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很好用(史英)

死刑很好用

史英  第261期的人本教育札記 論壇 

看到江國慶家人在電視上傾訴的種種,想到一個清白無罪的人就這樣哭喊無門地被活活整死,真的讓人非常憤怒;憤怒之餘,難免興起一個質問:不是說殺人償命嗎?那麼,是誰剝奪了江國慶寶貴的年輕的生命,難道那些混蛋「官」們,就不能也被判個死刑嗎?

然而,非常奇怪地,原本一意支持死刑的人,這時候卻都不說話了:我們並不期待他們就此檢討司法制度,或讉責刑求之可惡,或批判審判之草率--這些都是太過「理性」的心智才能做的事;我們只希望他們一秉初衷,將他們所深愛的死刑,也能恨烏及屋,擴及那些該為江案負責的人--即使只是說句「給我拉出去槍弊了」的氣話也好。

在某個多數反對廢死的場合裡,我把上面這個意思說了出來,沒想到竟然竟然有人「很無辜」地說:可是,考上一個司 (軍) 法官也不容易啊;他不但把我的提議當了真,還立刻產生了同情心,更有趣的是,這個同情心還緊緊地扣著菁英和文憑主義!

這位「無辜者」雖然有點好笑,但有一點卻是他的同好們所不及的,就是,他對死刑的支持非常真誠,以致於一聽到死刑就深深被打動,而沒有聽出我說的根本就是「反話」:對比之下,那些平時在媒體上宣揚報復主義現在卻立即封口的傢伙,真的是很沒有誠意。

然而,我並無意探討任何人的誠意,我只想談一點數學。中學的數學裡,有一個很有名的「証明」:先假設「根號2」是個有理數,再導引出某個「矛盾」,最後結論為原先的假設是錯誤的。人們有時候很難接受這種「歸謬證法」,主要是覺得它並沒有直接告訴我們到底為什麼「根號2」是無理數;然而,怎樣才算「直接」呢?難道「非有理」不就是「無理」的直接証據嗎? 

所以,根本的問題是,人在憑藉大量經驗和感覺 (卻很少思考) 的成長過程中,少了將各種經驗和感覺拿來對比並檢驗其「是否一致」的訓練 (這之所以要學數學);結果就是,往往不能發現自己思路的前後矛盾,或依不一致的原則做判斷卻不自覺,而當被迫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非但沒有「覺今是而昨非」的欣喜,反而十分懊惱--不用說,這也是學習中長期被糾正指責的後遺症。 

舉一個非數學的例子來看:網路上流傳一篇「零體罰害死台灣人」的文章,依照「歸謬法」,我們可以先假設零體罰真的會害死人,接著嚐試導出矛盾,問他為什麼零體罰沒有害死美國人、法國人、或其它一百多個禁止體罰的國家的人呢?他就說,可是那些不是台灣人; 這麼一來,結論就只能變成「台灣人是世上一種特別該打的人」。當然,他也可能說,那些外國人都已經被害死了啊; 不過,這就意味著世人都是笨蛋 (被害死還不知恢復體罰),而只剩該文作者單獨一個英明的偉人了(或者還有少數幾個「類三K黨」,這是任何社會都會有的)。 

然而,面對上述這些輕易可以推導出的荒謬結論,很多人覺得不舒服;他們總覺得應該「直接」去討論台灣人到底有沒有被害死。這就完全上了當,陷在對方既定的架構中不可自拔;即使最後發現台灣人終於還活著,最多也是鬆了一口氣說聲「好佳在」,但不知不覺的已經中了「零體罰很危險」的毒。換言之,要認真討論教育中的體罰不是不可以,但首先必須認清用上「害死」這種詞,又把台灣人拉出來點名,根本是不值一駁的、別有用心的的煽情噫語。 

同樣的道理,許多媒體上的言論,直指江國慶是被媒體害死的;然而,民主社會裡的閱聽大眾,難道就不需要有一點獨立思考批判的能力?媒體炒作某人該死,大家就非置其於死地不可嗎?如果隨便用一點點「歸謬法」,先假設媒體真的害死了人,那麼,難道不該判媒體死刑嗎?或曰,那是說當年的媒體,那我們就要問,難道當年的那些媒體人不恰好是今天媒體老闆的父執輩嗎? 

這樣,我們很快就可以發現,在這個情況裡的「媒體害人」論,根本就是在幫那些殺害江國慶的「官」們脫罪 (當然另有其它情況是媒體的罪更大);好像是說「官」們也情有可原,因為輿論壓力太大, 然而,如果輿論可以定人生死,養那些官要幹什麼? 

說來說去,依照殺人償命的邏輯 (這當然是歸謬法),手上沾血的官們,是休想逃得掉干係。或曰,他們並非蓄意,只是犯了未能明察秋毫的過失;然而,已經有人坦承是兇手,他們還千方百計地遮掩, 怎能說不是「故意」要置江於死地?何況,一般的罪犯,如果細究其犯意,也都有其不得不的情由;為什麼唯獨這些「官」們可以得到支持死刑者的體諒? 

說穿了,還不就是「刑不上代夫」的意識形態在作祟! 所以,死刑論基本上就是一種階級意識下的產品:窮苦人,社會底層的人,無權無勢的人,就是該死;而如果能躲在所謂「制度」或「體系」的後面,那麼,連媒體都可以代其償過! 

死刑很好用,但並不是用來制裁罪犯,而是可以揭發某些人的真面目:只要不斷地質他們,為什麼不判死刑?歸謬法就可以幫我們証明:那些支持死刑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