刑案件一律行言詞辯論,以及廢止判例選編、籌設大法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等等,算是較為具體的成果。
當然,我們不應滿足於這樣的改革成果。因為臺灣社會雖已解嚴超過二十年,但司法體系從未解嚴!這個封閉體系一向講究論資排輩,而論資排輩的頂端、人事升遷圖的終點,就是最高法院。我們離理想的開明、效率、尊嚴、保障人權的審判環境與文化,還有相當長遠的路要走。且讓我們一起關心司法瞭解司法,一起改革這個以最高法院為頂端的封閉司法體系,為自己為後代子孫開墾出一片司法淨土。(作者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