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分鐘才完成處決 美死囚母親狀告獄方

法新社華盛頓三日電

美國一名男子去年遭處決,但過程花了八十六分鐘,包括以針頭戮刺了十九次才喪命,男子的母親已向法院控告監督執行死刑的獄方侵害民權。

根據法院文件,克拉克女士昨天向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地方法院提告,指她的兒子約瑟夫去年五月二日遭處決時,受到「過多的折磨」,這已違反美國憲法。

訴訟書中指稱,兩名獄方管理人員與十二名死刑執行小組成員無視於一個事實,亦即一九八四年因涉及謀殺遭判處死刑的約瑟夫,因長期透過靜脈注射毒品,很難以注射毒藥的方式來執行死刑。

文件中說,該小組第一次企圖執行死刑,花了二十五分鐘在死囚手臂上裝置導管,以注射執行死刑的三種毒藥,這是因為死囚長期施打毒品,導致手臂結有厚痂。

原告控訴說:「首次執行死刑失敗,可能是因為血管陷縮。行刑小組發現這個問題,而這時約瑟夫從床上抬起頭來,不斷說著,『這沒有用』。」

根據訴訟書顯示,約瑟夫甚至問,是否有其他的方法能將他處死。

第二次嘗試時,小組又花了半個小時尋找可用的血管,過程中「目擊者可以聽見約瑟夫在簾幕後不斷呻吟」。

開始執行死刑八十六分鐘後,約瑟夫才宣告死亡,隨後進行驗屍,發現處決過程中共留下十九處針頭戳刺的傷痕。

訴訟書指控該小組並未依照程序,在著手進行處決上過於輕忽草率。

訴訟書說:「由於被告故意漠視有問題的處決方式可能產生極大風險,約瑟夫因此遭受許多不必要的羞辱、痛苦、折磨與精神壓力。」

原告向獄方索償十五萬美元。

由於注射毒藥方式出現問題,美國數州近來已暫停執行死刑。