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槍決死刑犯:各界回應、評論、投書

編按:法務部長曾勇夫再度簽署死刑執行令,台灣政府於2011年3月4日執行了鍾德樹、管鐘演、王志煌、王國華、莊天祝5人。相關新聞剪報如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回應如後:中文新聞聲明English Press release  

槍決前 乾了最後一杯酒 面對最後的審判

【2011.03.05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昨天下午,北中南三地看守所,接獲法務部執行死囚槍決的通知,準備好了紙錢,器官移植醫療團隊也進駐。傍晚時分,一支菸、一杯酒、一些滷菜,五名死囚各自選了他們的最後一餐,穿著剛換上的一套衣服,槍響之後,就這樣結束了一生。。

管鐘演 連說三次沒意見

台灣高檢署執行管鐘演及鍾德樹死刑,兩人伏法前沒吃「最後一餐」,只吃了些滷菜,抽了一根菸。管連說三次沒意見;鍾說了四點遺言,感謝廢死聯盟,並希望被害家屬放下心中陰霾,但仍強調自己沒故意殺人。

管鐘演先被提解到刑場。他抽了一根菸,之後接受麻醉注射,昏迷後由法警「架」往刑場。

由於管鐘演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法警朝他頭部開了一槍,隨即送往亞東醫院摘取可用器官。他伏法時,還不到晚間六點。

鍾德樹:我沒有故意殺人

鍾德樹說了四點遺言。他說:「我沒故意殺人,造成死亡是出於意外;今天有這麼多不認識的人(指檢方及獄方)陪我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要特別表示謝意;我希望被害人及家屬能放下心中陰霾,過幸福快樂的日子;最後非常感謝廢死聯盟及我的律師協助。」

二○○六年十一月卅日,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批准鍾德樹執行令,但在卷內附上「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讓律師可以閱卷並聲請大法官釋憲,因此創下國內司法史被批准死刑執行令後,逾四年未槍決的紀錄。

鍾德樹遭槍決前也抽了一根菸,他在注射麻醉藥劑後,法警將他架至執行的小土堆上趴著,法警朝他心臟處開一槍後不久,醫師檢視後建議再補一槍。他最後兩槍伏法,當時是六時卅分。

王志煌 拿聖經走上刑場

死刑犯王國華昨晚喝下人生最後一杯高粱,向副典獄長道謝,麻醉後上路;莊天祝則喝光一瓶高粱,大吼了幾聲,槍響後停止呼吸;被羈押後篤信基督的王志煌最為從容,自己步入刑場,手上還拿一本聖經。

王志煌昨天晚上換上了新衣服,深藍夾克、休閒長褲以及土黃色圓領上衣,態度從容,被帶到刑場後,不但吃完了獄方準備的三菜一湯,還喝了三分之一瓶的高粱;吃飽之後,自己走進刑場,手上還拿著聖經,法醫確認心臟位置後,在他背部畫一紅點,法警瞄準射擊,「砰!」一槍奪命。

監所人員說,王志煌篤信基督教,「平常不是讀聖經、就是望著牆壁發呆」,令人感覺就是「靜靜的!」

王國華 一路謝謝管理員

王國華、莊天祝分別囚禁高雄二監的兩間囚房,昨天下午見管理員拿新衣服來,已知道是怎麼回事。王一路見到熟識的管理員就道謝,莊則一路無語。

檢察官劉玲興問他們是否有遺言交代,莊天祝搖頭,王國華則拿出家人給他的平安符,希望在他被槍決後燒掉,法警和管理員都應允。

莊天祝 麻醉後大吼幾聲

兩人都只吃幾口菜,就開始喝酒,王國華邊吃邊和高雄二監副典獄長林錦清道謝。林對他說「一路好走」,王喝了一杯高粱,就坐上輪椅接受麻醉並躺到擔架上,藥效發作後,漸失知覺。莊天祝則將整瓶高粱喝光,坐上輪椅後,在麻醉劑起效時大吼幾聲,被扶上擔架時已不省人事。

「砰!砰!」昨天晚間六點廿八分,兩人因器官捐贈,法警在左太陽穴各開一槍,不久瞳孔放大,法醫宣布腦死,長庚醫療團隊立刻接手送往醫院摘除器官。

(熊迺祺、蕭白雪、饒磐安、白錫鏗、李奕昕、高堂堯、林保光、曹敏吉)

不到一年 法務部再槍決5死囚

  • 2011-03-05
  • 中國時報
  •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管鐘演、王國華、莊天祝三人生前同意器官捐贈,執刑後立即火速送往各地醫院摘取器官。     時隔三百零八天,法務部長曾勇夫昨日再度簽下死刑執行令,台北、台中、高雄監獄的刑場,下午六時卅分前分別傳出槍響!犯下殺人等重罪的管鐘演、鍾德樹、王志煌、王國華、莊天祝等五名死刑犯相繼遭槍決伏法,這是馬英九總統任內第二次執行死刑犯槍決。

     法務部繼去年四月執行張俊宏等四名死刑犯槍決後,因受到歐盟的抗議,及因應申根簽證的外交談判,經過十個月餘,才在昨天同步執行管鐘演等五名死囚死刑,目前等待槍決的死刑犯仍有四十人。

     曾勇夫昨日曾兩度否認簽下死刑執行令,直到晚間七點,才改口證實早上已批准,但基於保密,他必須確認五名死刑犯已遭處決後,才能對外承認。這次槍決的五名死囚,「都是比較凶殘或殘害生命達三、五人者」;至於其餘已判刑確定的死刑犯會如何處置,曾勇夫則不願進一步說明。

     事實上,法務部死刑執行審核小組在三日晚間即將多名死刑執行優先名單,送交曾勇夫批示。經過一夜思考,昨天上午八時,曾勇夫從名單中挑出管鐘演等五人,並簽署死刑執行令。

     法務部立刻以最速件將執行公文交給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派員將執行令在中午之前送抵台灣高檢署、台中、高雄高分檢署,由各地檢察官在傍晚六時卅分前,執行五人死刑。

     在台北刑場,犯下豐原滅門血案的管鐘演絲毫不緊張,滷味、高梁酒都不吃,沒有交代遺言,抽完一根菸後被麻醉,法警朝他腦部開一槍,立即用救護車將管送往亞東醫院摘取器官。

     另一名犯下桃園縱火案的死囚鍾德樹,臨死前仍在喊冤,直說不是故意殺人,並感謝他在等待被槍決期間,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及律師團的大力協助,也希望被害人及家屬能放下心中陰霾。鍾德樹說完遺言後,被開了兩槍才死亡。

     台中刑場部分,等了六年多的死刑犯王志煌,終於迎向人生盡頭。當這一刻真的來臨,他喝了白酒、吃了點菜,然後向檢察官交代遺願,隨後被注射麻醉藥不省人事,趴在沙包上由執行法警從背面朝其心臟開一槍後斃命。由於並未簽器官捐贈同意書,遺體被安置在台中殯儀館,等待家屬領回。

     在高雄刑場槍決二名死囚,犯下強盜殺害四名老婦的「流鶯殺手」莊天祝,生性不愛講話,未留遺言,在注射麻醉藥時還吼叫數聲,宣洩他不安的情緒。另一位性侵殺人的王國華被行刑前,副典獄長林錦清對他說,器官捐贈遺愛人間,代表著懺悔;惟王面無表情回應,「這一天遲早要來。」他要戒護人員將家屬轉交的符咒在執行前燒化。

