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約
兩公約是什麼,兩公約施行法又是什麼,可以吃嗎?台灣政府在相關議題上是否符合以及司法系統有無確遵人權公約基準,特別是生命權、公平審判,乃至於其他人權規制,這些都是廢死聯盟持續關注的方向。
體罰與死刑
體罰與死刑
吳佳臻╱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大部分在台灣成長的人都經歷過有體罰的童年,我也不例外,我不知道體罰到底成就了我什麼,我只知道體罰帶給我的是更深的傷害、更多的恨意、更長久的痛苦回憶,因此,成年的我一向反對體罰。如果體罰是成人加諸於未成年人的酷刑,那麼死刑則是國家加諸於人民的酷刑,施以酷刑的人都誤以為他們在執行正義,而且堅信這樣的刑罰是適當的,卻不知道這樣的刑罰不但沒有效用,留下的只有無法回復的傷害。
今年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制定二十週年,作為一個獨立生命主體的兒童(十八歲以下),應受到成人社會與國家的保護,除了與成年人同樣享有各種基本權利(例如生命權、自由與平等權),為確保未成年人能夠健全地成長與發展,本公約更特別制定兒童所需的受教育、家庭團聚、休閒娛樂、不受歧視等權利。這些看似理所當然的保障與宣示,放在仍有死刑與體罰卻自稱是個民主人權國度的台灣看來,格外諷刺。
然而,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在台灣,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仍然難逃體罰的戕害,但目前已經不會處決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世界上卻至少還有四個已經簽署《兒童權利公約》的國家-伊朗、沙烏地阿拉伯、蘇丹以及葉門,持續對十八歲以下之人執行死刑,因此,「世界反死刑聯盟」(WCADP)在今年的第七屆世界反死刑日的前夕,發起連署呼籲 伊朗、沙烏地阿拉伯、蘇丹、葉門等國家停止對未成年人執行死刑,這個呼籲再次提醒世人,死刑的存在並不如支持者以為的公平、公正。
我反對體罰、反對死刑,自己生了孩子之後,這樣的意念更為堅定。
生兒育女容易,教養難,看著懷中的孩子,每個母親都無法預期孩子們長大之後會成為什麼樣的人,但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平安快樂地長大,讓我盡力教導他如何尊重生命、如何善待他人,讓他成為一個有正義感且明辨是非的成熟人類。身為成年人、身為父母,為了孩子們的未來,我們要努力改變這個社會,讓它成為一個尊重生命、善待每個人、能夠伸張正義的社會,而我確信,體罰與死刑無法讓這個社會變得更美好。
※支持廢除青少年犯的死刑判決及執行連署說明,參與連署請點選(中文連署將收集至11月10日,所有名單送交世界反死刑聯盟,於11月20日再送交伊朗、沙烏地阿拉伯、蘇丹以及葉門政府。)
※英文連署請上世界反死刑聯盟(WCADP)網站,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