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陳肇敏行為不當送監院參酌
2011/05/24
檢:陳肇敏行為不當送監院參酌
2011/05/24 14:22:00 中央社
記者賴又嘉/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江國慶案。由於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把江案交給反情報隊偵辦,坦承同意利用女童解剖錄影帶偵訊江國慶,行為「殊屬不當」,將把相關資料提供監察院參酌。
陳肇敏於今年4月14日偵訊時指出,他在案件發生後,曾下令毋枉毋縱、依法行政,由軍事檢察官指揮辦案,當時因案情陷入膠著,他才提議由反情報工作隊與憲警共同執行。
陳肇敏坦承,他同意柯仲慶等人用解剖錄影帶偵訊江國慶。他說,雖政戰人員轉達江國慶自稱噁心、想吐,但因當時他將精神全用在指揮作戰,「女童命案沒有破,對他影響不大」,所以對女童案沒想那麼多,才批准以解剖錄影帶偵訊江國慶。
陳肇敏表示,當時的專案會議決議對江國慶加強約談措施,突破心防、取得自白,訪談計畫中提及營造肅殺氣氛、現場布置,希望喚起被訪談者(江國慶)的良知,但他沒有參與訪談細節。
陳肇敏說,江國慶曾向他下跪,他拍肩安慰江國慶,告訴他「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還有救」,也答應江要救他,但他無法改變審判結果,且江國慶也沒告訴他被刑求,他才沒有徹查。
陳肇敏指出,江國慶當初自白書的事實有3個錯誤,包括對女童衣物指認、行凶動線與犯案後清理現場的動作不對,但他不可能一一比對,且看江國慶坦承犯案,未想到有刑求。
檢方認為,陳肇敏當時擔任軍事機關主官身分,當時依權責直接指揮刑事案件偵查固非無據,但為了急於破案,棄軍事檢察官主導犯罪偵查權限於不顧,反而裁示未具軍法警察官或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接辦、主導案件偵辦,雖未構成犯罪,行為「殊屬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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