     執法人員同時向莊、王兩人左太陽穴各開一槍,執行過程順利,受刑人皆無掙扎,隨後遺體送醫院摘取器官。 

歐盟:遺憾 法部回應:依法 

【2011.03.05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台灣槍決5名死刑犯,歐洲聯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兼歐盟執委會副主席艾希頓表示遺憾,並以死刑無法挽回司法誤判,呼籲台灣立即暫停執行死刑,以待死刑法條廢除。對此,法務部上午回應表示,一切依法行政。

法務部強調,這次執行死刑,是在沒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理由,以及聲請釋憲的問題下,並且考慮人道,才依法行政,執行死刑。

據了解,去年4月30日台灣槍決4名死刑犯,艾希頓曾隨即發表聲明譴責,時隔近1年,台灣又再度槍決5名死刑犯,艾希頓再度發表聲明,並深表遺憾呼籲台灣勿再執行下波槍決。

艾希頓表示,歐盟向來非常重視廢除死刑,認為廢除死刑有助於強化人性尊嚴與人權進步。歐盟主張,死刑不能達到震懾效果,更不能挽回任何司法體系都無法避免的司法誤判。

馬吳:沒違反人權公約 

【記者林修全、舒子榕/台北報導】

針對法務部昨天執行五名死囚槍決,遭到廢死聯盟質疑馬政府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馬英九總統上午表示,執行死刑沒有違反人權公約。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也表示,這是依法行政,民主法治國家必須做的,也符合國人的期待,以及對維護治安的要求,目前不是廢死的時間。

廢死聯盟成員批評馬政府左手簽人權公約,右手繼續殺人,法務部明顯違反台灣在2009年簽下的聯合國兩公約。馬英九上午在國父紀念館參加童軍節活動時,現場媒體對於執行死刑是否違反國際公約提問,馬總統簡短回應「沒有」。

吳敦義則指出,國際人權公約裡面寫的很清楚,除了重大犯罪案件外,儘可能不要在法律上處唯一死刑,廢死目標就算是歐洲,也推動了超過百年以上。若是能達到眾人皆善良,廢死又何妨。

吳敦義表示,台灣依據歷次民調顯示,大約75%到85%,有四分之三、接近五分之四的民眾,都認為死刑不能廢除,尤其是治安並非恆久穩定,偶爾出現槍擊案、命案,大家對治安感受就不好,若此時廢除死刑,那以後治安會變成什麼狀況,民眾很憂慮。 

短 評-過猶不及

  • 2011-03-05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不到一年,台灣槍決九位死刑犯,也留下了極為難看的國際人權記錄。馬政府固然須回應支持執行死刑的民意,但凡事過猶不及,如此密集、大量執行死刑,對台灣國際形象是一大傷害,馬總統宣示的廢死長期目標也更遙遙無期。

     台灣從二○○六年起停止執行死刑,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廢死爭議下台後,繼任的曾勇夫在四月底簽署死刑執行令,槍決了四人,人數之多令外界驚訝,歐盟、國際特赦組織更明確表達不以為然,外界一度擔心影響台灣赴歐免簽證待遇。

     沒想到才過了十個月,歐盟宣布台灣免簽後,法務部在昨晚又槍決了五人。此舉固然有助於安撫支持執行死刑的民意,但國際社會觀感勢必再度扣分,在民主國家廢除死刑或儘量不執行死刑的國際人權潮流中,馬政府的大動作無疑會留下大開倒車的負面印象。

     沒錯,廢除死刑尚未達成國內共識,現階段支持死刑者也仍然超過廢死,馬總統宣示廢死目標不可能一蹴可及。但是,前一陣子江國慶冤死案震驚社會,馬總統才對江國慶家屬說過「第一步要做的是減少死刑的使用」,法務部卻立即執行五人之多的死刑,實在讓人感到前後矛盾、過猶不及。

     保障人權是一條漫長的路,社會各界在廢死爭議中已開始學習這門功課,馬政府應避免在拿捏上過猶不及,否則這條路還會走得更久。 

廢死聯盟抗議 批馬違反公約

  • 2011-03-05
  • 中國時報
  • 【郭良傑、陳志賢、管婺媛、鄭閔聲/台北報導】


     支持執行死刑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強調,這是「遲來的司法正義」,並希望未來法務部執行槍決能維持現有節奏,甚至再快一點都沒關係,千萬不要因為槍決五個人,就覺得「有交代了」而停下腳步。     法務部昨晚執行五名死刑犯槍決後,廢死聯盟成員及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等人前往法務部抗議,他們痛批「馬政府左手簽人權公約,右手繼續殺人」,馬總統一個月前在人前撫慰江國慶家屬,轉身卻指揮槍決可能冤枉的死刑犯。台權會祕書長蔡季勳也強調,法務部此舉明顯有違台灣於二○○九年所簽下的聯合國兩公約,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林峰正等人昨晚在法務部前鋪上五張黑紗布、擺上五個蠟燭,表示對五名被槍決死刑犯的哀悼,他們在地上擺出抗議的黑色布條,在法務部大門前默哀五分鐘。

     林欣怡強調「我們已經說了太多話,而法務部從不願意正式回應這些爭議。今晚我們不說話了,獻上五盞燭光、五片黑紗,為台灣祈禱。祈禱有一天兩公約能真正成為台灣的人權價值。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會繼續努力」。林峰正語帶憤怒表示,一個多月前,馬總統對冤殺江國慶表示「很遺憾」,總統還拉著江媽媽的手說「江國慶是冤枉的」,昨天槍決的五人,雖然沒有人等了十五年,但若是有人被冤殺,不是成了另一個江國慶,大家可以容忍再有任何誤殺嗎?他表示最深沉的抗議。

     台權會祕書長蔡季勳指出,馬政府一年多前批准兩國際公約,而根據公約條文,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但法務部的舉動根本與兩公約精神背道而馳!

     蔡季勳建議政府,應參考美國部分州政府制度,建制一套槍決前的通報機制,給予死刑犯與其家人最起碼的人道尊重。

     吳育昇則指出,他能諒解政府迫於國際壓力,以及部分國內團體反彈;但放著死刑犯不處理,不僅社會觀感不佳,對於等待受刑的死囚也不公平,他希望法務部能繼續維持執行節奏,「我希望能在今年之內執行完畢。」

     向來反對廢除死刑的藝人白冰冰聽聞槍決五人後說,「這不是很好嗎?可以解決很多事。」她認為,政府「把花在養死刑犯的錢拿來照顧社會真正的弱勢者,不是很好嗎?」 

槍決5死囚 馬:未違國際人權公約

〔駐歐洲特派記者胡蕙寧、記者湯佳玲、林曉雲、楊久瑩、林俊宏/綜合報導〕歐洲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德國政府昨天譴責台灣處決五名死囚,指馬政府一再違反減少死刑的承諾,作法與全球潮流背道而馳;總統馬英九、吳揆昨都親上火線,強調絕未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法務部也強調是依法執行死刑。

特赦組織質疑馬 一再違反減少死刑承諾

國際特赦組織發布新聞稿指出,該組織亞太地區執行長Sam Zarifi說,上個月馬總統才因冤死的江國慶案,去探視江媽媽並道歉,但四週後就再度處決死刑犯,公然地忽視死刑制度的不可靠及其不可回復性。

