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零執行第三年」入選台權會年度十大人權新聞

2008-12-09

「死刑零執行第三年」入選台權會年度十大人權新聞

【入選新聞】台灣死刑零執行第三年

【入選原因】至目前為止,全世界有137個國家廢除或實際上廢除死刑,只剩下60個國家還維持死刑制度,但其中也僅有約20個左右的國家有真正執行死刑。(今年的統計尚未出來,但2007年有24個國家執行死刑,2006年則有25個。)台灣雖然沒有正式的宣示「停止死刑執行(moratorium)」,政府也尚未明確的提出廢除死刑政策,但是終究我們已經停止死刑三年了,不再是那世界上少數執行死刑的20幾個國家之一。小小成果該為台灣喝采,但此同時更要呼籲政府,請提出時間表以及合適、完整的替代死刑措施。

【新聞評論】
馬政府上台後,在台灣的人權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之際,應該要慶幸在廢除死刑的部份,我們至少還沒有自甘墮落。中國最近連續處決了兩個有爭議的死刑犯:楊佳和伍維漢。兩個案子的共同點都在於司法程序充滿瑕疵、引起國際人權團體的對中國政府的質疑和對兩人的聲援。不過,中國一意孤行,想藉由死刑的執行確認大中國的威儀。更諷刺的是,中國政府於日前才宣布開始起草1993年世界人權會議維也納宣言及行動綱領所敦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看來,這項人權行動計畫即便起草了,也將形同具文吧!

回過頭來看台灣的狀況。陳水扁政府時代就宣示「台灣逐步朝向廢除死刑的方向邁進」,一邁就邁了八年,沒有正式政策說帖、沒有行動時間表。馬英九政府上台,一樣遮遮掩掩不敢說清楚他對死刑的看法。法務部長王清峰則是在上任前公開宣示她個人支持廢除死刑的理念,但是接續而來的反對聲浪,也讓她噤聲不敢多說。

台灣的死刑狀況,不能說沒有進步。可判處死刑的條文減至52條且沒有絕對死刑;法務部也修正「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就死刑定讞案件聲請再審、釋憲或提起非常上訴,程序仍在進行中者,暫緩執行;並函請檢察官於起訴時不具體求刑,待審判中再具體求刑,且不宜求處死刑等。

但是,目前死刑定讞的個案已經累積到31位,政策未定、前途未明的狀態下,讓他們的身心飽受煎熬,多人產生了所謂的「待死現象 (death row phenomenon)」。以歐洲人權法院的幾個案例來說,等待不確定的死刑執行,這段長時間的煎熬被認定是殘忍而不人道的待遇。此外,幾個一審求處死刑的特殊個案,包括陳培元案(精神障礙者)以及愛彌亞案(移工)也引起大家對於死刑在精神障礙者及移工的司法人權上的制度性侵害有了更深的認識。

今年在廢除死刑運動上,有一個特殊的狀況是,幾個歐盟國家包括法國、英國和德國的駐台辦事處紛紛和台灣的NGO合作,舉辦廢除死刑的研討會,試圖提供台灣一個不同的觀點。此外,台灣長期以來對於被害人保護的漠視,加深了被害者對加害者的仇視,但卻也忽略了自身權益的真正需求。廢除死刑和被害人保護並不相互違背,我們需要一個怎樣的被害人保護制度?更重要的是,所謂的替代死刑的配套措施應該包含什麼?過去時常將社會安全視為支持死刑的一項重要證據,但是死刑真的可以讓社會更安全嗎?以上這些疑慮已經在這系列的研討會中被提出來討論,台灣政府應該正視這些寶貴的經驗分享,立刻停止死刑執行,同時研擬死刑替代措施,加強被害人保護措施。對於已經三年未執行死刑的台灣而言,國際社會莫不殷切期待台灣可以早日廢除死刑,廢除死刑不僅是台灣民主與文明的最佳表現,也可以成為亞洲鄰近國家的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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