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這裡會有廢死聯盟的新聞稿及倡議行動。
【今日我最白】「子為政,焉用殺?」回應馬英九總統對死刑的看法
日前公布了「國家人權報告」,檢視兩公約在台灣的具體施行狀況。報告寫得怎麼樣呢?兩位醫界朋友的臉書對話,說明了一切:
黃嵩立:「大家等待的是理性與感性,沒想到拿到的是傲慢與偏見。」黃怡碧:「所以當天下午大家才會把台大校友會館變咆哮山莊。」
⊙林欣怡
「英國、德國、法國等國廢除死刑的過程,都不是短期,英國花了30多年、法德都超過100年」, 馬英九總統於國家首次公佈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的記者會上(2012年4月20日),針對死刑的問題做了說明。
這樣的說法,是近兩年來馬英九總統及法務部回應各界認為廢除死刑政策不明確時一貫的說法。所以我曾經詢問過英、德、法等歐洲國家駐台人員,他們也很困惑,不知道「超過100年」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這樣的說法,推敲背後隱含的意思就是「別的國家花了一百多年才廢除死刑,台灣也可以慢慢來」,所謂「長遠的目標是廢除死刑」,意思就是百年目標,既然是百年目標,就不甘馬英九的事…
但這樣的說法,和馬英九總統在記者會上面說「在整個二次大戰之後,世界人權運動當中,能夠跟上世界人權腳步,我個人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我感到欣慰,但是這不是一個讓我們可以滿足的時候…」邏輯相互違背。在其他人權議題上就「說」要跟上世界人權腳步;但是談到廢死,就「真的」慢慢來。馬總統,您對於實踐人權的基本態度,到底是怎樣?!
至於所謂「英國花了30多年」,我猜測是指英國於1965年實質上廢除死刑(也就是停止死刑執行),但是到了1999年才因簽署才簽署了歐洲人權公約第六協議書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協議書,從此藉由簽署國際條約正式拒絕死刑,歷經34年的時間。
很多國家在發現死刑制度有問題後,正式廢除死刑前,都是先以停止死刑執行的方式防止死刑的誤用,同時檢討國家法令制度,逐步邁向廢除死刑。英國就是這樣的例子。這樣的過程有長有短,英國花了34年;蒙古花了兩年時間(蒙古總統2010年1月宣佈停止死刑執行,赦免死刑犯至30年刑期;隨即2012年1月國會通過廢除死刑的ICCPR第二議定書);韓國及俄羅斯則還在這個過程中。
停止死刑執行或者廢除死刑,會很可怕嗎?整個司法制度就崩解了嗎?若馬英九總統願意如他自己所說的「和世界接軌」,看看其他國家的狀況,就會發現答案是否定的。若他覺得那是西方經驗和價值(事實上,也有東方經驗,如韓國、蒙古),那也可以回過頭來從「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中尋求解答。
2500年前,季康子問孔子為政之道「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的回答明確「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元首治理國家,以殺戮來恫嚇人民是最無效的方式;如果有完備合理的社會安全制度及司法制度,這絕對比死刑更能促進社會平和快樂,也才是國家元首應該努力的。
從孔子說這句話起算,都已經幾千年了,熱愛儒家文化的馬英九總統的廢死進度遠遠落後!
延伸閱讀:
1. 「官樣文章,紙上人權」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新聞稿。
2. 針對「馬總統:三個方向減少死刑」的回應。
*本文刊登於第七期《廢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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