歐盟方面是由外交和安全政策首長兼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凱瑟琳.艾許頓(Catherine Ashton)發聲,她表達遺憾之外並呼籲台灣立刻暫停、並進而廢除死刑。

德國聯邦政府人權政策及人道援助專員馬庫斯.羅寧(Markus Loening)也發出聲明嚴厲譴責,他表示過去一向視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模範,執行死刑讓台灣對國際送出非常負面的訊息。對此,台北駐柏林代表處處長甚至被德國政府要求到外交部說明。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楊宗澧也說,五名死囚被槍決前,家屬全不知情,直到處決後才被通知至殯儀館太平間領取遺體,「太不符合人道精神」,已違反國際上的反酷刑公約。

對此,馬英九昨天參加童軍節慶祝大會時,面對媒體詢問:「總統是否認為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馬英九搖搖頭表示:「沒有。」對於政府是否會暫緩執行死刑?馬英九並未回答。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出席青輔會「一百年青年領袖政策研習營」時強調,執行死刑符合人民對政府維護治安期待,並未違反人權公約,現階段也不宜廢死。

吳敦義說,國際人權公約指出:「除重大犯罪案件外,盡可能不要在法律上處唯一死刑。」日前槍決的五名死刑犯,所犯的罪都引發社會不安、憤怒,且都經過法院公正審判、三審定讞,沒有一個被冤枉,甚至還有死刑犯主動要求法務部儘快執行,依法行政是民主法治國家政府應該要做的。

法務部:依法執行 與減死宣示並不牴觸

法務部昨發新聞稿表示,我國現階段既未廢除死刑,法務部是依法執行槍決,並無違反兩人權公約之規定;馬總統所宣示的「減少死刑之使用」與執行死刑,兩者間並不牴觸,亦無政治或選舉考量。 

槍決死囚/喊殺聲中 兩岸諷刺和而同 

【2011.03.06 聯合報╱余豈/教(嘉義市)】

在槍決死囚這件事上,我們和中國處在同一個文明水平。從島上的主觀感受來說,即使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此種文明程度的比較,在「愛台灣」者耳裡聽起來,仍然很政治不正確。

最近天災頻仍,傳教士登門造訪很勤,有一回,我請他用一個字說明其教義,他答說,神的世界就是「愛」;我反問,人的世界呢?他不假思索:「恨」。

那名傳教士的看法倒是令我想起「安魂曲」,西洋音樂裡所謂的安魂曲,其實就是我們佛教和道教超渡死者的誦經。從中古時代起,這種宗教儀式都以「最後審判」的思想為主軸,但一八八八年,法國著名音樂家佛瑞也發表安魂曲,卻完全拿掉「神怒之日」相關章節。這闕作品震驚了社會,被批為「異教」,甚至被嘲笑是「死亡搖籃曲」。一百年過去,廢死在歐洲成主流,佛瑞安魂曲歷演不輟,光芒更勝同時代那些「神怒之日」。

以台灣的現狀,我們很難在生與死這種靈性議題上,發展出令世界尊崇的前瞻性思考。在這轉型正義看起來都難脫報復框架的島上,艋舺式的「喊殺」隱然成了王道,談寬恕是很冷的高調。政府既要喊人權、正義,也有選票壓力,但若瞻前顧後,將令人質疑改革的能力。

自許為人權社會的我們,至少該想想,國家機器存在的正當性與司法剝奪人命的權力來自何處。 

台灣槍決5人 國際特赦組織譴責

【2011.03.06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曾雅玲/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曾勇夫上周五簽令槍決五位死刑犯,國際特赦組織譴責台灣處決五死囚;歐盟外交及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艾希頓女士也對台灣再次處決死刑犯深表遺憾。對此,外交部表示,將再與歐盟溝通。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地區執行長Sam Zarifi表示,台灣當局不斷表達廢除死刑的意向,卻再一次違反承諾,也和全球廢除死刑潮流背道而馳。

Sam Zarifi表示,「不過就在上個月,馬總統才剛因為無辜的人遭到處決而道歉,卻緊接著在今天就再度處決死刑犯,公然地忽視死刑制度的不可靠以及不可回復。」 

熱門話題-死囚槍決 不宜過度渲染

  • 2011-03-06
  • 中國時報
  • 【蔡文杰/台南市(講師)】

     死刑犯槍決再度執行,北中南共槍決五人,不但法務部開記者會,媒體更是鉅細靡遺的報導這五個人生前所犯下的惡行,再度執行槍決所挑選的這五人,都是最兇殘毫無人性到另人髮指的地步,這在一般人眼中簡直就是不可思議了。媒體這樣放大報導,只會讓一般社會大眾覺得:「社會怎麼這樣?」而不會讓人有所警惕,所能滿足的只是大眾對視聽感官的好奇。

     所以,電視媒體為了搶獨家,居然也可以拍到死囚臨刑前後的畫面,其中還有人從容自若,這究竟是悔悟還是怎麼我們也不得而知,問題是:「我們知道這些做什麼?」對於這些有如血腥暴力電影甚至還更誇張的殺人情節,我們的社會已經夠亂問題夠多了,實不宜再聚焦於此。 

政策欠缺一貫性 國際形象受挫

  • 2011-03-06
  • 中國時報
  • 【羅融/特稿】

     我國槍決五名死刑犯後,歐盟罕見的發表立場強硬,針對性十足的譴責聲明。德國並自去年我執行死刑後,又再度召見我駐德代表,表達關切。法務部的施政與馬英九所宣示的不一致,不但將使我方國際形象嚴重受挫,也勢將引起其他國家對我政策執行之一貫性及穩定性的質疑,馬政府施政焉能不慎。

     長期以來,歐盟一向著重人權,每個歐盟會員國都要簽歐洲人權公約,並將廢除死刑列為加入歐盟的必要條件。歐盟在與非洲、拉丁美洲互動時,也將「提升人權、維護民主」等價值,明訂在與該區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條文之中。我國獲得歐盟免簽,歐方也在各種場合及聲明中,表示因為台灣是尊重人權及擁護民主的國家。

     為此,去年台灣在爭取歐盟免簽案的審核過程中,因為執行了死刑,一度延宕了免簽案的進行。當時外交部一方面花費極大的力氣,向歐盟及歐洲國家,說明我國內部對廢死並未達共識;另一方面,政府刻意延緩執行死刑,才順利得到歐盟免簽的成果。

     一向自詡具有全球視野的馬政府,不會不了解歐盟強烈反死刑的立場。執行死刑不論依法行政,或是為了選舉考量、順應民情,在歐盟的眼中,都沒有做到已窮盡所有法律、行政救濟手段,以免除這批死刑犯被處以極刑的努力。尤其在民國一百年,政府其實大有運用特赦之權的空間,免除這些死囚的死刑。

     在我方已獲得歐盟免簽案之後,我方與歐方的下一階段洽談目標,將是簽署自由貿易區協定。

     目前歐方在低調溝通無效後,現已轉為立場強硬的抗議,我方與歐方在自由貿易區協定的協商,勢將因此遭到延宕。 

死刑槍聲 歐盟震撼 籲台廢死

  • 2011-03-06 
  • 中國時報
  • 【羅融、閻紀宇/綜合報導】

     台灣四日槍決五名死刑犯,引發國際社會關切。歐洲聯盟(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執委會副主席亞敘頓(Catherine Ashton)當天即發布聲明,表示對此「深感遺憾」,並呼籲台灣立即暫停執行死刑,並修法廢除死刑。

