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救援
冤案是許多人接觸廢死議題的起點。時至今日,司法瑕疵導致的冤獄仍不斷發生。我們了解司法並不完美,也熟知國家輕易用一發子彈奪走無辜生命的遺憾,而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遺憾。
當我六歲生日那天
⊙ 潘儀
我翻箱倒櫃的找到了塵封許久的家族相簿,一翻開,時間倒轉到1991年的8 月15號,那一天是我的6歲生日,照片中的我津津有味的吃著手裡的蛋糕,另外一張則是跟家人們的合照,我手比二擺出勝利的姿勢笑得合不攏嘴,我想應該是因為貪吃吧。除了這照片的情景之外我實在不記得什麼細節了,這天並沒有特別令人難忘之處,但是有件影響我很深的事情卻也在這天揭開序幕。
就在我生日的同一天,蘇建和、劉秉郎跟莊林勳這三個不到20 歲的少年卻遭遇改變他們人生的一件事,我想那一天所發生的事情已經刻印在他們的腦中並強迫重複播映了無數次。 21年前的那天他們因被控強盜殺人及強姦罪被抓進了警察局,他們一定沒有想到會從那天開始,他們的自由被上了一道道難解的鎖。 他們三人身上背負著的是死刑的重量,是眾人歧異的眼光,是司法史上的一個特例,是自己僅存的信念,還有一個理應容易解開,但卻是繁瑣又磨人的枷鎖。 鎖住的不單是他們的人身自由,更鎖上他們對於未來的希望及人生中對於光明一切的任何想像。
上鎖的人是那些刑求逼供、草率辦案的警察,是永遠都考第一名、絕不可能錯判的法官,是沒有專業又斷章取義的法醫,是無法提出新證據卻死纏爛打的檢察官,是這一整個扭曲的、不義的司法制度。要鬆開這緊箍著三人的枷鎖簡直難如登天,但是就是有一群人在高牆的外面不斷的努力,試著動搖這幾乎令人窒息的鎖,要求一個合理的審判。
今天蘇建和三人被迫背在身上21年的鎖終於解開了,用了一輩子的青春換得了人本應有的自由,他們看起來似乎是重獲了自由,但經過了這些年,這磨人的鎖在三人的身上各自留下了一道道,大大小小的傷疤。他們在警察局被刑求逼供的的傷也許會隨著時間慢慢的淡去,但是有些無形的痕跡註定會纏繞他們一輩子。我無法想像他們在獄中度過的那些日子,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執行死刑的那些夜晚,他們的心中會留有多少的恐懼。廣告說肝若是好人生是彩色的,但從青澀的19歲一直被關到30多歲,我想就算肝很好人生看起來可能也是黑白的了。更何況蘇案三人當初被汐止分局的警察打的那麼慘,肺都積水了,肝應該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吧!
有誰可以還給他們簡簡單單的人生,一個沒有人懷疑他們是殺人犯的生活?他們三人21年的清白是沒有任何賠償可以彌補的。更何況現今的評論似乎覺得他們的無罪要歸因於速審法,而不是司法體制主動承認刑求逼供、非法拘提、離譜的鑑定而導致誤判的結果。這樣的無罪判決看起來是那麼的不甘願,像是一種無奈的施捨。
台灣需要的不是懦弱的司法體制,我們需要勇於面對錯誤,並願意誠心檢討的公正司法,如果司法體制不改革,我想那蘇案三人曾經揹負的無形枷鎖,可能會不斷的悄悄攀附在其他人身上。因為司法體制是如此的封閉,在圍牆外頭的我們也無從得知誰是倒楣的冤大頭,上鎖簡單但是解鎖難,當權力位置那麼不對等,要開鎖也只能慢慢的抽絲剝繭用信念跟它拼了。
只要司法體制持續如此的封閉,人權的概念沒有落實,檢察官、警察、法官依然高高在上漠視人民的聲音,那麼這可令人喪命並失去希望的大鎖將永遠存在。但我相信只要我們繼續努力撼動著、堅持著、監督著,我相信總有一天人民的力量跟高度會讓司法高牆裡面的人聽見我們的聲音。
今年我27歲,蘇案終於無罪定讞,一起跟著蘇案重獲自由的不能只是被告3 人,我希望司法也可以藉此獲得新生。
* 本文刊登於第十七期《廢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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