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支持
台灣保護犯罪被害人的意識則萌芽於一九八〇年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直到一九九八年才立法,該年十月一日施行,針對死亡或發生重大傷害情事的被害人進行補償及保護。一九九九年並成立了「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受法務部管轄監督。而為了結合在地需求與整合地方支援網絡,各縣市隨後成立了二十二個分會。
如果不幸遭遇被害事件或目睹犯罪事件發生,請不要猶豫,立即撥打110、119、113 或1955(外籍勞工保護專線)通報。欲進一步協助被害人、或是被害人自己想尋求支持,除了各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亦可視需求與相關單位連絡。家暴、性侵、兒少保護等案件,亦可洽詢各縣市社會局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
餘生
葉亭君(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
總是被問到的問題
參與廢除死刑運動,最常被問到的就是:如果被害者是你的家人,你還會贊成廢除死刑嗎?
5月29日,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舉辦了「看見被害人」(Victims, We Care)座談,主講的是四度來台的攝影師Toshi Kazama,和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的執行長Renny Cushing。
那天聽他們講完,我有了一個或許無關宏旨(相對於人道人權)的回答,是小說家舞鶴的書名,「餘生」,剩下的人生。
恨暴力,不要恨那個人
Toshi Kazama自1996年起,便走訪全美各地監獄,拍攝未成年死囚。每一張照片背後都有一個悲傷的故事:
15歲男孩Michael,涉嫌強暴社區裡一位老太太。因為母親懷孕時吸毒,導致他只有8歲的智商,他寫信給祖父母,用破爛的文法說他想要一雙Nike鞋,旁邊還寫了PEACE。Sean自稱因信仰撒旦而謀殺三人;他只見過Toshi一次,卻寫信問Toshi願不願意去見證他的處決,因為他沒有親人會到場。Christina和男友一起殺死了介入感情的女孩,犯案時只有16歲。她被判死刑之後,母親只去探視了一兩次。
當然,他們都是有罪的,只是暴力不是在他們犯罪時才發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經發生在他們的生命裡。
最後一張人像,是一個韓裔小女孩。她的父母移民到美國,開了餐廳,有一天暴徒闖入餐廳掃射,全家慘遭殺害,只有她躲在大冰箱裡,倖免於難。她花了很久的時間,才走出傷痛,但她沒有仇恨,反而希望能把力量帶給別人。後來,在同一個地方,她繼續經營父母留下來的餐廳。
在拍攝這張照片後不久,Toshi在接女兒放學的路上,遭人毆打搶劫,他失去右耳的聽力,女兒也因為目睹過程而受到嚴重驚嚇,進行了一段很長時間的心理治療。
他在醫院昏迷了很久,醒來時,看到家人擔心地圍在他身旁。他朋友說要去報復那個兇手,Toshi說不要,「我們要恨犯罪、恨暴力」,「但不要恨那個人」。
兩個Robert Junior
Renny Cushing的父親死於一場槍殺意外。兇手被逮捕後,他說他不希望兇手被處死刑,週遭的人都說他瘋了,甚至懷疑他是不是不愛他的父親?
父親死後,Renny的母親收到一張帳單,是當時送父親去醫院急救的救護車費用,75美元。這筆錢不多,他們當然出得起,但他難過的是,他的父親被殺了,他能選的只有要不要死刑,國家卻連一張帳單都不肯付?