     德國外交部官員也發表譴責聲明,並召見台灣駐德國代表魏武煉說明。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則表示,政府須依法行政,會持續與歐方溝通。

     亞敘頓指出,四日的事件再度凸顯台灣是「極少數繼續執行死刑的工業化民主國家」。歐盟強烈主張世界各國應廢除死刑,因為這麼做「有助於提升人性尊嚴與人權進步發展」。

     她說:「歐盟認為死刑並不能遏阻犯罪,而且任何司法體系都不可能避免誤判,一旦鑄成大錯就無法挽回。」

     國際媒體對台灣此一事件也多所著墨,三大通訊社美聯社、法新社、路透都有報導,英國廣播公司(BBC)特別談到台灣社會對死刑問題的爭議,指出目前多數民意仍反對廢除死刑。BBC並引述法務部一位官員的話說,台灣政府雖然以廢除死刑為終極目標,但實現前提是多數民意支持,這一點談何容易。

     由於歐盟反對死刑,去年台灣爭取歐盟免簽時,曾因執行死刑,一度延宕免簽案的進行;本報日前專訪歐盟前任駐台代表李篤時,李篤也表示,他能理解台灣民眾對廢死尚無共識,因此歐盟花費相當大的精神,在台灣推動廢死工作。

     今年一月中旬,國人赴歐免簽才生效,我方卻又一舉執行五名死刑犯的槍決,隨即引發歐洲方面的強烈反彈。據了解,德國外交部司長級官員在我槍決五名死刑犯的隔天,立即召見魏武煉;去年四月,我方執行死刑時,魏武煉也曾被德國外交部召見說明,當時除了德國,還有數個歐洲國家表達關切。

     在外交慣例上,一國外交部「召見」駐當地國的代表,通常是帶有警告意味的宣示,或向對方表達抗議之意。

     外交人士指出,司長、常次、政次及部長的等級不同,也顯示出該國抗議程度的不同。此次魏武煉是由司長層級召見,即表示抗議的成分少,希望魏說明台灣立場的成分較多。

     熟悉台歐事務的台灣歐洲聯盟中心執行長鄭家慶指出,我方簽署人權公約後,卻又一舉槍決五名死刑犯,會讓歐方產生質疑我國施政的一貫性及穩定性。尤其我方在獲得歐盟免簽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就執行槍決,也會使歐方產生對我的不信任,未來我方與歐方各項事務的交涉將趨困難。 

死囚器捐 拒絕有理 

【2011.03.07 聯合報╱蔡孟昆/台大醫學院外科助理教授、台大醫院倫理工作小組委員(台北市)】 

報載三名死刑犯捐出器官,有十多名病患受惠;但有等待換腎的患者拒絕移植死刑犯的腎臟,洪蘭教授因此感嘆「民眾太缺乏科學常識...」。

器官移植當然是一種很「科學」的手術,但它絕不只是一種簡單的「常識」而已。(譬如「死刑犯的器官不會讓受贈者變得狼心狗肺」,不接受者就是沒科學常識。)

器官捐贈有其倫理考量,受贈者的感受、隱私和術後的心理適應都需要被照顧,因此,器官來源通常必須保密。但死囚槍決的消息必然受到媒體的注意,社會大眾不可能不知道器官來源,因此受贈者勢必會承受比接受一般器官移植更大的心理壓力。另外,死囚可能生前曾注射毒品,身體可能有潛在的感染症,醫院在移植之前,有義務告知受贈者器官來自死囚,受贈者也有權利拒絕接受死囚器捐。

就器官移植的執行層面上,「死囚器捐」也有高度可議性。通常死刑犯的槍決部位在心臟,但為了保全「器捐死囚」所有器官的完整性,槍擊部位改為太陽穴。問題在於射擊太陽穴不一定會腦死,過去曾經有槍決後的死囚送到醫院以後,仍有舉手等肢體動作,再送回刑場「二次槍決」,否則就變成活摘器官了。

就器官移植的腦死判定上,死囚槍決也不符合「腦死判定準則」的規範。依照規定,器官捐贈者必須接受兩次腦死判定,中間相隔四個小時,醫院才能摘除其器官。但槍決後的死囚,為了避免流血過久造成器官壞死,都未經過第二次腦死判定,就直接從刑場送到醫院摘除器官。這當中顯然隱含了「器官至上」的正當性,而傷害了移植倫理和程序正義。筆者擔心,這種正當性一旦形成一種思考的習慣,久而久之不免會影響到法官在判決和求刑上的獨立與公正。

在器官移植的倫理中,同意器捐的自由意志也是受到保障的。死刑犯因為身處獄中,自由意志和權利是被剝奪的,其所簽署的同意書自然無法代表其自由意志,因此目前國際社會一致反對死刑犯器捐;國際醫學期刊也明文規定,不允許移植醫學的學術論文,取材自死刑犯捐贈的器官移植。像中國等盛行以死刑犯進行器官移植的國家,其發表的移植成果在國際上是遭到封殺的。就在最新一期三月號的「美國移植學會」期刊,世界移植醫學會倫理委員長Danovitch才發表論文,明白呼籲中國必須停止使用死刑犯作為器官移植的來源。

死囚器捐牽涉的議題複雜,不宜將它化約為一個所謂的「科學常識」看待。我們當然樂見有病患因接受器官捐贈得以重生,但拒絕接受者的感受,我們也應予以理解和尊重。或曰殺人者死有餘辜,捐出器官救人不正是一種救贖?但在移植倫理和程序正義上,死囚器捐有其爭議性,不應被「遺愛人間」的理想呼籲合理化,其對社會的長期負面影響,實不容小覷! 

聯合筆記/生死之辯更趨細緻

【2011.03.07 聯合報╱王文玲】 

法務部槍決五死囚,許多民眾稱好,國際社會卻連表抗議。死刑之執行並非容易,今年先有空軍上兵江國慶疑似冤死案,又傳出殺人魔陳瑞欽判死確定,兩案對大眾都是一門有用的生死課。

王清峰去年宣示不執行死刑,導致輿論反彈而匆促下台,接任的法務部長曾勇夫立開殺戒,讓死刑存廢論辯喧囂整年。先前因不執行死刑而靜默的聲音群起宣洩,主張廢死團體亦不曾退卻,堅守戰場,奮力突圍。

死刑存廢正反意見各有立場,論辯不休,江國慶、陳瑞欽的出現,使抽象理論出現鮮活事例,更能直搗人心。審判誤判造成錯殺,生命無法回復,是反對死刑者緊守的理由。江國慶年輕生命的流逝,平反冤情的艱難,讓人深刻感受誤殺的恐怖,非一個「慟」字足以形容。

陳瑞欽則是擁護死刑者的最佳案例。陳為財謀殺五妻女和一名剛認識的女子,視人命如無物,兇殘至極;若不處死,難保他不會再害人。面對窮凶惡徒,死刑又似是最後防線。

當法務部不聲張地暫停執行死刑,死刑的議題是受壓抑、隱晦的。它有類似廢死的假象,實際上又不是那麼回事。對此,被害人家屬沒得怨,因為死刑還在;廢死團體亦然,因為死刑並未執行。但五死囚再槍決,又把雙方引了出來,爭議表面未變,但社會心情或許悄悄有了移動。

