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依法執行 掩蓋違法殺人(高涌誠)
2012年12月25日 蘋果日報
「世界末日」政府處決六名死刑犯,法務部次長陳守煌引了歐陽修《瀧岡阡表》的名句「求其生而不可得」以辯證其正當性。馬總統還透過發言人說,這表示我國絕對不會受到「國內外非司法因素影響,也是司法獨立的證明」。以前殺了就殺了,這回為什麼會有這些特別的辯證和表白?如果你搞清楚其來龍去脈,就會知道這是馬政府由下至上的又一場bumble。
不惜搞垮國際審查
歐陽修這句「求其生而不可得」其實是死刑制度的普世理論基礎:人死不能復生,如果做不到,冤案一多,死刑就站不住腳。所以即使凡人僅憑常識也想得出一些原則,如死刑的判決必須比其他罪行有更嚴格的程序,可以請求赦免或減刑等。這次殺那六人有做到嗎?且不說一直到昨天才有的我國首次最高法院死刑言詞辯論,單單請求赦免這一項就沒做到。六人都向總統請求赦免過,但總統把球丟給法務部,從此或准或駁都沒有消息,法務部就「依法」開槍了。法務部和總統哪有做到求其生而不可得?
這有違反什麼國內法律嗎?有,從2009年12月10日就具有國內法效力的兩公約之一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被判死刑者有請求赦免與減刑權利。不但如此,政府已遵照兩公約規定,不只提出國家人權報告,還邀請國際專家明年二月來台審查。政府報告迴避赦免與減刑問題,但專家是要做功課。上個月聽說將執行死刑,就由兩個審查委員會的召集人代表所有九位委員(並非政府所說的兩人)寫信給總統和曾部長查證其真假,若真則要求明年二月審查對話前暫停死刑執行。
專家寫信和死刑存廢根本無關;上述深合《瀧岡阡表》精神的公約條文針對的是尚未廢死的國家;廢死另有我國並未加入的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並非明年國際審查的範圍。可是外交、法務兩部的bumblers已患了恐慌症,開始無限上綱製造氣氛,說專家寫信是要針對廢死施壓,有干涉內政之嫌。然後二月也不能等,就「依法」執行了,不惜搞垮國際審查以掩蓋違法殺人的企圖昭然若揭。
馬總統之想藉公約的國內法化和國際審查以建立「歷史定位」是無可置疑的,否則不會在前政府留下的法案草案中,單單挑出這項來執行。
哈佛法學院的研究生都必修三門人權法,這位法學博士應該知道連中國雖不情願也不敢拒斥國際審查;只是他們在聯合國,我們則自組審查會而因此頗受國際矚目和稱讚。然而他顯然已經顧不到歷史定位了。不但不敢管管下屬違法殺人,還發言加入這場上下合演的bumble。馬政府之墮落與慌亂,在這裡又創造了另一新高度。
作者為律師、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