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前決定針下留人,德州州長饒死刑犯一命
2007/08/31
2007-08-31
法新社華盛頓三十日電
美國德州州長裴利今天饒死刑犯佛斯特不死,趕在行刑前幾個小時決定將他的死刑減為無期徒刑。這名受刑人並未殺人,他是否遭處決頗受國際關注。
三十歲的佛斯特是因共同犯下一起吸毒引發的殺人案而被判處死刑,原定今天以注射致命藥物的方式處決。赦免與假釋委員會稍早以六票對一票通過,建議將佛斯特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促成裴利赦他不死的決定。
裴利在預定行刑時間前六小時發布聲明說:「經仔細考量此案案情,加上赦免與假釋委員會所作建議,我認為將佛斯特的死刑減為無期徒刑是個正確和公正的決定。」一九九六年八月間,德州南部城市聖安東尼奧的二十五歲白人男子拉胡德遭槍殺,當時十九歲的佛斯特和另三名年輕黑人涉案被捕,據說他們都吸了大麻煙。
佛斯特當時駕車載了布朗等三人搶劫過路行人,布朗盯上拉胡德的女友,兩人發生衝突,布朗對著拉胡德的臉部開槍,然後回到車上。這使得佛斯特也被判了死刑,因為德州的法律規定,任何人若涉及殺人罪行,都可以判處死刑。
布朗去年已遭處決,另兩名共犯被判處無期徒刑。
不只美國有人鼓吹饒佛斯特不死,法國、德國和義大利也有人關注此事,敦促裴利延緩行刑或是減輕佛斯特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