死刑議題的沉寂因王清峰的誠實而打破,同時被打破的,還有政府什麼都沒做的怠惰。在支持與反對者的相互挑戰下,被害人的保護被看到了,國際間對人權的重視受到了注目,各界對死刑的論辯也更趨細緻,對判死的要求更加提高。

經由多元、正反的生死辯論,將有助於社會的自我思辨,台灣對死刑的存廢思考也能更成熟。 

觀念平台-死刑存廢 豈能說一套做一套

  • 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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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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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顧爾德】

     政府在菲律賓詐欺犯遣返問題的色厲內荏,被菲律賓看破手腳;日前執行死刑恐怕又要讓台灣國際形象大傷。

     去年四月底法務部倉促舉辦四場死刑公聽會,獲得「反對廢死多於贊成廢死」的結論就迅速槍決四名死刑犯。國民黨在政治光譜上代表著偏保守、求穩定的選民,這項決定對國民黨支持度加分,卻在外交上失分─一向反對死刑的歐盟延緩了給台灣國民免簽證決定。好不容易讓歐盟在去年十一月決定,從今年一月十一日起給台灣國民免簽證待遇。才拿到免簽待遇沒多久,法務部又快馬加鞭處決死刑犯。

     從總統馬英九以降,政府對執行死刑最有力的說辭都是:「民意贊成死刑的遠高於反對死刑」。有意思的是,國民黨高官們不敢大聲說自己贊成死刑。馬英九去年三月說,聯合國全球暫停執行死刑的決議是「值得重視的趨勢,台灣不能漠視」,還說死刑存廢議題相關的教育、辯論與宣導嚴重不足。彷彿他也反對死刑,「無奈」在民意壓力下只得支持。事實上從去年三月至今,除了四場虛應故事的「公聽會」,政府在死刑議題相關的「教育、辯論與宣導」上全無作為。

     吳敦義的說辭更令人摸不著頭緒,他說,「將來有一天...眾人皆善良,廢死又何妨」,彷彿選美小姐「世界和平」的願望。一堆說辭,就是不敢大聲說:「其實我是贊成死刑的!」

     國民黨代表保守民意,但是遇到價值選擇時永遠不敢表態,總拿民意做擋箭牌。政治菁英一派「民之所欲常在我心」,卻不敢說出自己的價值觀。美國重量級智庫傳統基金會,開宗明義主張「保守價值」,這是他們判斷政策的基礎。他們以保守為榮,台灣保守政治菁英卻想裝進步開明,騙取政治光譜另一端選民的支持。

     假如領導人真認為廢死趨勢「台灣不能漠視」,會不用實際政策推動嗎?其實他根本不認同這種價值觀,又不想得罪持此價值觀的選民,所以口頭裝「進步」,說些開明話。要攤牌不能再裝時,就拿出「依法行政」、「民意依歸」兩頂大帽子。法務部長曾勇夫在執行死刑前閃閃躲躲,明明已決定行刑,到最後一刻還不承認。這種閃躲不禁讓人懷疑,真如執政者宣稱的「主張死刑的民意遠高於反對者」?若死刑是主流王道,執政者要閃躲什麼?為何不大聲為自己政策辯護?搞到要偷偷摸摸「替天行道」!

     根本是執政者對自己政治價值觀沒信心、無信仰,擔心自己政治理念可能會被選民唾棄,政權也將不保。執政者以為這種唬弄選民的手法也可以應用到外交事務上。先是菲律賓詐欺犯遣返,接著是廢死。「馬先生」都不敢大聲斥責陳雲林鄙視中華民國總統,菲律賓為何要尊重中華民國主權?當你不把不執行死刑當做對國際的承諾,歐盟為何會尊重你?

     去年十月歐盟駐台代表李篤在《聯合報》投書指出:「幾乎在所有已廢死的國家經驗中,在廢除死刑的當下,民意並不全然支持,但是政治人物展現政治意志,進而影響民意。」一針見血,國家領導人若無堅定政治理念,遇到爭議問題不能展現政治意志影響民意,只想唬弄閃躲,在國內早晚會被看破手腳,在國際上你所領導的國家也會被瞧不起。

     (作者為專欄作家) 

蘋論:吳揆錯了

2011年 03月07日

前天一口氣處決5個死囚,引起台灣廢死聯盟和歐盟的抗議。吳敦義院長說:「有哪一個是冤枉的?」

江國慶案血淋淋

廢不廢死刑是可以辯論的,沒有誰一定對或一定錯。但是吳院長的觀念大錯特錯!什麼叫「有哪一個是冤枉的?」冤獄判刑的當時,大家都認為罪證確鑿,死有餘辜,可是事後發現偏偏就發生冤獄。江國慶冤死案的例子還不夠血淋淋嗎?美國政府承認即使經過繁複驗證的過程,還是發生不少冤獄案例,25年來至少有10起死刑冤案,共製造了10條冤魂。英國法學權威布來克史東說過:「寧可錯放10人,不可錯殺1人」,有很深的道理。 
當國人皆曰可殺時,整個社會氣氛會營造出奇特的成見,檢調和法官會被成見誤導,於是有疑問的部分會被有意的忽略,倒楣的傢伙就陷入百口莫辯的困境。連法律觀念最先進的英、美都沒有把握每件案子都判得正確,何況司法制度還相當幼稚的台灣。吳揆敢於挺胸說出「哪一個是冤枉的?」真是膽子夠大。江國慶被判死刑的時候,不是舉國叫好嗎?不是都認定他就是兇手嗎? 

武斷心態害冤死

像吳敦義想法的人太多了,這正是冤獄的製造工廠。人都有盲點,檢調法官也是人,不免有錯。他們若能保證沒有冤獄,就是神明了。吳的武斷心態若成為台灣的集體心態,將來冤死的人只會越來越多。 

一句空洞的「依法行政」(李永然、蘇友辰)

2011年 03月07日

法務部長曾勇夫迫於民意的壓力,今年3月4日祕密處決五位死刑犯,雖然不能直指是馬英九總統的授意,但在法務部於去年配合馬總統的指示,大力推動兩公約的「人權大步走」計劃之後,卻無視《兩公約施行法》第四條「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有關赦免請求(不管有無理由)正當程序之處理,猶且強調「依法行政」,令人無法接受。

死囚仍可請求減刑

固然,包括第一次槍決共計九名死刑犯,已經走完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及釋憲相關的救濟途徑,均歸無效,但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規定,他們仍然可以據以請求為赦免或減刑的審查;另依照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相關的決議,在赦免審查未決前,均應停止執行。因此如何進行審查其請求有無理由,相關要件及標準何在,現行赦免均無規定,顯然無法滿足該項國際規範的要求。特別是,該項請求准許與否,權在總統手上,如果槍決九名死刑犯其中確有人向馬總統提出合乎該項規範之請求,在總統尚未作准駁宣示前,法務部不能無視該項已成為國內法及公約的規定,擅自提早執行,否則即侵越總統的職權,絕非一句空洞的「依法行政」慣用語,就可以迴避其不遵守國際人權規範的責任。 

本協會為促請法務部及時增修《赦免法》以應該項要求,早在去年已提出《赦免法增修條文草案》,希望該部審慎研議修正以供總統本於公約妥適運用,以杜悠悠之口,惟該部非特無意緊急處理,猶且透過「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複審會議,決議現行《赦免法》沒有違反公約的規定,隨即選擇歐盟申根免簽證通過不久,執行第二波槍決行動,對於馬總統公然信誓旦旦昭告天下,要遵行兩公約的承諾可以說是莫大諷刺。 
待決的死刑犯自覺生不如死當然有如末期的病患,有請求盡速了斷的權利。但上開尋求赦免延遲死刑執行者,在總統正式准駁前,法務部長未待前開國際公約規範的特別程序完全走完,就貿然選擇性執行槍決,固符合「民之所欲」,但不知馬總統是否繼續默許此種有傷我國人權形象,且有違國際人權規範的作為繼續發生? 

