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這裡會有廢死聯盟的新聞稿及倡議行動。
源 起/瞿海源、林欣怡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於2003年年底成立,我們的名稱從剛開始的「停止死刑執行推動聯盟」、「替代死刑推動聯盟」,一直到2006年正式定名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名稱三變,也代表著廢死聯盟的自我反省以及運動策略!
剛開始,我們的希望很卑微,只說「死刑與其他刑罰最大的不同,在於剝奪人的生命,一旦執行無法回覆,所以才更該審慎為之」,呼籲政府當時所宣示的廢止死刑政策應有的配套措施,首先應該要從死刑執行的停止開始。不過,沒有多久,我們就發現,光是停止死刑執行還不夠。一般民眾聽到停止死刑執行或者廢除死刑類似的想法,就會馬上聯想到壞人滿街走的畫面,所以我們覺得要說的更清楚:廢死不是讓做錯事的人逍遙法外,而是要找出更合宜有效果的替代方案。因此,2003年底,世界人權日的記者會上,我們就是以「替代死刑推動聯盟」名義舉辦成立記者會。
以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的名稱運作了兩年多,時常被社運夥伴笑稱是「替死」盟,我們也同時發現,「要有完善的替代死刑方案才能夠廢除死刑」幾乎成為政府對廢除死刑沒有作為的一個擋箭牌。從2000年台灣宣示逐步朝向廢除死刑的刑事政策以來,政府具體的作為實在很少,甚至死刑的執行也依舊持續(一直到2006年才真正停止死刑執行)。因此,在2005年底的年度規劃會議上,經過激烈討論,決定要正名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因為不管是停止死刑執行或者替代死刑,大家最終的目標是廢除死刑,就應該大聲的說出來,不要讓「替代死刑方案」反而成為廢除死刑沒有進度的藉口。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五年多來,在死刑廢止的政策倡議、對於公民的社會教育、本土的論術與研究、廢死運動的國際串連之外,我們也針對死刑定讞個案以及一些未定讞的特殊類型個案提供法律上的協助,因為我們發現,唯有多了解草根的問題、唯有讓廢除死刑運動和在地有更深的連結,才能夠說服台灣的人民。
相同的,瓶頸也如影隨形,死刑的「論辯」是很難進行或者說很難有新的面向。贊成死刑和反對死刑的兩方人馬不需要坐下來,就知道對方要說什麼,也很難針對其中的差異點聚焦來對話,其中尤其以犯罪被害人保護、社會安全以及治安問題為最難對焦的議題。這時候,德國在台協會和我們聯繫,他們表示,德國當初廢除死刑有其特殊的歷史原因,所以無法以他們的經驗告訴台灣該如何廢除死刑,但是,德國已經有50多年(1949年廢除死刑)沒有死刑,所以可以和我們分享德國的經驗:他們如何生活在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尤其是在社會安全以及被害人保護的議題上,還有,如果要廢除死刑,什麼樣的方式是比較好的,在監獄的管理上要如何配合?
因此,在德國在台協會及法務部的協助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於2008年11月舉辦了【死刑存廢的新思維】研討會,會議中邀請到德國及台灣的專家提出一些新的觀點和經驗,讓我們在死刑存廢的論辯上有更新的視角。當然,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事情是這個研討會有許多司法實務、監獄矯正系統或者是被害者保護領域中的專業人士參與,他們的分享讓這個研討會結論成果豐碩。在這本論文集中都會一一呈現,在此不多贅述,主要會議結論有以下八點:
1. 台灣應該維持停止死刑之執行(moratorium)。
2. 停止死刑執行之同時,更應該要加強替代死刑配套措施的研究及調查。
3. 進一步限縮可被判除死刑的罪名,例如非侵犯生命法益(沒有殺人)、販賣毒品等罪名。
4. 在還未全面廢除死刑前,要求檢察官不求處死刑、法官不判死刑。
5. 安全管束監禁制度(Sicherungsverwahrung)應可作為替代死刑的措施之一。
6. 了解被害人的需求,並且保障被害人訴訟程序參與的權利。
7. 對於死刑合憲性,應該再一次提出釋憲聲請。
8. 向社會大眾說明,從再犯率或者治安的相關數據可以證明死刑並不是一個維持治安有用的制度。
此次的研討會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第一次嘗試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也是廢死聯盟第一次的正式出版,非常感謝德國在台協會副處長柯彼特(Pit Koehler)、廢死聯盟謝仁郡執行秘書以及所有的廢死志工;更要感謝所有的協辦團體,包括德國在台協會、法務部、國際刑法學會台灣分會、中正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大學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律師在職進修委員會的協助以及元照出版社協助我們出版這本論文集!這只是開端,我們會持續的堅持下去,希望台灣終究有一天可以經驗沒有死刑的社會。
瞿海源(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
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