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殺檳榔西施焚屍 1死刑1無期徒刑定讞

2009-02-26

中央社╱台北26日電

民國90年1月間,台中縣一名檳榔西施遭人姦殺焚屍,最高法院認為男子劉榮三、張鎮興性侵並共謀殺人焚屍,今天判處劉榮三死刑、張鎮興無期徒刑,均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劉榮三與張鎮興民國90年1月間,搭訕結識在台中縣大雅鄉某檳榔攤的檳榔西施;同年1月5日,2人邀赴KTV唱歌,在唱歌時趁機將檳榔西施灌醉後,張鎮興、劉榮三輪流對被害人性侵,事後因被害人聲稱要報警提告,劉榮三因擔心犯行曝光,因此謀議殺人滅口。

1月6日凌晨,劉榮三等人先駕車押被害人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後,再將她載到台中縣新社鄉山區產業道路,劉榮三手持鐵槌重擊被害人頭部及頸部致倒地後,還潑灑汽油並點火燃燒,被害人遭火焚痛苦起身奔跑跌落乾溝內,劉榮三等人還繼續輪流用鐵槌重擊,直到頭骨破裂,腦漿外溢才罷手,再灑汽油焚屍後離去。

被害人屍體當天被路人發現,劉榮三、張鎮興兩人則在犯案1個月後被警方逮捕。

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審,自為判決指出,劉榮三惡性最深、情節最重,雖然在97年8月坦承犯行,但他泯滅天良,非使其與社會永遠隔離,不能達防衛社會的目的,將他處以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