李永然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律師;蘇友辰為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律師  

免簽後執行死刑 歐盟怪我不民主

  • 2011-03-08
  • 中國時報
  • 【羅融/台北報導】

     我國於上周一舉槍決五名死刑犯,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及友台小組副主席安卓基亞(Dr. Laima Liucija Andrikiene)也發表措辭嚴厲的聲明。他指責台灣在獲得歐盟免簽後執行死刑,不但傷害了雙邊關係,也將台灣自身置於與中國、伊朗等不民主國家之列;對此,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表示,我方了解歐方的關切,將持續與歐方溝通。

     我方自上周執行死刑之後,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隨即發表聲明譴責,德國外交單位更召見我駐德代表魏武煉表達關切。安卓基亞發表的聲明,不但措辭強烈,更是首度將我甫獲得歐盟免簽一事,與執行死刑相扣連。

     安卓基亞說,台灣獲得歐盟免簽,是基於雙邊的信任、雙邊所共享的人權價值以及對民主的承諾,台灣執行死刑一事,已傷害了雙邊關係。

     安卓基亞指出,歐盟議會於去年十二月,才依據年度的人權報告,針對死刑議題,對執行死刑及枉顧人權的國家提出譴責,這些國家包括中國及伊朗,而死刑的執行,則使台灣將自己置於如中國、伊朗及白俄羅斯等不民主國家之列。

     安卓基亞也直言,死刑的執行不但無助於停止罪行的再度發生,也無益於台灣的國際形象,尤其該死刑的執行,更違反了台灣於二○○九年簽署的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

     安卓基亞並敦促台灣當局,重新審視暫停執行死刑的可能,並對廢死政策採取更清楚及明確的步驟。

     章計平表示,我方了解歐方尊重人權及民主法治的精神,但我國作為法治國家,須依法行政,對於依法判決的事項,亦應妥適辦理。目前我國對死刑的存廢並無具體共識,但未來會進行理性討論,未來也會以減少死刑為政策推動的方向。 

短 評-死刑的代價

  • 2011-03-08
  • 中國時報
  • 【本報訊】

     台灣槍決五名死刑犯,國際壓力排山倒海而來,繼德國外交部約見我駐德代表抗議後,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歐洲議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及友台小組副主席昨天也都發表聲明譴責。

     台灣有七成民意支持死刑,對歐洲國家「干涉內政」,必然十分反感。不過,歐盟把台灣視為「工業化民主國家」,也因此才會給我們免簽證待遇。他們認為,文明國家就該接受文明的規範,台灣既簽了國際人權公約,豈可說一套,做一套?

     台灣人只懂埋頭賺錢,不大管國際事務。國際間對廢死的討論已數十年,台灣卻渾然不覺。所以一般人不知道,加入歐盟的條件就是不能有死刑。聯合國曾決議,要求全球暫停執行死刑;國際人權公約就是主張廢死。

     一般台灣人看到阿富汗用割鼻、亂石砸死「不守婦道」的女人,對古早中國歷史中的凌遲至死的處罰,都會罵野蠻。但我們從沒想到,文明國家把槍決也一樣看待。

     國際間對廢死的討論,台灣錯過了。不過,既然廢死已成潮流,我們如果要堅持「殺人償命」的傳統價值,必然得要付出代價。

     去年四月槍決四人,歐盟免簽緩了半年。免簽一到手,又槍決五人。現在歐盟強烈譴責,如果我們不當一回事,繼續執行,免簽可能泡湯;國際形象也會受傷。大家做好心理準備了嗎? 

行刑悖理! 揚棄死囚器官移植 

【2011.03.08 聯合報╱李源德/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台北市)】 

我反對以死囚的器官,作為器官移植的對象。

首先從慘酷的殺人說起,這種傷天害理的行為,常出於突然的理智喪失,沒有計畫及預謀,是在非循自然之下產生的,迥異於一般自然死亡。死刑之執行,同樣也在非自然又有預謀下發生,此與殺人行為無甚區別。死亡是人生旅程的終極,沒有人可以抗悖或逃逸,早晚都要在自然之間離開人世。如果說殺人者逆天可鄙,執行死刑又何嘗不是悖理而為?

另外,利用死刑犯的臟器從事器官移植,也不盡符合醫學倫理。固然受贈者可以暫免一時的死亡,但囚犯器官是在既有執行死刑目標、又有特殊器官安排的人為情況下摘除,特別病人血型類似、人類白血球抗原相仿,此舉何異殺人?有時,「遺愛人間」的心理補償和「違反程序正義」的永久隔離只是一體兩面的說法而已。

自從前年五月,馬總統正式簽署「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的批准書,台灣已逐步邁向人權標竿國家之際,此次法務部槍決五名死囚,先在三月一日答覆立法委員質詢時,預告三月「有機會」執行死刑;事後則以「依法行政」潦草回應,不僅輕忽死亡之嚴肅性,更引起國際社會連表抗議。在我診療的實務中,目睹不少自然死亡的掙扎及無奈,病患及家屬莫不珍惜這份片刻即永恆的生離死別。然而,三月四日突襲式行刑,在江國慶案是否枉殺殆有疑義時,也讓生死之辯再度浮上檯面。

依現有的槍擊技術,不能在腦部準確瞄定心肺中樞,使得心肺即刻停止功能,以符合死亡的醫學定義。從文獻上記載,參與死刑的醫事同仁轉述,即使以人道立場先行注射重量安靜劑抑止呼吸,大約會有十五分鐘左右之手舞足蹈,甚至哀聲叫號的現象,必須加注肌肉鬆弛劑及氯化鉀,閉止心臟跳動,以符死亡的定義。同樣地,即便是槍擊心臟,導致破裂出血,仍有近十分鐘的掙扎。我不敢想像有這樣死亡過程的臟器,受贈者會有如何的感受?「民眾太缺乏科學常識」無法一概而論,沒有從事臨床診療工作的人,或許不能瞭解病人的真正感受!我呼籲台灣應揚棄極具爭議的「死囚器官移植」。 

譴責死刑 歐擬提案取消對台免簽?

