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與行動
這裡會有廢死聯盟的新聞稿及倡議行動。
新法務部長的難題
2008-04-27 中國時報
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尚未就任法務部長,王清峰律師就遇到了難解的考題:死刑,廢不廢?
王清峰律師長期以來在人權領域的奮鬥有目共睹,我對她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九二一重建及慰安婦等的議題上,她都選擇了一條不輕鬆的道路。因此,在死刑這個議題上,她願意面對、也願意承認她自己個人的人權價值:「我不贊成死刑」,這一點也不讓人意外。即便這會令她馬上面臨了各方的壓力。
最大的反死刑壓力,來自於一般社會大眾擔心:沒有死刑,那壞人會不會滿街跑?以及,沒有死刑,該如何對被害人交代?
廢除死刑,並不是說要讓這些犯罪的人出獄;相反的,是覺得對於犯罪的人應該要有相當嚴厲的懲罰。很多犯下重罪的人是不怕死的:「十八年之後又是一條好漢!」但是,如果是終身監禁呢?如果是三十年、四十年甚至是五十年的監禁呢?是不是比兩顆子彈的一了百了更令人心生畏懼?這才是讓犯罪的人面對自己錯誤的方式。況且,如果讓他們在監所中有適當的勞動,並且將勞動所得回饋社會甚至被害者,是不是比兩顆子彈更有補償效果?還有,司法不可能完美,人死又不能復生,近年歐美各國因DNA科技而揭露的許多令人怵目驚心的冤案,更使我們不能忽視誤殺的可能。
我非常理解部分被害者家屬會站出來反對廢除死刑,他們的痛苦和無力感令人同情。只是我還是會想:死刑難道就是政府可以幫助被害者家屬最好且唯一的方式?一套完善的犯罪被害者保護體系,或許比死刑對大部分生活陷入困難的被害者家屬來說來的重要。但是,我們的政府在這方面做的非常少。
死刑要不要廢除?王清峰律師說,她還要聽各方的意見之後才會作成決策。的確,廢除死刑的理由並不像我上面所提出的三點那麼簡單,是需要謹慎思考的。過往八年,政府說要廢除死刑,雖然做了一些努力,但是在教育及資訊的提供上非常的不足,以至於一般民眾還是非常不能諒解廢除死刑的政策。或許,啟動對社會大眾的教育及公眾的對話溝通,正是新任法務部長面對死刑時的另外一個重要課題。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二○○七年的死刑報告,目前全世界有一三五個國家已經實際上廢除死刑,只有六十二個國家還保有死刑。在還維持死刑的國家中,也僅有廿四個國家還執行死刑。即使是年年蟬聯死刑執行冠軍的中國,執行人數也從○六年的一○一○人下降到○七年的四七○人!而聯合國也在○七年十二月十八日通過了一個全球停止死刑執行的決議,希望還沒有廢除死刑的國家至少要先暫停死刑執行,再來檢討是否要廢除死刑。
台灣目前的狀況是:法律上保有死刑、兩年多沒有執行。但接下來呢?希望我們能夠走一條和國際潮流相同的道路:全面停止死刑執行、整體檢討規畫、並啟動公眾教育及對話,嚴肅的面對我國死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