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拒絕延後執行墨西哥國民死刑(2011/07/08 JURIST)
編按:這是美國匹茲堡大學法學院的研究資訊電子報JURIST,摘選其中與死刑有關的資訊,經翻譯後提供參考。
2011年7月8日星期五
來源:Supreme Court denies stay of execution of Mexican national
Julia Zebley at 9:19 AM ET
譯者:林偉勝
美國最高法院星期四拒絕延後執行墨西哥國民Humberto Leal Garcia死刑。Leal Garcia因強姦殺害一名16歲女孩而被捕時,他未獲許請求領事協助,不符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36條的規定。國際法院審議後認定Leal Garcia以及其他墨西哥國民有權要求德州審議他們個案中違反領事權的情事。由於德州和聯邦政府都沒有將該條約編入法典,Leal Garcia從未成功獲得聆訊。美國司法部認為執行Leal Garcia會對美墨關係造成不可修補的傷害,違反美國在國際法上的義務,因而要求延後執行,直到Consular Notification Compliance Act通過後,讓Leal Garcia得以針對領事權遭侵害被判刑而提出上訴。法院裁決中,多數意見反駁歐巴馬政府爭辯Leal Garcia被執行死刑對外交政策有害的程度大到需要法院延後執行死刑,引述先前Medellin v. Texas [案件資料;JURIST報導] 的判決,拒絕在相似的狀況下延後執行死刑:
首先我們懷疑,依照仍未生效的法律而延後執行下級法院的裁決是否恰當。我們要做的是依照法律來裁決,而不是依照將來可能會形成的法律來裁決。依據Medellin的判例,「本院多數意見不太可能會認定下級法院的裁定有誤」,我們的工作就到此為止。美國或Breyer大法官都沒有舉出本院過去曾在類似狀況下延後執行。即使真有因為仍未生效的法律而延後執行的狀況,本案也並無類似狀況。......國際法院的裁決已經七年了,本院Medellin案的裁決已經三年了,僅僅依據於國會一院中提案的法案內容延後執行更沒有正當性。若落實Avena案裁決的法案對於政治部門來說的確是優先事項,該法案早該立法頒布了。
Leal Garcia的辯護律師也提出了正當法律程序的論辯,法院則予以反駁。Breyer大法官於不同意見書中認為,Leal Garcia有權享有領事權聆訊的「程序」,法院不該質疑政府如何理解外交政策需求:
因此,一方面來說,國際法上的義務、相關外交政策考量、即將立法頒布的法案、以及若該法案幫助其他身處相同狀況的人而對Leal造成的不義,都是贊同延後執行的原因。短暫地將執行延後到九月,本院將能依照正常程序來審議該案,也清楚告訴國會必須儘快立法。另一方面來說,州政府在立即執行死刑的程序上有相關利益。但是難以認定一個16年前就被宣判死刑的個人立即處決的利益會超過進一步僅僅延至夏天後的考量。因此本席會認可請求人的要求延後。法院在達成與本席相反意見的理由中,忽略了總統在外交事務上的請求,用法院對於國會行動的看法代替已經諮詢過國會議員的行政部門官員的看法,拒絕本院四席大法官認為應該延後執行,直到本院能在九月時審議討論本案的要求。在我看來,本院不該如此裁定。
法院裁決後一個小時,Leal Garcia於星期四傍晚被執行死刑。該裁定引起多方批評,包括數位美國外交官員和提案Consular Notification Compliance Act的美國參議員Patrick Leahy(民主黨,佛蒙特州)。Leahy表示,「在國外遭拘留的美國人每天都依賴接觸美國領事館的管道。如果我們期望其他國家遵守他們簽署的條約,美國就必須遵守義務。」
延後執行Leal Garcia死刑獲得國際支持。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官員上週直接向德州州長Rick Perry 呼籲,指出Leal Garcia被未受到公平審判。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Navi Pillay發函要求德州州長減刑。多個國家也發函聲援Leal Garcia,包含墨西哥、智利、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瑞士、烏拉圭以及歐洲聯盟。前總統布希於任內時譴責該案判刑,發布行政備忘錄要求德州遵守國際法院關於將被處決的近50位墨西哥國民的裁決。最高法院於Medellin v. Texas [案件資料,JURIST報導] 一案中,裁定布希並無權力要求州法院遵守國際法院的裁定。然而,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於裁定中表示,國會可以使條約在國內法中具有約束力。德州已經執行了兩位未受到領事協助的墨西哥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