【2011.03.09 聯合報╱歐洲特派員陳玉慧、記者王光慈、蕭白雪/連線報導】 

台灣上周五一口氣槍決五名死刑犯,繼歐洲議會友台小組副主席發表聲明表示遺憾後,歐洲議會議長布澤克(Jerzy Buzek)在七日開議致詞時,也譴責台灣執行死刑。德國外交部人權顧問羅寧也告訴本報記者,已有歐洲議員認為台灣此舉違反人權,應考慮提案取消對台免簽證待遇。

針對歐盟反死刑壓力,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表示,已收集國內相關法律規定、民眾意見,以及執行死刑的依據、做法等資料,送交外交部,請外交部透過外館人員向當地國說明,目前尚未接獲是否影響遊歐洲申根免簽優惠的訊息。

歐洲經貿辦事處發布的新聞稿指出,布澤克認為台灣曾在二○○六年至二○一○年間暫停執行死刑,現在卻再度槍決五名死囚,呼籲台灣應恢復暫停執行死刑。

儘管已有歐洲議員表示,歐盟雖不贊成台灣執行死刑,但此舉不會影響歐盟對台灣免簽措施。不過,德國外交部人權顧問羅寧卻告訴本報記者,已有歐洲議員對此看法不同,認為台灣此舉違反人權,應考慮提案取消申根免簽。

羅寧說,德國外交部對台灣、日本、新加坡等進步國家仍有死刑一事,感到不解,對台灣最近二次執行死刑更是「非常失望」。他說,台灣繼續執行死刑,將影響兩國在各方面的關係。至於是什麼樣的影響?羅寧表示,「至少可以確定,不會有好影響」。

德國外交部發言人費雪則說,多年來,德國反對死刑實施,並非針對台灣,若美國、南韓、日本或新加坡等執行死刑,德國外交部一樣會嚴詞譴責。德國外交部的立場是向台灣說明,死刑應全面禁止,不過考慮亞洲民情,目前並非呼籲台灣廢除死刑,而是暫緩執行。

布澤克是在昨天歐洲議會議程開始前致詞,先提到歐洲議會支持捷克對加拿大要求免簽的抗爭,也再度譴責恐怖分子上周的暴行,隨後批評台灣政府本月四日執行死刑。

我駐歐盟代表林永樂表示,已經多次向歐盟相關單位溝通,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死刑執行是法律的行使,台灣有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口支持死刑執行,「廢除死刑是最終目標」,台灣政府會朝此目標努力。

代表歐盟意見的歐洲駐台經貿辦事處人員昨天到法務部,並安排該處代表本周五正式拜會法務部,表達反對死刑的立場。 

讓國際壓力成進步助力 

  • 2011-03-09
  • 中國時報
  • 【楊宗澧】

     法務部長曾勇夫三月四日簽署執行五名死囚後,歐盟及國際特赦組織迅速在當日發佈譴責聲明,呼籲台灣立即暫停執行死刑。德國外交官員更罕見地在隔天公開「召見」台灣駐德官員要求說明。台灣,曾備受推崇為民主、自由與人權的亞洲典範,但陸續執行死刑後,再次招來國際間的不信任。

     台灣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存在各種不同意見,一部分的聲音,即是來自對「國際趨勢」這四個字的反感。國際社會對台灣執行死刑的批判,確實招來部分人民劇烈反彈,網路論壇或電視、電台的政論節目上,出現諸多對國際組織、歐盟等西方國家「干涉台灣內政」的指摘言論。尤其許多主張死刑的名嘴或網友,經常將所謂廢除死刑的「國際趨勢」過度簡化為「國情不符」,又或是對立成「西方殖民」問題,在這充滿聳動、極端對立的情緒語言中,經常致使社會對話的機會消失殆盡,甚是可惜。

     在台灣特殊的國際處境下,「國際趨勢」在不同議題上存在不一樣的意義。凡是與經濟競爭力相關的議題上,這四個字儼然有正面的指標性意義;然而在死刑存廢議題上,顯然又成了「扣分」的字眼。

     去年三月,國際特赦組織發表的全球死刑報告指出,世界上持續執行死刑的國家,如不分發展程度,則包含中國、北韓、伊朗、日本、美國等十八個國家,但台灣並不在列。然台灣政府從去年四月三十日到今年三月四日,不到一年內已迅速執行了九名死囚,如按照死刑執行人數來算,無論怎麼看,台灣的「死刑競爭力」在明年的全球死刑報告中,也都可能會名列世界前十名內。只是,值得台灣社會思考的是,「死刑」這個選項是台灣需要的國際排名嗎?

     國際特赦組織自七○年代以來,即展開對全球廢死運動的關注。除了起源於救援世界各國良心犯過程,發現當中嚴重的死刑與酷刑問題以外,更進而發現許多的刑事被告被判處死刑,均充斥著許多階級性的歧視,例如:貧民、少數族群、受教程度、性傾向等。

     此外,國際特赦組織也在聲援「被害人的人權」過程中,看見受暴婦女或受虐兒童由於國家權力無法適當提供被害人各層次的補償機制,包含:司法程序正義、經濟扶助、心理治療等,致使被害人成為加害人的機會大增。許多國家治安充斥著以暴治暴的高風險,顯然並非與死刑制度有關,而是國家只能簡化地以「權力」使用「死刑」來補償被害人卻效果有限。

     在廢死運動的推行過程中,國際特赦組織發現「死刑」的使用,是不分國界的,無論是高度工業化國家,或者低度發展國家,甚至沒有民主與極權國家之分,「死刑」存廢與否,基本上是一個政治權力操作下的政治意志問題。

     唯有打破死刑的此一疆界,我們才會發現「人權」不是舶來品,人權是每一個人的人權。不論是所謂被告或被害人,都可能是死刑制度下的犧牲品。而歐盟國家,也正是認為廢止死刑得以抑制國家權力的無限上綱,透過廢止死刑去達到集體社群的最大利益與最小風險。

     歐洲逐步推動廢除死刑的經驗中,除了持續進行社會對話、教育,最重要的,也在於公民團體對政治人物與政黨的積極倡議與遊說,由於政治意志走在人民意識之前,才得以使社會文明持續發展,而不是回到過去酷刑之下的黑色歐洲。同樣地,台灣的政治人物既已宣示廢死的目標,我們需要持續監督政治人物,促使國家守住對「人權理念」的承諾,首先暫停死刑的執行,全面檢視所有相關制度,往理性的社會對話與公民教育下的廢死目標前進。

     (作者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祕書長) 

歐盟譴責死刑 曾勇夫:堅持司法主權

  • 2011-03-10
  • 中國時報
  • 【曾薏蘋/台北報導】

     上周槍斃的五名死囚,明天剛好頭七,歐洲議會友台小組也對此深表遺憾。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表示,依法執行死刑沒有人數上限,也沒有期限,政府絕對堅持台灣司法主權,不會做任何承諾,也不會退讓,假如有壓力,他會承受得了。

     曾勇夫也強調,法務部正準備針對台灣執行死刑的原因和文化傳統,及未來朝廢除死刑的目標努力等相關問題,研擬成說帖,請外交部轉送給駐外單位,向世界各國說明。

     立法院長王金平則表示,歐盟給予台灣民眾免簽證優惠,是經過歐洲議會長期討論通過,不致因為台灣執行死刑而被取消;未來若需要國會出面與歐盟溝通,他也很樂意協助,現在到訪台灣的歐洲國家國會議員,若關切台灣執行死刑的議題,他都會加以解釋。

     外交部長楊進添昨天證實,的確有相當多歐洲議員對我方執行死刑表示強烈意見,但外交部會更努力說明,讓歐方了解台灣立場;也會協同法務部擬說帖,透過駐外館處讓歐方了解。楊進添表示,外交部沒有請法務部暫緩執行死刑,也毫無立場要求法務部不執行法律。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昨質詢時問到,我方是否會因國際壓力而暫緩執行死刑?曾勇夫答詢強調,法務部絕對堅持台灣司法主權,沒有向歐盟或任何國家做出暫緩執行死刑的承諾,未來立場也不會退讓。至於目前有沒有任何執行死刑的案子在他桌上等待批示?曾勇夫斬釘截鐵說,「沒有!」