所以Renny認為死刑不是答案。因為國家會以為只要抓到兇手處決,就是給被害人交代。他們會忘記有的家庭無法負擔喪禮的費用、有的小孩無法繼續上學、有人需要很長時間的心理諮商。
抓到兇手之後,案子開庭審理,他在法院的停車場,遇到兇手的兒子。他們都叫Robert Junior,他們都失去了父親;不同的是,Renny喜樂於父親給他的人生,另一位小勞勃卻感到羞恥。於是,Renny主動走過去,給他一個擁抱。
為什麼不要死刑?Renny說:「我的生命是父親給的,我的價值觀也是父親給的,如果我因為他的死而贊成死刑,那兇手不僅奪走了我父親,也奪走了我父親的價值。」
回家
2005年,我們邀請Toshi來台灣進行死刑相關攝影,幾位攝影的對象中,一位是受害者家屬,杜勝男的姊姊杜花明;一位是死刑犯家屬,徐自強的母親陳秀琴。
1992年11月21日,湯銘雄因為酒醉在台北市神話KTV縱火,造成16人死亡。他入獄後,仍十分暴躁不平,埋怨家人不來看他,一度自殺未遂,直到收到杜花明的信。
杜勝男是家中唯一的兒子,受到三個姊姊的疼愛照顧,沒想到在新婚三個月時,遭逢意外。篤信基督教的杜花明,掙扎了很久,才決定原諒湯銘雄。她不但透過更生團契寫信給他,也到獄中探望他。導演吳秀菁將過程拍攝成紀錄片《回家》,影片到湯銘雄獄中播放時,杜花明也前去演講。
死前,湯銘雄接受信仰,向所有受害者家屬致歉、請求原諒。他平靜走完最後一程,並捐出所有器官。
杜花明寫給湯銘雄的信裡說,「弟弟雖然死了,但是就像一粒種子埋在泥土裡,沒多久,換了新的生命,就是你。」
而徐自強這個冤案,則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最初成立的原因。11年來,五度提起非常上訴,徐媽媽不曾放棄希望,沒有缺席過一次開會、開庭。
2005年9月,我們獲准到土城看守所拍攝徐自強。進行之前,Toshi拿出兩天前拜訪徐媽媽的拍立得相片給他,他很珍惜的收進上衣口袋裡,木訥地道謝,我們知道他心裡激動。
拍攝完成,徐自強被帶回去。我們望著他漸遠的背影,此時,才看到他伸手抹了眼淚。
一以復仇,一以紀念
廢死聯盟副召集人吳志光,也是這次座談的主持人,也講了兩個事件。
1997年2月,法國兩對姊妹在嘉年華會後遭到一對兄弟綁架並姦殺,媒體稱此案為二次世界大戰後,最嚴重的犯罪行為。被害者誓言私刑報復:「從今起省下每一分錢,買把手槍,在那對兄弟出獄那天,在監獄大門等著他們」。輿論激烈辯論是否恢復法國自1981年便廢除的死刑。
當時法國總統席哈克正在羅馬尼亞訪問,他打破了法國元首出訪不在國外對國內情勢發表官方聲明的慣例,主動透過媒體呼籲法國人民:司法將給予被告公正的裁判,廢除死刑是歐洲人的基本價值,勿輕言放棄。
2000年4月2日,四個失業的中國農民,侵入南京德國商人的住宅行竊,被51歲的屋主Pfrang發現,屋主與39歲的妻子、15歲的女兒及12歲的兒子,皆被殺害。這四個年齡介於18到21歲的兇手,隨即被逮捕,並被判死刑。在審判進行中,被害者Pfrang的家屬以訴訟參加人的身分,要求勿處以死刑;執行死刑前,也一再呼籲,將死刑變更為無期徒刑。
事件發生後,在南京僑居的德國與其他國籍的百民僑民,設立了基金會,紀念Pfrang一家人。讓中國貧困家庭及流浪民工的子女,有就學機會,使潛在的犯罪者,不要再走上這條路。
餘生遣悲懷
所以我的回答,不是受害者家屬都要以「高尚的情操」,放棄死刑。
而是,若我是被害者家屬,我要如何面對來日方長的餘生,如何追念親人未完的餘生。
Renny說,他看過太多受害人家屬,因為太記著親人如何的死,而忘了他們曾經如何的生。一個死亡,帶走兩個人生。
國家不應該只是發一筆賠償金、把兇手處決,就責任已了,獨留生者遣悲懷。那樣巨大暴力所造成的苦痛,是整個社會的trauma(創傷),應該用集體的力量去修補。
有死刑的社會,會太輕易地把暴力的結構性成因、療傷的複雜過程,一次性抵消。有死刑的社會,會讓每一個人,都只是旁觀他人之痛苦。
Toshi的故事,是一種餘生;Renny的故事,是一種餘生;杜花明的故事,是一種餘生;Pfrang家族的故事,是一種餘生。
若我是被害者家屬,我不要死刑,因為再奪取另一條性命也不足為道。我要的是,透過集體的重視與協助,將對死者未竟餘生的悼念,轉化成生者漫長餘生的力量;讓死亡之不義,成為改變的契機。杜花明說:「就像一粒種子埋在泥土裡,沒多久,換了新的生命」。
如此,才是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