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看西藏首次判決3.14事件參與者死刑

2009-04-09 德國之聲

3‧14西藏事件周年紀念日過去不到一個月﹐本周三﹐西藏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參與西藏事件的4名被告進行了宣判。其中參與拉薩縱火案的兩名肇事者被判處死刑﹐另外兩人被判處死緩和終身監禁。這是自去年3‧14以來中國官方首次對參與者做出的死刑判決。德國西藏運動組織主席納蒂訥‧鮑曼女士呼吁德國政府﹐敦促中國政府盡快撤回其判決並公開審理過程。

本周四﹐中國各大媒體都公布了4月8日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對4名肇事者的審判結果。被判處死刑的兩人洛桑堅才和落牙參與了去年3‧14拉薩地區和達孜縣發生的暴力活動﹐導致兩家服裝店和一家摩托車銷售店的店主和員工死于火災。德國原稿通訊社的報道稱﹐德國西藏運動組織對4月8日拉薩當局的宣判和審理過程表示質疑。該組織主席納蒂訥‧鮑曼女士強調﹕"不應該剝奪4名被告人的辯護權。"

北京律師江天勇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在任何判決之前﹐應該先弄清3‧14事件的真相。他說﹕"首先我感覺目前整個事件沒有真相﹐其次﹐這些人無論是什麼樣的人﹐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他都應該受到中國憲法和法律保護。那麼他的辯護權都應該得到尊重。現在這些被判決的人﹐我不知道他們的辯護權是否得到保障了。我們只知道這樣一個結果﹐但是過程是怎麼樣的﹖"

雖然中國官方媒體在報道中稱﹐整個開庭審理的過程是公開的﹐但是報道中並沒有公布旁聽者的人數和身份。德國原稿通訊社在報道中寫道﹐"這次的死刑判決是中國政府在西藏問題上施加壓力﹑制造恐慌氣氛的表現。"

律師江天勇告訴記者﹐對這樣一個全世界都矚目的事件﹐中國政府應該公開透明地處理這起案件﹐以便消除國際社會的疑慮﹐“中國官方的報道能令人信服嗎﹖人們看了之後有助于消除對這起事件的懷疑嗎﹖我覺得這件事中﹐最重要的是要為被告人聘請律師﹐為他們進行充分的辯護﹐才有可能使這個案件﹐包括涉案人的家屬和國際社會消除疑慮。”

今年3月中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公開批評達賴喇嘛"不要西藏獨立,只要自治的說法"是謊言﹐稱其真正目的是假自治﹑真獨立。達賴喇嘛則指責中國政府 50年來給西藏造成了"難以形容的苦難和毀滅"﹐導致西藏人民陷入"人間地獄"。4月初﹐歐洲議會再次敦促中國政府重新恢復與達賴喇嘛代表開始去年11月後中斷的會談。

對于中國當局對3‧14事件參與者首次做出死刑判決的決定﹐關注西藏狀況的律師江天勇表示﹐十分願意為仍然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幫助﹐但是現在他無法實現這一夙願﹐“現在這樣的法律道路完全被切斷。一方面﹐這些人因為官方壓力根本委托不到我們﹐另一方面﹐目前的一些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也被下達這樣的指示﹐禁止律師接受這樣的委托。盡管我們願意﹐但我們卻做不到。”

北京方面稱﹐在去年的3.14事件及之後數周中﹐拉薩等地共有22人死亡﹐而西藏流亡政府估計的數字則超過200人。據德國原稿通訊社報道﹐去年3月以後 ﹐西藏當地法院先後逮捕了200名藏人﹐其中一些人已被判處終身監禁﹐另有大約100人沒有進行審判就被送入看守所或失蹤。據被釋放的一些藏人稱﹐他們在拘留所經常受到酷刑和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