     曾勇夫表示,第一次簽署死刑執行令時,他難過的掉眼淚,第二次簽署時,心情仍然感到沈重、難過,死刑是人命關天,所以會特別慎重,會按照死刑執行審議小組的既定程序走,目前沒有時間表。 

我見我思-普世價值擋不住

  • 2011-03-10
  • 中國時報
  • 【莊佩璋】

     台灣人看到對岸養熊插管抽膽汁,大多會罵「夭壽」、「殘忍」。不過,我們脫離「野蠻年代」其實也不算久。

     我剛進新聞界時,台灣還常當街殺虎,泡虎鞭酒、虎骨酒、吃虎肉,殺猴煉猴膠,殺狗吃香肉。幾千年來,華人看所有動物都只是「一盤肉」或是「幾味藥」,就像張獻忠所言「天生萬物以養人」,我們唯我獨尊,從不尊重「畜牲」。

     當年,一小撮「吃飽沒事幹」的知識分子說,人類應尊重動物,動物也有動物權。社會把他們當瘋子,把「動物權」當笑話。那時不流行民調,否則應有九成民意贊成凡動物皆可殺。

     但,與「畜牲」站同一陣線的菁英竟與絕大多數台灣人為敵,拍下殺虎、殺狗照片,告洋狀,登上國際主流媒體。歐美群情激憤,揚言抵制台灣貨,我們則以「國情不同」辯解...。

     幾番「家醜外揚」後,社會終於認清「國際趨勢」,接受「動物權」的觀念。現在,我們有《動物保護法》,別說殺虎、殺狗,連倒吊待宰的肉雞都不行。

     不光是「動物權」,其實,「人權」、「民主」等價值,也是一小撮「崇洋媚外」的菁英,「橫眉冷對千夫指」所爭出來的。

     戒嚴時代,在愚民教育下,一般人贊同「穩定壓倒一切」,把民主當做破壞安定,把人權視為縱容壞人,把自由看成不負責任。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人,被抹黑成破壞團結的異議分子。

     還好,台灣的安全,仰仗美國;經濟,依賴國貿;強人無法為所欲為。「黨外」一方面以民主運動啟迪民智,一方面援引國際勢力施壓,終於扭轉了威權體制,成功民主化。

     我們的傳統,並沒有「動物權」、「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國情不同」也因此總成保守派的藉口。幸好台灣是靠貿易生存的海島,也沒大到足以力抗國際潮流,所以最終都接受普世價值,進入國際主流。

     廢死,也將如此。

國際人權接軌 過河即拆橋(李永然、周志杰)

2011年 03月10日

日前歐洲議會議長於開議演說中,高分貝譴責台灣近日槍決5名死刑犯的舉動並要求台灣暫停執行死刑。許多議員更抨擊我國與國際人權接軌作為,顯有過河拆橋之嫌,考慮提案取消甫實施2個月的免簽證待遇。事實上,法務部此舉之所以招致歐盟的強烈撻伐,原因在於我政府對此人權課題的決策態度與作為似乎欠缺一貫性、系統性與積極性。

須與在地文化相容

死刑廢除為普世人權價值,已是國際社會主流看法,即使並非所有民主先進國家皆已將之廢除。然而從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議定書的條文意旨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歷年來的決議與宣示,足以證明此一趨勢。誠然,國際人權規範在國內法化的繼受與實踐過程中,必須與在地文化與民情磨合以達相容程度。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也都經歷上述磨合與拉鋸;但正因如此,更凸顯政府應有全盤性規劃與系統性步驟,從教育宣導到法規配套的檢討修正,均應有積極而實質的作為。 
然而,目前我國政府的策略顯然是在不影響眼前重大外交利益之前提下,消極地將已定讞的死刑犯,依剝奪他人生命法益之次數與情節輕重來「分批清倉」;並非積極地修正與落實相關配套方案,盡力建構一個消弭民眾對取消死刑可能產生疑慮的在地環境。 

逐步廢死研擬配套

循此,政府一方面應劍及履及地修正《赦免法》,仿效德日等國設置「赦免審議委員會」,給予現存死刑犯再檢視其審判量刑過程的最終救濟管道,確實將公約規定的特別程序完備化;另一方面,將目前「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小組」討論及研擬之相關配套方案,如減少死刑使用、檢討假釋矯正制度、強化治安、教育宣導等方案,盡速於建國百年之際定案,並修法施行,以作為各級機關滴水穿石地深化人權的依據。
上述作為方是馬總統堅持批准聯合國兩公約之真諦,也是依兩公約施行法規定,於今年底檢視國內相關法規與施政是否與兩公約無縫接軌的最佳指標。在慶祝建國百年之際,政府對死刑存廢議題的處理妥適與否,足以驗證我國對海峽彼岸及國際社會標榜人權民主立國的宣示,是否名實相副! 

李永然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律師;周志杰為中華人權協會常務理事、成大政治系副教授  

     去年三月,國際特赦組織的全球死刑報告指出,持續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十八國。其他一百卅九國已廢死或不執行。當時,台灣已三年沒執行死刑,是華人社會的模範。

     現在,一年內槍決九人,台灣反成國際笑柄。過去,「國情不同」、「反對干涉內政」,都沒擋住國際潮流進入台灣。廢死,哪可能例外?

聯合筆記/從德國看台灣執行死刑

【2011.03.13 聯合報╱陳玉慧】

台灣槍決五死囚,引發德國和歐盟的關切。從雙方的反應,可看出民族、政治和社會文化的差異。

德國在戰後走上民主之路,增強自覺和自省,這對發動過二戰的德國是好事。正因走過納粹罪愆,德國媒體因此對反人權、非民主事件總會大加撻伐;若是教訓別人,不免就有點優越感和好為人師的意味。

台灣執行死刑,使駐德代表魏武鍊首度有機會走進德國外交部,使台灣成為歐洲議會主席在議會上公開批評的對象,這真是莫大諷刺。台、德並無邦交,德國外交部使用「傳喚」一詞,未免有點奇怪。何況,執刑是台灣政府依法行政,也是國家內政問題;美國和中國都執行死刑,卻從未聞德國傳喚兩國大使訓斥。

從人權和民主的角度來看,廢死是國人終極該走上的目標,這也是我國駐外人員積極向國際社會溝通的一點。但溝通顯無必要,因為德國或歐盟就是要擺明來教導台灣的:枉費你們有進步的民主,卻有這麼不人權的事情,真令人失望!

我政府應溝通的對象,其實是我們國人。台灣有七成五的人贊成死刑,而國內媒體的報導焦點卻在死刑犯的器官捐贈,或申根簽證是否會遭取消,這些都是周邊的議題。該討論的是死刑制度本身以及該不該廢死,廢死若是終極目標,台灣如何朝此目標前進?如何說服眾多的民眾?

在未廢死之前,為何不強制DNA的採證?還有,台灣媒體對執刑過程過度報導,連死刑犯最後吃什麼、做什麼都巨細糜遺,這又加重了對人權的侵擾。很多國家執刑都未引起譴責,而台灣卻首當其衝,原因在此。

台灣政府不必花力氣應付歐盟和德國,但需要更明確的政策,以及更多討論和溝通,唯有如此,人權和民主才能貫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