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約
兩公約是什麼,兩公約施行法又是什麼,可以吃嗎?台灣政府在相關議題上是否符合以及司法系統有無確遵人權公約基準,特別是生命權、公平審判,乃至於其他人權規制,這些都是廢死聯盟持續關注的方向。
法務部無心落實兩公約
法務部無心落實兩公約(林欣怡)
台灣於2000年政府宣誓的政策是逐步廢除死刑,且在2009年政府批准兩國際公約並且內國法化後,「逐步廢除死刑」本著《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6條的精神,應該不再有疑慮。
台灣也曾經於2006年至2009年間停止死刑執行,2010年重啟死刑執行以來,引起很大的爭議,因依據ICCPR第6條第6項「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一個國家批准公約後,本當在已停止執行死刑基礎上,以更積極、具體的政策作為,達成廢除死刑之目標。但台灣政府的作為卻是與公約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國內關切兩公約施行的相關團體曾多次向法務部表達相關意見,但法務部卻總是片面解釋公約,自認為他們的作為符合公約要求。
今年10月份,聯合國關於法外處決、即審即決和任意處決問題的特別報告員Christof Heyns先生提交了一份報告給聯合國,特別提醒各國有關判處死刑的限制,尤其是對於那些保留死刑的國家,依據國際法規定是必須符合嚴格的要求。同時他也指出,死刑的判決和執行的資訊是必須要透明的,尤其對死刑犯的家屬和律師。
過去國內外人權團體一再呼籲,基於人道考量,在台灣全面廢除死刑前,法務部執行死刑應該要事前告知家屬,並讓家屬和死刑犯有見最後一面的機會。但是法務部卻總是以「穩定囚情」作為理由而反對。我們看到《自由時報》記者所寫的報導《現有61個死刑犯,秋決下波瞄準最惡者》,這才了解,法務部所謂穩定囚情而不能說的祕密,不能對死刑犯說、不能對家屬及律師說,卻能夠對一名記者鉅細靡遺的說明,為什麼?
擺明了只是做文章
此外,在ICCPR第6條規定,死刑只能適用於最嚴重的犯罪,且依據ICCPR的第6號一般性意見書中指出「國家有義務把死刑的適用範圍侷限於最嚴重罪行」、「『最嚴重罪行』這個詞必須嚴格限制,它意味死刑應當是一項十分特殊的措施。」
這則報導除了說明執行人數最多不超過9人,且具體指明是哪9人,法務部考量條件為「惡性重大及被害人數」,這也才讓我們了解法務部長的「真心」,他認為其他的52人相較之下並非「最惡者」,也稱不上「最嚴重的犯罪」,那當初為什麼檢察官要求處死刑,且法官判處死刑是否正說明了台灣量刑死刑的恣意與不確定性?
前述的聯合國特別報告員Christof Heyns先生的報告,更是佐證了我們的論述。
法務部除了是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的執行單位(或者現在應說是「死刑執行」的單位?),也是明年邀請兩組國際人權專家來台灣審查兩公約秘書處,法務部明明知道審查結果可能會認定台灣違反公約,卻還是在這個時刻決定「快快執行」以毀屍滅跡,而非謹慎的面對公約的國際審查,擺明是對這些國際人權專家的不尊重。
若法務部長一意孤行要在這個時刻執行死刑,我認為就應停止國際專家的審查程序,因為這麼做既浪費時間、精神,也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反正法務部不就擺明著,兩公約只是做做文章。
作者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出處:蘋果日報
法務部提出的澄清說明
參考資料:2012/11/13自由時報
〈現有61個死刑犯〉秋決下波瞄準最惡者
法務部近期再執行 最多不超過九人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去年三月四日槍決五名死刑犯後,已超過一年半未再執行,死刑犯人數已激增至六十一人,據了解,因多數民意仍支持死刑,加上監所死刑犯過多,已影響監獄管理和安全,法務部決定近期再次執行,為了避免引起反對死刑的國家及團體反彈,執行人數最多應不超過九人,其中民國七十四年在台南市帝王飯店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被列為頭號死囚。
曾勇夫接任部長兩年多來,兩度批准死刑執行令,已槍決七名死刑犯,曾勇夫日前談及虐童案時曾表示,死刑應減少使用,但若對「弱小、無抵抗能力者」施虐,則「依然容許死刑存在」。
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與被害人數
據指出,法務部考量條件是惡性重大、被害人數,依此標準,法務部會在以下十人之中,圈選其中最具惡性的對象執行:縱火燒死廿六人的陳東榮,殺五妻兒及一女友的陳瑞欽,縱火燒死三名女童的林金德,性侵殺害女保險員的陳金火及廣德強,縱火造成五死五傷的林旺仁,到前妻家縱火造成四死的洪明聰,在中國殺害兩台商和三中國員工的杜明郎、杜明雄兄弟,及劫殺婦女埋屍的徐偉展。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認為,執行死刑後一旦察覺是冤獄,將無救援機會,江國慶就是具例;她指台灣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準備朝廢除死刑前進,明年二月聯合國有兩批現任及卸任人權官員,應總統府邀請來台灣審查國家人權報告,執行死刑有違兩公約精神。
法務部原定國家人權報告在今年二月公布後,規劃三、四月執行死刑,因總統府對內容多次提出意見,加上配合總統出訪行程,國家人權報告延至四月才公布,又遇上五二○總統就職,不適合執行死刑;後來法務部長曾勇夫出訪歐盟中反對死刑最力的德國,為免影響我方與歐盟關係,又拖延未執行死刑。
由於死刑執行延宕,監所感受不少壓力,特別是對監所秩序的維護,讓管理人員傷透腦筋。以台北看守所為例,殺害同校女教師被判死刑確定的曾思儒,不但不服管教,今年七月還用糞便混胡椒粉,朝舍房石姓主管潑灑報復;曾思儒如此羞辱主管,令監所管理員怒嗆「實在太囂張,應該馬上把他拖去打掉(槍斃)!」
〈法務部民調〉7成6民眾反對廢死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委託民意調查顧問公司進行死刑議題民調,調查報告日前出爐,七十六.七%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八十五.二%認為廢除死刑將影響治安,顯示多數民眾仍認同死刑存在必要性,不希望全面廢除死刑,並擔心缺少死刑的威嚇性,社會治安會更差。
85.2%認為廢死恐影響治安
由於江國慶案引發執行死刑爭議,人權團體主張「廢除死刑前,應全面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但七十六.二%民眾不贊同,認為目前已判決確定且無法提起非常上訴的死刑案,仍應依法執行。
不過被問到是否同意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代替死刑」時,反對民眾降為五十六.五%,支持民眾為四十二.一%,透露出仍有過半民眾擔心無期徒刑的威嚇力不足;另有八十二.八%民眾贊成新增「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刑罰,調查報告認為多數民眾要的是:「死刑名義上的存在」,看中的是死刑嚇阻力,不太會去關心或注意實際判處死刑的人數有多少。
對於「廢除死刑是否提升台灣國際人權形象」,認為有幫助的比率為四十七.四%,認為沒幫助的有四十八.一%,兩者比率相當,對此議題看法呈現兩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